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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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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纠纷代理词离婚纠纷代理词(被告)审判员: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xx的委托,指派咱们负责xx起诉离婚一案的一审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代理人按照《律师法》的规定考察核实了无关理想,查阅了相干法律法规,今天又参加了庭审,对本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现依据理想和法律,结合今天的庭审,发表代理意见如下:一、原、原告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属于感情已经破裂的情形,依法应判决离婚。原、原告经人引见于2006年10月相识,单方在没有深入了解的情形下,便于2007年11月9日草率注销结婚,感情基础脆弱。婚后原告不断无合理职业,不能履里手庭义务,且单方观点不同、
2、性格不合,根本无奈进行沟通、交流。不只如此,原告还经常酗酒,对家中之事不闻不问。这充分阐明,被告婚前对原告是缺乏了解的,结婚非常草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以判决离婚。鉴于本案原、原告单方的感情基础很差,加上被告与原告生育孩子后,被告因此在家照顾小孩,无奈挣钱养家,而原告也未能踊跃自动承担家庭的开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明确规定“不履里手庭义务”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
3、情形。现被告坚决要求离婚,法院应判决原、原告离婚。二、被告离婚的态度坚决,单方再无和好可能,如不判决离婚,对单方并无实际意义。在今天的庭审和法庭调解中,被告一再表明态度:坚决要求离婚。如不判决离婚,将再次起诉,直到离婚为止。被告认为,根本无奈和原告在一同共同生活了。美妙的婚姻是两情相悦,是心心相知,是风雨同舟,是对美妙生活的始终追求与拼搏,而原告却没有用实际举动来履行一个丈夫的责任,这让被告非常失望,被告与原告在无数次的争持中已经对这段婚姻得到了决心,再维持下去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与其这样继续这种苦楚的婚姻,不如各自分开,这对孩子的成长也是无利的,只管在庭审中原告一再表示不赞同离婚,但感情
4、是单方的事,婚姻的存续必须基于单方自愿,原告的一厢违心,不等于单方感情尚未破裂。《婚姻法》规定可以诉讼离婚,其立法目的就在于,对于一些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而对方执意不肯离婚的状况,对于婚姻确实没有存续的必要的,可以用法律手段来完结单方的苦楚。如果只要单方赞同离婚法院才可以判决离婚的话,法律就没有必要规定可以采用诉讼的形式解除婚姻了。三、单方共同所生育的女儿应由被告抚养,原告按每月按800元的标准领取抚养费,直至女儿18周岁止。被告与原告的女儿xx于2011年11月22日出生,如今还无余满两周岁,被告有能力抚养孩子,且孩子不断与被告生活在一同。而原告无合理职业,如果跟原告一同生活,会不利于孩
5、子的瘦弱成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解决子女抚养成绩的若干具体意见》,婚生女xx应由被告抚养,原告领取抚养费,标准为每月800元。四、原告主张宰割屋宇无奈律根据。原告主张的屋宇还没有取得一切权,不属于可以宰割的共同财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成绩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单方对尚未取得一切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一切权的屋宇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屋宇一切权的归属,该当依据实际状况判决由当事人应用。综上所述,网,本案因为原、原告单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且原告在婚后不履里手庭义务,单方感情确已彻底破裂
6、,完全没有和好的可能,被告要求离婚的态度坚决,具备了判决离婚的条件。请法院依法判决。以上意见,请法庭参考并采纳。xx律师事务所代理人:xxx20xx年x月xx日离婚纠纷代理词(原告)审判长,审判员:依据法律规定,受原告xxx的委托,我负责原告xxx的诉讼代理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通过对理想的了解、考察,又参加了法庭审理和举证质证,现依据法律和理想对本案提出以下代理意见,希法庭采纳:一、被告提出离婚没有法律根据。理由如下:被告据以离婚的理由仅仅是被告在起诉状以及在法庭辩论中提出“自2003年1月被告提起离婚诉讼而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时至今日,单方不断处于分居形状”来阐明“分居满二年的理想
7、”希图适用《婚姻法》第32条第三款第四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作为离婚的法定条件,但无其他证据支持其离婚请求。《婚姻法》第32条第三款第四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适用此条款须满足四个要件,第一,有分居满二年的理想。普通状况下指分居处于持续形状。第二,分居的缘由是因感情不和,而不是其他缘由。第三条,是诉讼离婚,而不是协定离婚。第四,通过调解无效。在这里本代理人着重强调第二点,分居的缘由是因感情不和,而非其他缘由。在本案中原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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