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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5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治理行动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住建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粤建市〔2014〕17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 通过认真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市场运行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加快建立健全
2、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加快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确保我市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项目负责人责任意识,全面落实质量终身责任 1.明确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的规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工程投入使用后,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建设主管
3、部门要按照规定严肃追究相应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2.市及各镇街(园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建质〔2014〕123号),督促施工企业切实落实好项目经理的质量安全责任。 3.加快建立和完善三项管理制度。一是建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二是永久性标牌制度。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并将设置永久性责任标牌作为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的条件之一;三是项目负责人质量
4、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制度。建设单位要建立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其责任人的基本信息、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要记录在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部门统一管理和保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继续推行全面实现百分之百分户验收、百分之百永久性标牌、百分之百远程视频监控,保质保量地完成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 4.加大执法力度,严肃追究质量责任。市及各镇街(园区)建设主管部门对检查发现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人员到岗等履责不到位的,要按照规定,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
5、应行政处分。充分运用视频监控系统实施视频实时检查,及时逐级上报并向社会曝光检查发现的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 (二)坚持两场互动,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1.严格和完善招标投标监管。市及各镇街(园区)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严禁围标、串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加大对招投标行为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进电子评标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建设,积极探索依法规范,公正、公平、公开,有效管用的招投标管理办法,加强对招标投标从业机构和人员的规范管理。依法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
6、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坚持贯彻落实实名制制度和约谈制度,利用网络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2.全面排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市及各镇街(园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建筑市场、施工现场监管,强化对工程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备案、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及进场建筑材料检验等环节的监控。要对辖区内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主要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违法发包行为,施工企业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施工企业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按照《建筑工程施
7、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14〕118号),准确认定、从严查处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建筑市场、施工现场监督执法检查信息互联交换机制,整合建筑市场准入、勘察设计、施工许可、招投标、质量安全、稽查执法等各环节监管信息。各镇街(园区)建设主管部门对检查存在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时,应立即上报我局,我局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按照《建
8、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的措施。 4.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市及各镇街(园区)建设主管部门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并认真受理社会公众举报投诉。对查处的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及处罚结果及时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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