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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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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众筹法律风险防范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得未来收益。这种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众筹。另一种解释就是"股权众筹是私募股权互联网化”。摘要: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股权众筹”却已开始运营并逐渐普遍化。目前降低融资方、资本运作平台、投资者的法律风险是开展股权众筹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尽职调查、规范平台以及保护投资者法规等措施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才能达到互利共赢的效果。关键词:股权众筹;防范措施;法律风险引言新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信息的收集、处理、传递得到了根本性的变革。“云技术”、'‘
2、大数据”等技术的上线运营,带来了“互联网+”时代的经济和金融变革。2013年,中共十八大提出了'‘推动普惠金融”的响亮口号。普惠金融由于互联网金融的日益普及获得了普遍的认可。普惠金融的理念与股权众筹所持的精神:小额、弱势和低收入群体、风险分散不谋而合。在国家大力推广普惠金融的政策性背景下,股权众筹的发展具备了政策上的合理性。互联网众筹模式的发展,打破了传统资本市场的结构瓶颈。正如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研究员黄运成所说:在当前融资难、融资贵的形式下,互联网众筹模式,能够促成社会资本与创新创业企业形成直接对接,缓解企业在成长初期所面临的融资压力。优化资源配置和
3、调动中小微企业的活跃性,是国家实施经济转型的重要目标所在。①股权众筹的出现和发展,正是顺应了这样的要求,以灵活的股权架构设计模式,搭载互联网的广阔平台,给"草根”投资者带来了机会,在资本市场的夹缝里杀出了一条血路。一、股权众筹的交易模式及风险点股权众筹一般采取委托代持、设立有限合伙、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目前运用最为普遍的是设立有限合伙模式,大多推行“领投+跟投”模式,即投资者通过众筹平台投资后,平台或者平台选择的公司/个人会作为“领投人”牵头设立一家合伙企业,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也就是对外无权代表合伙企业,但是可以分红,并只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
4、任。合伙企业成立后,再以合伙企业的名义投资融资的项目公司,以合伙企业作为公司股东。(1)融资方融资方一般是小微企业,主要使命是创新、创业。是股权众筹所要服务的对象,在众筹活动中应当得到扶持和成长。然而在项目上线宣传前,融资方怎样披露项目的相关信息?与投资者协商建立怎样的股权架构?项目在线上宣传期间如何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都是融资方所面临的法律风险点。(1)众筹平台平台作为中立的第三方中介,需要对融资方和投资方负责,不偏袒任何一方,最重要的使命是发挥股权众筹融资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组成部分的作用,服务好创新创业企业。众筹平台不得设立资金池、不设担保或隐
5、性担保,必须符合“五四三二一”的方案,在这些限制下如何运作,是平台所要应对的法律风险问题。(2)投资者投资者可以说是股权众筹的主体,如何进一步了解股权众筹的高风险性,掌握投资技巧?如何权衡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把握自身投资行为?投资者本身的投资经验可能是众筹最大的风险,如果没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足够的经验,一个无知的投资者可能在股权众筹中倾家荡产。另外,投资者往往不参与项目和公司的实际运营,怎样保护自身的股东权利?如何与融资者协商,建立完善的分红和退出机制?这些问题都是投资者多要面对的法律风险点,在险恶的资本市场,对投资者的要求是很高的。二、股权众筹中的
6、法律风险防范根据上文提到的股权众筹中三方主体所面临的法律风险点,现就法律风险防范问题进行一一梳理。(1)尽职调查项目上线前的尽职调查,是股权众筹顺利进行的第一步,尽职调查到底是融资方还是众筹平台的义务?在法律上很难找到明确的依据。作为融资方,想要通过股权众筹的方式获得投资,自然会将项目进行美化或者掩盖项目所存在的缺陷。作为众筹平台,在某些情况下,也很难掌握项目的真实情况,只是进行资信、规模等方面的形式审查。而且为了自保,众筹平台往往为自己设置了一些免责条款,这就使得投资者在进行项目选择时,一方面无法得到真实有效的信息,另一方面众筹平台往往在项目出现问题
7、后,被各种各样事先设置好的理由豁免。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了股权众筹发展的障碍。作为融资方,应当尽可能真实的披露项目信息,建立自己的诚信。作为众筹平台,在这个环节是十分重要的,一方面要对潜在的投资者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明确各方的责任与义务,确保投资者充分知悉投资风险以及发生争议后的解决方式。另一方面要加强信用审核,制定完善、及时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信用评级体质,要对评级和信用审核结果负责。(1)股权架构选择无论是股权代持、设立有限合伙还是签订合作协议,每一个股权众筹项目,在上线前,融资方一定都选择了合适自己喜好的股权架构模式,三种模式各有自己的优劣。就拿现
8、在国内较为流行的“领投+跟投”制度来说,这种建立有限合伙的方式,降低了众筹股东的经营风险,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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