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改革试点人员过渡办法

中小学教师改革试点人员过渡办法

ID:28390460

大小:53.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12-09

中小学教师改革试点人员过渡办法_第1页
中小学教师改革试点人员过渡办法_第2页
中小学教师改革试点人员过渡办法_第3页
资源描述:

《中小学教师改革试点人员过渡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海口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人员过渡办法为稳步推进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扩大试点工作,妥善解决好新旧政策衔接工作,实现新旧职称(职务)的顺利平稳过渡,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8号)、《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96号)和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过渡范围本市范围内在编、在职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以及市、区教育研训部门,电化教育机构等教育机

2、构中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民办中小学校教师可参照本办法过渡。二、过渡内容(一)按照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与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以及现聘任的职务等级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并统一办理过渡手续。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现已聘用为中小学高级、中级、初级教师职务的,按聘用的专业技术职务分别过

3、渡到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其中:聘为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过渡到专业技术岗位七级;聘为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过渡到专业技术岗位十级;聘为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职务的,过渡到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聘为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三级教师职务的,过渡到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三)对改革前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依然有效,不需要再经过评委会评审,先按现聘任岗位过渡到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在平稳过渡的基础上,按照“适当倾斜”、“择优聘用”的要求,通过重新核定岗位结构比例、提高岗位结

4、构比例、自然减员等办法,力争在三年内分期分批解决已取得任职资格但未聘用人员问题。三、过渡程序及要求过渡工作在改革扩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由学校(单位)统一组织办理过渡手续。具体过渡程序是:(-)学校(单位)对过渡人员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并统一填写《海口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过渡人员登记表》(附件―)o(-)个人确认。教师本人对学校(单位)填写的《海口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过渡人员登记表》进行核对并签名。(三)审核备案。区属学校(单位)将《海口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过渡人员一览表》(附件二)和《海口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

5、度改革扩大试点过渡人员登记表》报区政府教育、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市属学校(单位)报市政府教育、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备案。《海口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过渡人员登记表》存入教师个人档案。中小学人员过渡工作是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的关键环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涉及人数多,必须充分认识改革的复杂性,按照按照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平稳完成过渡工作。检查是否有新评论文章评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