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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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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的权利与保障摘要:众所周知,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有着不可磨灭的地位,于案件的审理和当事人权利的保障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虽然法律赋予了律师一定的权利,但是在司法实践屮,律师本身权利的保障却存在着诸多问题,使得当今律师执业陷入每况日下的局面。因此如何保障律师的权利先得尤为关键和必要。关键词:辩护律师;刑事诉讼;权利保障中图分类号:D92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02-0199-02一、我国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的作用及其地位(一)依靠法律手段法维护犯当事人的合
2、法权益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最重要的职能之一就是为被告人进行辩护,辩护权在所有诉讼权利中居于核心位置,辩护权的充分行使可以保障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得以实现。获得辩护的权利对于确保刑事诉讼被追诉人获得公正审判非常关键,也有利于实现刑事司法正义,但在中国许多被告人得不到充分的辩护。(二)有利于公、检、法机关正确办案在刑事诉讼屮,辩护律师能够帮助公、检、法机关全面杳明案情,正确使用证据,合理精准的适用法律,对于公正的判决案件起到积极的作用。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并不能熟练地行使自己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而律师却能为委托人提供
3、诉讼权利保护,防止他们受到不公正的对待。这也有利于整个案件的发展。二、我国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的权利保障现状分析(一)律师会见权的缺陷根据刑诉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在律师会见权的规定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但是律师会见难至今仍是一个没有解决的问题,尤其在侦查阶段尤为困难。长此以往,律师会见难直接导致了律师不能充分掌握案情、收集证据,许多证据处于零散的状态,可能直接影响到律师的辩护,最后影响市判的结果。(二)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取证权利不足新修改的刑诉法明确了
4、辩护律师在诉讼活动巾侦查阶段的地位,终结了之前《刑事诉讼法》屮律师在侦查阶段地位不明确的规定。但是,修改后的刑诉法除了对辩护律师在侦?私锥位峒?权进行修改,并没冇对辩护律师享有其他权利进行规定。正如叶青教授所言,在侦査阶段,律师通过《刑事诉讼法》的修正仅仅获得的是辩护人的虚名,其诉讼权利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提升①。所以,我国刑诉法应当对于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权利的缺失进行完善。(三)虽赋予“意见权”,但可行性不高虽然新刑诉法大大提高了辩护律师的地位,但就冃前侦査权、公诉权与辩护权不平等对抗的配置来看,仅仅是规定律
5、师提意见的权利,制约权力的效果并不理想。例如:第86条,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其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单单规定听取“听取”意见,但听取之后有何影响,有何作用都没有作出规定②。再例如第159条,也同样赋予辩护律师“意见权”,但也只是赋予光杆“意见权”,对于意见是否采纳、不采纳辩护律师有何应对的措施都没有规定。三、我国刑事诉讼屮辩护律师的权利完善建议(一)司法机关转变司法观念,维护律师的权利观念如果落后于制度,势必会造成“行动中的法律”与“纸面上的法律”之间出现“缝隙”③。对于制度来说,想要
6、得到正确发展,更新时司法观念是前提和基础,所以,要完善我国辩护律师的相应权利,首要的是构建正确的司法观念。在我国的刑事诉讼过程屮,与国家司法权利相比,辩护律师明显处于比较弱的地位,加上司法机关将律师作为自己的“天生的对手”,使得控辩审三方地位严重不平衡。对此,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应该改变落后的法律意识,重视辩护律师的职责和权利。(二)扩大律师辩护权范1.完善会见阶段的权利(1)增加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使用电子设备的取证的权利。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会见过程中,可以对于会见的重要内容做会见笔录,但是只用这样单一
7、的方式不能全诎和详尽的获取证据,应当赋予其使用电子设备的权利,如使用录音、录像、拍照等权利。这样一来,可以全面、真实、客观地还原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门供,二来也可以为律师摆脱窜供的嫌疑,从而更好地保障了辩护律师的自身权利。(1)细化会见许可案件的一些具体罪名,丰富会见制度。在新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几类特殊的案件,这几类案件具有侦查的难度高、涉及案件的范围广、社会影响力大或者可能对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构成重大威胁的特点。纵观我国刑事诉讼法不难发现,关于限制辩护律师会见权方面的规定,给司法机关留下了极大自由裁量
8、的权利,长此以往,容易造成相应机关滥用权力。所以,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会见权应当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然后由人民法院对公安机关的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强制执行的裁定,从而使治安管理处罚的内容得以实现。公安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应当是被处罚人屮请行政救济的期限届满之円的次円。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被处罚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曰内,申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被处罚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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