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优先购买权人的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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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优先购买权人的抗辩摘要:我国现行公司法赋予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而这也是自公司法1993年颁布施行以来就一直存在的制度。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时,出卖人是否有权“放弃转让”从而实现对优先购买权人的抗辩,是一个鲜有学者谈及但为传统理论所排斥的问题。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六条首次直接赋予了岀卖人这种权利,也将这一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引起了学界的巨大争议。本文将基于优先购买权性质和制度的特殊性,力证“放弃转让”这一权利的合理性,并兼对《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六条提出

2、相应的修改意见。关键词: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放弃转让抗辩请求权中图分类号:D922291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7)04-0084-05民商事法律制度中优先购买权制度具有悠久的历史传承和浓厚的学术沉淀,结合该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历程,不难看出,我国民商事立法中的优先购买权制度一方血受到西方传承而来的法理基础和立法原理的影响,另一方面更是基于我国的特殊国情和文化?魁场@?代以來习惯法层面的优先购买权制度行Z既久,且行Z有效,因而法律予以甄别吸收从而得以润物无声、水到渠成。[1]然而,从古今中外优先购买权制度的发展轨迹

3、来看,不同的历史文化背景造就的制度必然存在内质的差异,形似而神不似。同时,商事制度的发展日新月异,新旧制度的变迁发展,原理重构IH法新述,确有必要。2016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起草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二十六条引入了一种全新的“放弃转让”权利,该权利实为股权出卖人对优先购买权人的一种抗辩。不得不说,该条是对优先购买权在公司法体系中的惯有性质和地位的一种冲击和挑战。2016年1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议并原则通过该《征求意见稿》,但正式文本仍未公布,该“放弃

4、转让”的权利是否能够落地仍未得以确定。因此,笔者斗胆在诸多学术大家的理论基础上,再从公司法中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性质出发,论述“放弃转让”权利存在的合理性。一、IH原理的重构:辨析优先购买权的性质(一)传统理念和新晋学说的碰撞优先购买权的性质是优先购买权最为复杂的问题2—,历来众说纷纭,反映在传统理念和新晋学说之间的碰撞屡见不鲜。从不同的维度出发,权利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探讨优先购买权的性质问题实质上就是探讨权利类别的问题。[2]从历史上看,优先购买权最早是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出现,在历史发展中,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分别孕育出不同的法律含义。比如大陆法系

5、中的德国法认为该制度属于形成权范畴,即,民事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转让关系成立,如果具有优先权人主张或者行使该权利,那么其口动介入转让关系之中,且以同等条件产生买卖合同关系。此说也为我国台湾地区部分学者所接受,并对大陆地区的立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德国学者梅迪库斯认为,在当前学术研究中优先购买权理应属于形成权,其能够通过自己的单方意思表示与权利相对人成立法律关系而受法律保护。[3]台湾学者王泽鉴先生亦认为,从该权利的法定性和约定性来看,在定性上属于形成权,权利人的单方意思表示无需义务人的承诺做协调。[4]国内学者受此观点的影响,也形成了基本以“形成权说

6、”为准的主流观点。同时,从经济学角度出发,有学者认为,如果出卖方在没有其他可以拒绝定约的强制缔约前提下,理性的经济人不会选择订立契约时间长、成本高的程序,而会采取单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法律关系的模式,即采纳“形成权”一说。[5]有的学者则从保护优先购买权人的角度出发,赞成“附条件的形成权说”,认为“形成权说”实质上是法律赋予优先购买权人在缔结买卖合同上的一种绝对优势,是最具有力度、最为有效的,具有很大的合理性。[6]有的学者从反驳“期待权说”出发,认为优先购买权是一种“附有停止条件的形成权”,不论优先购买权形成的法律基础是什么,追本溯源,其具冇相同

7、的法律关系。[7]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传统观点的地位并不是一如既往的固若金汤,而是不断地受到新晋学说的挑战和碰撞。结合学术界对其各种讨论和解构,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期待权说”和“请求权说”。第一,“期待权说”。该说认为,财产在交易之前权属性质属于不确定状态,权利人不能向他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即权利行使的内容和行使时间不能够确定。因此,法律在权属上赋予权利人优先购买权,赋予其对某项财产权利具有的期待利益,在财产转让时可以享受该利益。[8]持此观点是学者从法律非现实权利保护角度出发,认为该权利不属于形成权和请求权中的任何一种,具有自身的独立性质,是一

8、种独立的期待权。第二,“请求权说”。持此观点的学者认为优先购买权属于请求权的一种,即,在转让关系成立时,享有该权利的权利人可基于自身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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