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众筹创业的法律风险防范

大学生众筹创业的法律风险防范

ID:28176476

大小:48.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2-07

大学生众筹创业的法律风险防范_第1页
大学生众筹创业的法律风险防范_第2页
大学生众筹创业的法律风险防范_第3页
大学生众筹创业的法律风险防范_第4页
大学生众筹创业的法律风险防范_第5页
资源描述:

《大学生众筹创业的法律风险防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大学生众筹创业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雷佳斌®佟金玲@摘要:众筹是互联网金融中的重要模式,是项目发起人在互联网平台发布创业项目信息,吸引网友为该项目筹集资金的融资方式。大学生众筹创业模式尚处于初级阶段,现仅能回报以实物或服务,平台运营经验不足。涉嫌非法集资犯罪、侵犯知识产权、金融监管法规仍处空白等法律问题制约了众筹的发展。发现大学生在众筹创业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预防法律风险有助于大学生创业的良性发展。关键词:众筹;法律风险;大学生创业;防范一、何谓众筹众筹,翻译自英文CrowdFunding—词,意思是汇集多人的投资力量,支持他人的奋斗和努力。众

2、筹融资是指企业或个人等资金需求方通过互联网平台汇集众多零散的投资者进行小额投资,以支持募资方创业经营或进行其他社会事业的新型融资模式。其基本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项目发起者在众筹M站上展示项目,个人出资者根据项0信息选择合适的项0进行投资并获収相应的汇报:另一种是项0发起者通过向大量出资者销售新公司或即将立的公司的股权为公司进行融资。众筹融资发展的标志事件是2009年4月美国Kickstarter大众筹资网站的上线运行,该网站通过搭建互联网融资平台对社会公众进行筹资,实现对有创造力和创新想法的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其融资金额从儿百美元到百万

3、乃至上千万美元。众筹融资意图非常多元化,从灾难捐赠到图书出版,从艺术家狂热的粉丝支持到政治竞选、筹钱创业等。众筹融资的特点在于使社交网络与“多数人资助少数人”的募资方式相互交叉,并带有利用互联网资助圆梦的色彩。在当前大学生创业融资困难的大背景下,众筹为更多大学生或拥有创意项H的人提供了融资可能,为解决大学生初创阶段融资难困境提供了一种新的解决方式;众筹融资也为普通大众,提供了一种新的投资渠道,能够为投资者带来较高的投资收益;同时,众筹融资也使得互联网金融具有丫传统投资银行所具有的VC/PE的融资功能,通过股权众筹平台,可以对有发展潜力的创

4、业公司进行股权投资,这也为金融行业带来了一种商业模式上的创新。由于准入门槛较低、融资速度快、出资人参与感强以及项目宣传推广迅速等优点,众筹融资在全球发展非常迅速。据全球著名市场研究公司Massolution—份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4月,全球众筹融资网站将近800个;从融资项目内容來看,更多资金投向新兴公司和小微企业。我国的众筹模式处于初级阶段,如“点名时间”、“众筹网”、“大家投”等众筹平台,渐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新途径。®目前,在国家相关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下,高校大学生的创业热情不断被激发,因大学生创业初期时存在创业资金短缺、工作经

5、验少、规模小、行业定位模糊等问题,但他们有梦想,敢于实践,创新意识强等优势,在创业初期选择众筹模式恰恰符合其自身特点和创业发展趋势。但由于众筹相关立法和法律制度建设的相对滞后,容易在创、Ik初期对众筹nJ•能涉及的法律风险认识不清,因此本文将进行众筹运行屮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有效的防范措佳斌,2012级法学院木科学生。%冬金玲,法学傅士,讲师,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江薇薇:《中国金融体制演进与法治化研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53贝,施,期望能对大学生众筹创业的法律风险防范做必要的提示。二、众筹的模式按照投资人可

6、以从融资方取得的回报类型划分,众筹可以分为债权众筹、股权众筹、奖励众筹和慈善众筹。债权众筹在国内常被称为“P2P网络借贷”。除了债权众筹,其他三种众筹可以称为狭义的众筹。奖励众筹是四种模式屮目前在国A最常见的模式。奖励众筹和慈善众筹的法律问题比较简中.,股权众筹的法律问题比较a杂尖锐。平台和融资方是居间关系。众筹平台起到的作用是对项目的审核和监督,如果项目成立则收取一定的费用,如果项0失败了则不收収任何费川。融资方和投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则因为众筹模式的不同而不同,在债权众筹中融资方和投资方之间是借贷关系,商品众筹中是商品预隽,慈善众筹则是

7、赠与关系。(一)债权众筹债权众筹模式下投资者获得的回报就是本金加上约定的利息,本质上是按照投资份额获得债权。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双方自由竞价、撮合成交,网贷公司只是提供一个平台,因此其只收取中介费用,资金的借出方得到的冋报就是利息但是其要承担对方不能还本付息的风险,一般情况下利息越高风险越大。P2P网络借贷屮,投资方和融资方签订的是借贷合同,但是这个借贷合同的效力如何呢?因为出借方大部分都是自然人或者是不具有金融业务许可资质的企业,因此我们就这两个主体分别进行分析。自然人作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效力,《合同法》196条给予了肯定。如果企业不具有

8、出借资格,那他们签订的合同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都认定是无效的。但是,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企业的一方有资金,一方有需求,资金的借贷有利于融通资金并且解决中小企业用资困难的问题。这种模式的法律风险在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