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以死刑制度改革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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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修正案(九)》——以死刑制度改革为视角一、刑法修正案(九)出台背景自1997年全面修订刑法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需要,先后通过一个决定和八个刑法修正案,对刑法作出修改、完善。近年来,一些地方多次发生严重暴力恐怖事件,网络犯罪呈现新特点,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出发,需要统筹考虑刑法与其他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法律的衔接配套,修改、补充刑法的有关规定;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需要进一步完善刑法的相关规定,为惩腐肃贪提供法律支持;落实党中央关于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的要求,并做好劳动教养制度废除后法律上的衔接。2014年10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刑法修正案

2、(九)草案》,这是自2011年5月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时隔3年半,刑法再度启动修改。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二、涉及与死刑有关的变动《刑法修正案(九)》在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的基础上,对中国刑法典又进行了多方面的重要修改。其中,在死刑制度方面提出从两个方面严格限制死刑:一是进一步减少死刑适用的罪名,取消走私武器、弹药罪和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和战时造谣惑众罪等9种犯罪的死刑;二是进一步提高对死缓犯执行死刑的门槛,如缓刑执行期间,故意犯

3、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原规定为“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三、死刑制度的变革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坚持“绝不废除死刑,但要少杀”的死刑政策,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刑法典1979年刑法典较好地贯彻了这一政策。在1979年刑法总则中限制适用死刑,即第43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1997年刑法在死刑上的主导方向是限制死刑,如删除了1979年刑法中“己满16岁不满18岁的人,如果所犯罪行特别严重,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规定。通过对死刑适用对象的修改,彻底实现了对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的国际社会上的通行做法。自1997年全面修订

4、刑法典迄今,中国在死刑的立法和司法改革方面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特别是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将之前下放至地方高级法院和军事法院的死刑复核权收回统一行使,进一步严格了死刑适用的证据和程序标准。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一次性取消了13种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迈开了中国逐步废止死刑的步伐。这些死刑改革举措都产生了积极成效,包括促进了刑法观念的更新,带动了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相关刑罚制度的改革,推动了中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刑事司法合作。同时,死刑制度的大幅改革并没有给社会治安形势造成不利影响。2011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以来,中国社会治安形势

5、总体稳定可控,一些严重犯罪稳中有降。社会各方面对减少死刑罪名等死刑改革举措反应正面、积极。四、死刑制度评析在死刑罪名数量,当代中国经历了一个由少到多、再由多到少的复杂过程。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即1979年刑法典)只规定了28种死刑罪名,加上1981年《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规定的11种死刑罪名,当时中国刑法中可适用死刑的罪名共计39种。之后,随着中国社会转型期犯罪形势的变化,特别是“严打”刑事政策的实施,中国的死刑罪名急剧上升,至1997年刑法典颁行之前,中国可适用死刑的罪名己多迗71种。1997年刑法典修订过程中,在刑法学界的呼吁下,国家立法机关己经意识到中国的死刑罪名过多,但鉴

6、于当时的犯罪状况和刑事政策而难以大幅度削减死刑,1997年刑法典通过时保留了68种死刑罪名,并对盗窃罪等严格限制了其适用死刑的条件。之后,中国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经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终于迗成应当“逐渐减少适用死刑罪名”的共识,并在加强人权保障和推进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对适用死刑的罪名进行了有力削减:2011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一次性取消了13种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将死刑罪名减至55种。此次《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修正案(八)》的基础上,取消9种犯罪的死刑,即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和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和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和战时

7、造谣惑众罪。这标志着中国在削减死刑罪名的道路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概括地看,此次拟取消的9种死刑罪名具有三个方面的显著特点:一是以经济性、非暴力犯罪为主,同时包括部分非致命性暴力犯罪。9种犯罪中,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5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2种,军人违反职责类犯罪2种。其中,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都包含了暴力手段;同时,3种走私罪的死刑取消,导致武装掩护走私犯罪死刑的取消。二是这些犯罪的死刑多属备而不用、备而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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