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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09
《公务员受刑事处罚是否必然要开除公职问题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公务员受刑事处罚是否必然要开除公职问题研究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是否必然会被开除公职,这个问题困扰着不少有此遭遇的人,现对这一问题的相关方而论述如下,供有相关遭遇者参考。公务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是指“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市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签订者,不能适用公务员法的规定,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法律依据、适用和沿革一九五七年十月二十六日《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八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犯刑法,情节轻微,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或者经过批评教育后免予
2、处分。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经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徒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其职务自然撤销。对于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的人员,其职务也自然撤销0在缓刑期间,仍然可以留在机关继续工作的,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分配适当的工作”。这一行政法规虽然已经废止,但是其规定了一个原则:缓刑并不必然给予开除处分。这一原则在之后替代这一法律的法规屮仍然保留下来了。1982年10刀29M,劳动人事部《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中几个问题的解答》中答复:“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除外),即办理开除手续”也明确了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并不必然予以开除处分。2005年4月27日颁布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五条“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第五十六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规定,仍然沿袭了原來的奖惩暂行规定。二OO七年四月二十二日颁布当年六月一日施行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了许多对违纪公务员予以开除处分的条款,但是涉及刑事犯罪开除的,只有第十七条,具体为“第十七条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
4、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这里的判处刑罚,比较模糊,但是根据法律的稳定性原则,应当是指徒刑实刑以上刑罚,不包括现在法律规定的人民检察院不起诉、人民法院判决我免予刑事处分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处罚。2007年6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1995
5、年8月4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条:“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上述劳动合同法和相关解除释,明确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人民检察院不起诉、人民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分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对于是否必然解除劳动合同,用的“可以”的选择性条款,这对单位比较有利,造成单位有选择权。但是这一
6、规定适用对象是事业单位聘用劳动者。对于公务员,应当按照公务员法和处分条例的规定执行。二、结论对于公务员,受到不起诉、免予刑事处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处罚的,并不必然予以开除处分。对于事业单位的劳动者和企业的劳动者,也同样不必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决定权似乎是对单位有利,劳动者的救济手段有限。但是如果出现争议,可以按照人事纠纷或者劳动合同纠纷申请仲裁并依法通过诉讼方式维权。河南开物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王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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