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患者隐私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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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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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患者隐私权保护关键词:患者隐私权告知后同意医疗损害责任内容提要:隐私权已从传统消极防御面向发展到兼具积极支配面向,主要包括四项权能:隐私隐瞒权、隐私利用权、隐私维护权和隐私支配权。《侵权责任法》第62条、第61条、第55条和第56条对应以上四种权能并共同构筑了患者隐私权范畴。患者隐私权对于保护患者人格权益、维护医患关系和谐具有重要意义。笔者略陈管见,以求抛砖引玉。一、患者隐私权之涵义揭示《侵权责任法》第2条和第62条规定了隐私权和患者隐私权,但并未对之加以界定。就隐私权的内涵与外延,按照《侵权责任法》制定后立法机关

2、有关官员的解读,“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人格权”;隐私权的客体包括身体秘密、私人空间、个人事实与私人生活;隐私权主要包括四项基本权能:隐私隐瞒权、隐私利用权、隐私维护权、隐私支配权。[1]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法官的解读,“所谓患者隐私权,是指在医疗活动中患者拥有保护自身的隐私部位、病史、身体缺陷、特殊经历、遭遇等隐私,不受任何形式的外来侵犯的权利。这种隐私权的内容除了患者的病情之外还包括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只向医师公开的、不愿意让他人知道的个人信

3、息、私人活动以及其他缺陷或者隐情。”[2]-..笔者认为,《侵权责任法》第62条之规定,医方对于患者的隐私有“保密”义务,“泄露”和“未经同意公开”构成侵权,只是隐私隐瞒权。它包括自然人对身体隐秘部位的保密权,这是自然人一项最原初的隐私权。因为早期人类的隐私意识即萌发于裸露身体隐私部位的羞耻心,今天的隐私权最早也是从“阴私”的范围逐渐扩大演变而来的。此外,隐瞒权还包括对其他不欲为他人所知的个人信息的保密权,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刺探、公开和传播。二、患者隐私权保护之规范体系按患者隐私权四项权能,其保护应构成规范体系,而第6

4、2条仅为规范之一。(一)患者隐私隐瞒权患者隐私隐瞒权是指权利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进行隐瞒,不欲为人所知的权利。但目前很多学者不正确地将隐私隐瞒权等于患者隐私权保护之全部,如有学者指出实践中侵犯患者隐私权的主要情形有:(1)超出知情范围刺探患者隐私;(2)故意泄露、公开传播或直接侵扰患者的隐私;(3)医务人员非诊疗职责需要而知悉患者隐私;(4)直接侵入患者身体侵害隐私;(5)医方擅自允许对治疗过程的教学观摩;(6)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及有关资料;等等。[3]执笔者认为:“隐私权也称为私生活的秘密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个

5、人生活和个人生活自由为内容,禁止他人干涉的一种人格权。”[4]-..《侵权责任法》第62条之规定受到了这种认识的影响,以致掩盖了其他权能。还须指出,第62条虽然规定了患者隐私隐瞒权,但并不完整,“泄露”和“未经同意公开”不足以涵盖所有的侵权行为样态。按照立法机关官员解读,泄露患者隐私,既包括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将其在诊疗活动中掌握的患者个人隐私信息,向外公布、披露的行为,如对外散布患者患有性病、艾滋病的事实,导致患者隐私暴露,精神遭受巨大痛苦,也包括未经患者同意而将患者的隐私暴露给与诊疗活动无关人员的行为。未经患者同意

6、公开其病历资料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出于医学会诊、医学教学或者传染病防治的目的,公开患者的病历资料,二是医疗机构本身对病历资料管理不善,向未取得患者同意的人公开,造成患者损害,前一种情形需要具体分析,后一情形则构成侵权。显然,该两种侵权行为样态无法涵盖超出知情范围之刺探、直接侵扰、直接侵入等侵害隐私之情形,目前只能通过对“泄露”进行扩张解释完成司法续造,以涵盖其他样态。(二)患者隐私利用权和维护权-..根据学者界定,“隐私利用权是指自然人对于自己的隐私,不仅仅享有消极的隐瞒权,还享有积极的利用权,自然人对于自己的个人资讯可

7、以进行积极利用,以满足自己精神、物质等方面需要的权利,这种利用权的内容,是自己自我利用而不是他人利用”。“隐私维护权是指隐私权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所享有的维护其不可侵犯性,在受到非法侵害时可以寻求司法保护的权利,包括:禁止他人非法收集个人信息资料传播个人资讯,非法利用个人情报;对于私人活动禁止他人干涉、追查、跟踪、拍照、摄影,禁止非法搅扰;对于私有领域禁止刺探、宣扬等。”[5]笔者认为,以上界定未臻准确。隐私内容不限于个人信息但主要为个人信息,信息主体的权利一般应当包括:(1)查询或请求阅览,(2)请求制给复制本,(3)

8、请求补充或更正,(4)请求停止搜集、处理或利用,(5)请求删除,等等。隐私维护权似乎不宜界定为司法保护请求权这种程序权利,而应界定为针对个人信息本身的实体权利,隐私利用权和维护权应当包括查询或请求阅览权、请求制给复制本权、请求补充或更正权、请求停止搜集、处理或利用权与请求删除权等。《侵权责任法》第61条规定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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