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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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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邢台县教育系统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建立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转发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冀教安〔2018〕18号)及《河北省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专项行动方案》(冀教安〔2018〕3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基本原则(一)坚持教育为先。在全县中小学校持续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
2、、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特别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二)坚持预防为主。9进一步完善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场所监管,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三)坚持保护为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健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四)坚持法治为基。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
3、“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二、领导小组成立邢台县教育局中小学生防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兴军副组长:马爱魁、梁宗欣、赵冬祥、樊青芳、张利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监察室负责人尚增文兼任。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园防欺凌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分析研判和督导检查。各学校要成立预防学生欺凌工作机构,明确防欺凌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并在学校公开工作机构名称、联系人、举报电话等信息,各学校要填写《邢台县教育系统防治学生9欺凌工作信息表》。同时,各学校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实
4、施方案,并在学校公开。于2018年7月6日前将信息表和实施方案报送教育局监察室备案。三、实施措施中小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一)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学校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学校主管人员、少先队辅导员(团委书记)、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法律工作者、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
5、吸纳学生代表)。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学校根据实际,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特别是法制副校长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舆情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二)定期开展排查。9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不定期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行排查,学校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
6、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三)加强教育引导。中小学校要结合典型案例,在集中开展预防学生欺凌专题教育的基础上,通过课堂教学、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专门设置教学模块,每学期至少对中小学生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学校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网络平台等途径,引导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
7、学生欺凌知识。(四)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并根据有关规定处置。(五)妥善处理申诉请求。9各学校要明确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科室并向社会公布申诉方式。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教育局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
8、作应在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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