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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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川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一、行政许可(18项)序号职权编码职权名称子项编码子项名称职权依据行使主体对应责任事项监督部门和方式备注100727106540100001000441622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修订)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

2、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2.[部门规章]《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2年交通部令第8号)第十九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客运经营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龙川县交通运输局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许可相关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2、审查阶段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4、送达阶段责任:制

3、作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并信息公开。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安全监管。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龙川县交通运输局安全法制股:0762--6882565 200727106540100002000441622普通货运经营许可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修订)第二十四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

4、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2.[部门规章]《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12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号)第十一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货运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货运站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龙川县交通运输局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许可相关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2、审查阶段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许

5、可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4、送达阶段责任: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并信息公开。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安全监管。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龙川县交通运输局安全法制股:0762--6882565   [行政法规]龙川县交通运输局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许可相关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2、审查阶段责任 300727106540100003000441622道路运输站(

6、场)经营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修订)第三十九条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4、送达阶段责任: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

7、,送达并信息公开。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安全监管。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龙川县交通运输局安全法制股:0762--6882565400727106540100004000441622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修订)第三十九条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

8、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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