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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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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电子证据材料的收集方法准考证号010413662004谭光辉【摘要】电子证据即是电子数据证据,通常是指借助电子技术或在使用电子设备过程中而形成的一切证据。作为一种新型的诉讼证据它还具有高技术性、无形性、精确性和易破坏性的特征。本文主要介绍了电子证据材料的一般和特殊两类主要的收集方法以及收集过程中应遵守的原则问题并提出了电子证据取证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困难。【关键词】电子证据特征收集方法引言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高速发展的电子技术已经应用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并带来了巨大的变革,日新月异的各类诸如手机、互联网、计算
2、机等电子产品再为人们生活带来诸多便利时,也不可避免的滋生了以特别以计算机、网络为基础的网络犯罪问题。一方面,网络犯罪愈演愈烈,给人们的生活和社会的稳定带来巨大伤害,同时,由于对网络犯罪本省的认识不足,又由于网络犯罪本身的高科技性、虚拟性等特点,往往会因为电子证据的缺乏而对网络犯罪行为的追诉不了了之。现阶段无论是国家机构、私营企业还是个人都会借助于各类电子设备处理大小事务,其中电子证据就是其在法律领域中出现的新事物。针对电子证据这一新事物,国外理论研究和立法都走在前沿,我国还处于初级探究阶段。而在对网络犯罪
3、行为的立案、审查和追诉过程中,对于电子证据材料的手机都显得尤为重要。一、电子证据的形成和发展(一)电子证据的概念电子证据是现代信息、技术下的产物,其作为一种新的证据形式,世界各国对此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表述。例如英语表述中就有:“ComputerEvidence”(计算机证据)、“DigitalEvidence”(数字证据)、、“Computer一basedEvidence”-..(以计算机为基础的证据)、“Computer一relatedEvidence”(与计算机有关的证据)等;而中文表述中也有不同的称谓
4、:除了常见的“电子证据”之外,还有“计算机证据”、“网络证据”、“电子数据证据”、“网上证据”等等。对电子证据的概念表述,也有多种不同的表述形式,如西南政法大学的刘江春先生在《电子证据研究》一文中,将电子证据的概念表述为:“电子证据也称计算机证据,是指在计算机或计算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以其记录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电磁记录。”1湖南师范大学的成凤明先生将电子证据的概念表述为:“所谓电子证据,就是指储存在计算机或因为计算机系统运行而产生的,以数据电文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2上述学者对网
5、络证据的认识有一定的共通之处,即电子证据的产生、储存盒传输都离不开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支撑和电子设备的使用。因此,电子证据可以被界定为:电子证据是以电子形式存在的、用作证据使用的一切材料及其派生物;或者说,借助电子技术或电子设备而形成的一切证据。3根据电子证据的发展历程,可以把它大致分为三个阶段:一是电子通讯设备中的电子证据材料,如传统的电报、电话和传真等;二是封闭计算机系统中的电子证据,如单位内部局域网中的数据库和电子文件的交换储存以及传统电子数据交换等;三是开放计算机系统中的电子数据,主要
6、是因特网中的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往来和电子聊天记录等。(二)电子证据的特征从证据学角度出发,电子证据也是证据,和物证、书证等传统证据一样具有证据的一般特点,即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同时,电子证据也具有不同于传统证据的特点。主要有:高技术性、无形性、精确性、易破坏性。1.高技术性。-..电子证据的产生、传输和储存必须依托于高科技的电子设备,正是由于高科技,不仅电子证据的正确储存和传输需要借助于这些现代高科技发展的产物,而且有些时候在对电子证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审查判断时,也有时需要借助于高科技或者尖端手段2
7、.无形性。电子证据的无形性首先表现在内容的内在实质上的无形性,本质上来说:电子证据是一堆计算机按编码规则处理成“0”和“1”的代码序列。其产生、储存和重现都得依赖于计算机硬盘、光盘等特定的电子介质,也不能像文字符号那样让人直接识别,这些代码或符号必须经过数字化的过程,转换成传统的文字符号以后才能对案件事实发挥证明作用。它不仅可体现为文本形式,还可以图形、图像、动画、音频及视频等多媒体形式出现。与传统证据相比,这些特征虽然使得电子证据不能直接以肉眼观察,但却丰富了其表现形式。3.精确性。电子证据伴随着电子设
8、备的使用而产生,如果排除外界人为因素的恶意干扰和差错影响,它很少受主观因素的影响,能够实时可靠的反映事实真相,具有较高的精确性。正是以计算机这种高技术为依托,电子证据是所有证据中最具证明力的一种,一般情况下,其一经形成就会始终保持最初的原始状态,并能长期保存,随时复制,随时重现并能反复使用。4.易破坏性。电子证据需要借助特殊的存储介质来承载,如芯片、软盘、硬盘、光盘等,同时电子证据是计算机信息用二进制数据表示并以数字信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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