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民受教育权的行政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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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公民受教育权的行政法保护姜贵明【摘要】公民受教育权一直是人们所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这种权利已经成为了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国家基本人权的内容之一。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应如何通过行政立法来保障公民的这项基本权利,是本文探讨的重点。本文从公民受教育权概述,行政法保护概述,公民受教育权受行政法保护的必要性,公民受教育权受行政法保护的现状,公民受教育权受行政法保护的发展策略等五个方面来探讨公民受教育权的行政法保护。【关键词】受教育权;行政法;保护;发展策略。一、公民受教育权概述(一)公民受教育权的产生

2、我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拥有五千多年的灿烂历史文化。同样,我国教育历史悠久,早在原始社会就有教育活动记载,《尸子》载:“燧人之世,天下多水,故教民以渔。”①是我国氏族社会教民捕鱼的记载。但专门的学校教育是在五帝时候才出现,当时被称为“成均”,义指宽阔、平坦的场地。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第26条第一款规定:“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当如此。初级教育应属于义务教育性质。技术和职业教育应普遍设立,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而对一切人平等开放。”为了保障受教育权,各国纷纷通过立法赋予公民的受教育权,以法

3、律形式把公民受教育作为公民的权利确定下来。②公民受教育权是一个新概念,在我国,长期的封建社会使教育发展受到禁锢,统治者一直把教育作为自己私有的特权控制起来,广大老百姓没有权利接受专门的教育。直到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该大纲第十二条规定:中华苏维埃政权以保证工农劳苦民众有受教育的权利为目的。在国内革命战争所能做到的范围内,应开始施行完全免费的普及教育,首先应在青年劳动群众中施行并保障青年劳动群众的一切权利积极的引导他们参加政治和文化的革命生活,以发展新的社会力量。”③

4、....从此,广大的劳苦大众才有资格接受教育,受教育权才在中华大地上开始萌芽,为中国历史翻开了崭新的一页。但是,那时还没有从国家的角度通过立法来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教学设施和教师等硬件还没统一规范的保障,所以学生接受教育的随意性较大,失学率较高。(二)公民受教育权的内容什么是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受教育权是中国公民所享有的并由国家保障实现的接受教育的权利,是宪法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就是指公民享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和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

5、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如某一个人没有受教育的机会,无法上学,他就丧失了受教育权;如果缺乏教育的物质保障或法律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也可能落空。”④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该宪法的第三章第九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国家设立并且逐步扩大各种学校和其它文化机关,以保障公民享受这种文化权利。国家特别关怀青年的体力和智力的发展。”这是我国首次以最高法的形式将公民

6、受教育权体现出来,公民受教育权有了宪法的保障,是我国教育史翻开了崭新的一页,(三)公民受教育权的行政法保护的发展经受历史的洗礼,如今受教育权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一项基本人权,成为各国教育立法的基本出发点。我国《宪法》第二章第46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宪法,我国《教育法》第9条进一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除此之外,我国的《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行政诉讼法》等法

7、律法规对公民的受教育权作了规定。二、行政法保护概述公民受教育权行政法保护的内容包括教育立法和教育行政执法两方面。行政法是一个新概念,“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其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⑤“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知识

8、改变命运,教育成就未来。”国家只有通过行政立法来保护公民的受教育权,实施全民教育,终身教育,才能使公民整体素质得以提升,才能使综合国力得以加强。如今,关于教育方面的行政组织法有《教育法》《教师法》,行政行为法有《义务教育法》等,行政程序法有《行政诉讼法》等,行政救济法有《未成年人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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