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视同销售财税处理分析

房地产企业视同销售财税处理分析

ID:28227783

大小:17.83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2-08

房地产企业视同销售财税处理分析_第1页
房地产企业视同销售财税处理分析_第2页
房地产企业视同销售财税处理分析_第3页
房地产企业视同销售财税处理分析_第4页
房地产企业视同销售财税处理分析_第5页
资源描述:

《房地产企业视同销售财税处理分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为了确保“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设备正常使用,我校做到安装、教师培训同步进行。设备安装到位后,中心校组织各学点管理人员统一到县教师进修学校进行培训,熟悉系统的使用和维护。房地产企业视同销售财税处理分析  [摘要]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促进楼盘尽快销售,加速资金回笼,减轻还贷压力,很多房地产企业都在销售广告中注明客户购房可赠送车位、精装修、电器、家具、汽车等。对此类经常发生的促销行为,现行税收法规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各地税务机关对此问题也有不同看法,导致在实务中经常发生企业有税务机关意见不一致的现象

2、。房地产企业业务形式多,涉及行业和范围广,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后其财税处理更加复杂,需要对此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视同销售;财税处理  doi:10.3969/j.issn.1673-0194.XX.21.002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006-02  0引言为了充分发挥“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设备的作用,我们不仅把资源运用于课堂教学,还利用系统的特色栏目开展课外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反邪教教育等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3、。为了确保“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设备正常使用,我校做到安装、教师培训同步进行。设备安装到位后,中心校组织各学点管理人员统一到县教师进修学校进行培训,熟悉系统的使用和维护。  XX年5月,�I改增在房地产、金融保险、建筑、生活服务业全面铺开,上述四个行业被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其中,房地产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支柱行业之一,其纳税数量在税收总额中占有极高的比重。此外,房地产企业作为连接建筑、金融保险等行业的中枢,被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后,作为增值税抵扣链条的重要一环,其增值税财税处理比较复杂

4、,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本文主要对房地产企业经常发生的买房赠装修、家电家具、车位等业务如何进行财税处理进行深入分析。  1房地产企业视同销售业务理论分析  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促进楼盘尽快销售,加速资金回笼,减轻还贷压力,很多房地产企业都在销售广告中注明客户购房可赠送车位、精装修、电器、家具、汽车等。对此类经常发生的促销行为,现行税收法规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各地税务机关对此问题也有不同看法,导致在实务中经常发生企业有税务机关意见不一致的现象,争论的焦点往往在于:对房企赠送客户的车库、车位、装修、家

5、电、汽车等是属于视同销售还是属于混合销售,是否需要单独缴纳增值税。  XX年3月,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①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视同销售不动产;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为了充分发挥“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设备的作用,我们不仅把资源运用于课堂教学

6、,还利用系统的特色栏目开展课外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反邪教教育等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为了确保“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设备正常使用,我校做到安装、教师培训同步进行。设备安装到位后,中心校组织各学点管理人员统一到县教师进修学校进行培训,熟悉系统的使用和维护。  目前,房地产企业向顾客赠送车库、车位、精装修、家具、家电、汽车等财产是否属于视同销售,是否需要单独缴纳增值税,在实务中存在较大争议。目前存在三种观点:①房地产企业在销售房产的同时将车位、装修、家电、家具、汽车等赠给顾客的行为

7、,属于混合销售,应将所赠送财产的公允价值与房产本身价款合并,按照1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②上述行为属于兼营行为,对房地产企业赠送的家电、家具、汽车的行为应单独按照市场价格和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对赠送的装修按照市场价格和1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③上述行为不属于混合销售或兼营行为,房地产企业赠送上述财产的行为并非无偿,其价款已经含在房款中,无需再单独缴纳增值税。  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理由在于: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已经明确规定,只有当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才称为混合销售。而房地

8、产企业销售房产的同时赠送家电、家具、车位等财产的行为不存在提供劳务,不属于混合销售;②销售家具、家电并非房地产企业的主要经营活动,而是为了促进房产销售而发生的顺带行为,不符合兼营行为的要求;③精装修本身就是房产的组成部分,装修款已经暗含在房款中,无需对其单独征收增值税。随着社会发展,各种家具家电也成为房屋本身不可获取的组成部分,可以视为装修的一部分,其价款也已经含在房款中提前由房地产企业收取,无需对其单独征收增值税。为了充分发挥“教学点数字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