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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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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代城市管理学》结业论文学号:08122098姓名:杨秀文任课老师:吴开松成绩:城市公共安全危机处理机制建设摘要:城市公共安全影响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而,不仅对市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也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及社会稳定影响深远。因此建立健全城市危机处理机制刻不容缓。因从立法,机构设置,技术支持等多方面捉高应对城市公共危机的能力。关键字:城市公共安全危机预警危机处理安全是人类永恒的话题,随着我国城市进入快速建设期和发展期,我国大中城市也同时迈入了“非稳定状态”的危机频发期,公共安全,尤其是城市公共安全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对于城市公共安全危机事件,由于其爆发突然
2、,危害范围大,所以应迅速妥当加以处理,如果处理得当,不仅能将危机事件扼杀在萌芽状态,而且会为城市未来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甚至成为城市发展的新起点。但若处理不当,则可能造成极大损失。关于“危机”的定义,学术界至今未达成共识。著名学者李云宏和吕洪兵将危机界定为:“在任何组织系统及其子系统中,因其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突变,对组织系统的总体目标和利益构成威胁而导致的一种紧张状态。”这里强调了危机是一种紧张状态,这种紧张状态是因为对组织的总体目标和利益造成威胁所致。综合看来,表明危机存在的关键因素最主要有四个:①对人员和(或)资源存在威胁;②时间的紧迫性,几乎来不及反应或行动;③
3、缺少信息或信息不明确、不可靠;④事态混乱或失控。并非所有的危机事件都属于城市公共安全危机事件,只有当危机事件波及的范围足够广、产生损害的程度足够大时,我们才将这种危机事件定义为城市公共安全危机。从危机产生的动因的角度,我们可以把城市公共安全危机分为自然危机和人为危机两大类。自然危机是指由自然界中不可抗力造成的危机,如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前段时间的日本大地震就是典型的自然危机事件。人为危机是指由人的行为造成的城市公共安全事件。如恐怖活动、犯罪行为、破坏事件等。现在仍在持续的利比亚混乱局面即是典型的人为危机。人为危机根据采取手段的不同又可以分为和平方式的城市公共安全危机和
4、暴力性流血冲突的城市公共安全危机。危机管理是指个人或组织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或损失,对可能发生或正在发生的危机进行的组织、计划、控制、协调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城市公共安全危机管理是指有关部门为了减少可能发生或正在发生的危机事件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危害而采取的一系列组织、计划、控制、协调等行为的总称。包括对有关公共安全危机事件事前、事中、事后所有方面的管理。我国对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研究和实践主要是从2003年非典危机之后开始重视的,由于时间较短,虽然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公共安全管理的研究和实践领域还主要集中在一般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层面,从城市可持续安全发展
5、的角度对城市公共安全进行全方位的思考还不够,公共安全管理没有摆上城市发展应有的战略地位。在当前我国城市公共安全危机管理领域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承载力的矛盾日益突出。城市公共安全基础脆弱,比如说地下管网设施设备老化、投资分散、功能单一、安全欠账多,尤其是城市基础设施的环境,生态安全功能和水、电、气、通讯服务设施的安全保障有一定程度的缺乏。新城市灾害和人为创造危机的防灾、反恐、控制突发性事件的公共安全功能建设相对滞后。从软件上讲,信息集成难、资源整合难、应急联动难、条块结合难。归根到底,这是由于城市管理体制不顺,条块分割严重所造成的。首先是硬件不“硬”,
6、软件不“软”。从硬件上讲,投资吸引力与基础设施其次是重视预案,轻视预警。有预案而无预警,重预案而轻预警是公共安全管理中的一大通病。预案侧重于处理突发性事件本身,而缺乏涉及突发性事件引发的公共危机的应急处理:预案过多地强调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的约束,而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以及应急保障资源的规划、建设和综合管理机制:预案侧重危机处理后的应急处理方案,而缺乏公共危机的预警机制和危机过后的恢复机制。对于许多新城市灾害及非传统危机领域,应急预案还存在空白。由于缺乏危险关键控制点的全面调查和定期系统的危害性因素及脆弱性评估,致使应急预案大多是上行下效,没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再次,多头
7、指挥,联动失灵。当前的危机管理,自上而下是分散而割裂的。地震、水务、公安、消防、卫生、民防等基本各自为政。条块分割、军地有别。对危机处理在横向上是分散管理,即按照突发事件的类型安排对口部门进行专门管理,也就是所谓的“九龙治水”:在纵向上进行集中管理,由中央集中统一指挥,地方予以配合。看起来有很多部门在负责,实际上缺乏一个统一的、强有力的综合协调机构。各级的系统互不隶属、机制不同、网络不能互通,部门难以快速协调,紧急状态下指挥权缺乏必要的授权,应急处理效率低下。第四,政出多门、法律滞后。目前,危机管理缺乏立法保障,综合协调部门没有明确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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