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8140831
大小:76.21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2-08
《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探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探析谭斌王丛霞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宁夏区委党校哲学部摘要:环境治理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是环境治理的必然选择和发展趋势。从直接原因、现实基础、路径选择三个方面对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进行丫探析,明确提出构建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重在完善多元共治制度机制,包括完善行政指导机制,深化考核机制的“绿色化”转化;完善市场机制,发展政策性金融,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将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治有机结合。关键词:国家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多元共治;生态文明建设;作者简介:谭
2、斌(1974—),男,宁夏中宁人,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主要研宄方向为行政管理;作者简介:王丛霞(1975—),女,宁夏中宁人,宁夏区委党校哲学教研部教授,哲学博士,主要研宄方向为生态哲学。收稿日期:2017-10-20Received:2017-10-20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W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中,环境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当前,环境治理是经济社会发展屮的重屮之重、难屮之难,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3、是环境治理的必然选择和发展趋势。一、直接原传统生态环境治理模式亟待完善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指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公众以及各类社会组织等环境治理主体的优势,倡导综合运用行政力量与其他社会力量,有效开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活动,积极预防和化解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的提出和探索,既源自于环境治理问题的复杂性,又源自于传统生态环境治理模式的弊端。20世纪50—70年代,迫于当时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的压力,我国选择了一条重工业优先发展的道路。这一赶超型的发展战略,使我国较快地步入了工业化进程,但是付出了沉重的自然
4、资源和生态环境代价。我国真正意义上的环境保护工作始于20世纪70年代。1972年,屮国认识到Y环境保护问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派代表团参加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1973年,国务院召开了首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真正开始。1983年,我国召开了第二次环境保护会议,确立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逐步建立了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出台了与企业相关的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几大污染物防治法实施细则。2003年十六届三屮全会首次提出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针对单
5、一化管制型环境治理模式,党的十八大第一次明确提出多元共治理念。以政府为主导的单一化管制型环境治理模式,是在40多年的环保实践基础上逐步形成的。这种模式的形成既与人们对环境问题认识的局限性有关,也与特定的历史条件有关。长期以来,环境问题一直被视为纯粹的B然演化问题以及因治理技术落后导致的问题,并未从公共问题的角度出发来解决。传统环境治理模式采用行政管制手段,强调政府在环境治理中的主导地位,这一点本身没有错,但问题在于,它忽视了企业、民众、社会组织等其他环境治理主体作用的发挥。环境持续恶化表面上看源于行政性治理的乏力,实质上是多元政
6、治力量博弈过程屮主体缺位的问题UL其一,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政府作为环境治理的主要主体,不仅要履行政策制定、制度建设、信息公开等宏观层而的环境管理职责,而且耍承担环境建设、环境监测等微观层面的环境监管工作。尤其是在GDP指挥棒的引导下,地方政府“环境监管无动力、环境监管无能力、环境监管无压力”m的现象普遍存在,针对企业违法排污现象,既不能亮剑,也不愿亮剑,某种程度上弱化/环境治理的效果。其二,企业违法成本太低,投资环境治理的意愿不强。企业是政府的主要管制对象,在环境治理中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无法充分调动。其三,社会公众
7、在环境治理中处于边缘位置。虽然公众有参与环境治理的热情,但是由于公众缺乏参与的平台和渠道,加之政府信息的公开度、透明度不够,导致民众的参与较为盲0,极有可能成为利益博弈的牺牲品。其四,社会组织在环境治理屮的作用发挥有限。虽然也有社会组织活跃在环保领域,但是作用的发挥主要体现在公众教育、自然资源保护倡议、动员公众参与环保等方面。环保组织自身能力有限,也缺乏参与环境治理的机制,不能很好地发挥其作为第三部门激活社会力量、提升公众意识和扩大公众参与的作用[3]。由此看来,在管制型环境治理模式下,政府与企业、公众、社会组织并没冇形成有效的
8、沟通协调机制,政府在环境决策、环境标准制定、环境监督管理、环境执法、提供环境信息等宏观治理方面具有绝对的主异权,且对企业环境监测、环保技术推广、违法行为监督等微观治理领域承担了繁重的责任。在此模式下,企业、公众及社会组织处于被动地位或边缘地位,不仅环境权益受到抑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