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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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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学期《民法学》(1)、(2)期末复习指导一、考核说明(一)教材及课程开设计划王利明主编的《民法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5年3月出版。全书共分32章。本课程9学分,课内学时162,学年课,分为两个学期开设,按照教学计划的安排,在第二学年的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开设。(二)复习重点及范围学生在复习时应注意在真正理解了所学的内容之后,才能应用自如。学这门课程需要灵活运用所学的原理去解答问题,会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的案例。而不是死记硬背。1、上学期有: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监
2、护,住所,三个宣告,两户一伙、法人,联营;物的概念、种类,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时效和期限;物权概述、财产所有权、财产共有,相邻关系和其他物权等。2、下学期有:债权概述,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权及民事责任等。(三)考核方式本课程是中央电大的统设必修课,期末考核采用闭卷形式,题型应有:填空、判断、选择、简答题、论述题和案例分析等。期末考核成绩与平时成绩合并折算成总成绩。二、模拟试题第一套模拟试题(综合题部分)一、名词解释1、监护2、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3、表见代理4、除斥期间5、善意取得6、相邻关系7、连带
3、之债8、留置权9、拍卖10、不当得利11、名誉权12、知识产权13、遗赠扶养协议14、无因管理15、无过错责任原则16、免责条件二、填空题1、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以分为()、()、()、()等四种。2、根据年龄和智力状态的不同阶段及程度,我国民法将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三类。3、根据物是否具有相互替代性,可将物分为()和()。4、民事法律行为的主要形式有()、()、()、()。5、委托书授权不明的,()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6、时效可以分为()和()。7、诉讼时效期间从()或()权利被侵害
4、时起计算。8、民法通则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9、收益在法律上又称为孳息,它可分为()和()两种。10、房屋典权是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出租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的权利。11、债的担保主要有()()()()等四种。12、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可分为()和()两个阶段。13、继承人明知被继承人死亡时留有胎儿的,在分割遗产时,必须(),并由其()保管。14、承担违约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等三种。15、《民法通则》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
5、、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和()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三、选择题1、公民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从()a、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b、10周岁时起到死亡时止c、18周岁时起到死亡时止2、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其死亡。a、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一年的b、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c、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四年的3、某甲(11岁)用口头协议形式,将家里的钢琴卖给某乙(13岁)。该协议因()而无效。a、意思表示不真实b、行为人不合格c、内容违法d、重大误解4、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是()行为。a、合法民事法律
6、b、无效的民事c、可撤销的民事5、在民法上,房屋属于()。a、不动产b、流通物c、限制流通物6、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a、一年b、二年c、三年7、()属于财产的原始取得方式。a、买卖b、扩大再生产c、孳息d、继承四、简答题1、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是什么?2、简述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3、简述滥用代理权的四种情况。4、简述善意取得应具备的条件。5、简述公民使用宅基地的权利和义务。五、案例分析1、案情:甲携带一台彩电乘坐公共汽车,将电视机置放在座椅旁。行驶中,由于一名儿童突然横穿马路,司机急刹车,同车另一名乘客
7、乙的小提箱将甲的彩电砸坏。甲要求乙赔偿,理由是乙未看好自己的东西。问: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2、案情:甲开一卖衣服小店,向乙借款1000元及木料5立方米。约定钱与木材于6个月后一次还清。过了6个月,甲仅还款50元,而且还不了木料。乙十分生气,到甲店中把甲用所借木料制作的家具全部搬走。甲追至乙家索要,乙拒不交还,声称:“这家具是用我的木料做的,理应归我所有。”据查,仅制作家具的加工费甲就花去2000元。问:1、甲乙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2、乙有权利搬走甲的家具吗?为什么?3、本案应如何处理?3、案情:刘某因妻子有病急需用钱,委托李
8、某代其出卖在原籍的三间房屋。李某接受委托,将房屋卖给王某。王某与李某所谈的房价低于市场房价,李某明知价廉,但也有意让王某占便宜,王向李表示,事成后愿赠给李某500元。李写信将出售房屋之事告诉刘某。刘由于不知当地房价,又过于相信李,即复信同意,并委托李代理签订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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