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分公司安全信息管理暂行规定.doc

北京分公司安全信息管理暂行规定.doc

ID:27668151

大小:309.50 KB

页数:35页

时间:2018-12-05

北京分公司安全信息管理暂行规定.doc_第1页
北京分公司安全信息管理暂行规定.doc_第2页
北京分公司安全信息管理暂行规定.doc_第3页
北京分公司安全信息管理暂行规定.doc_第4页
北京分公司安全信息管理暂行规定.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北京分公司安全信息管理暂行规定.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南航北京分公司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2014年9月修订)根据《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R2)、民航局《关于建立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事故、事故征候及违规行为信息通报制度的通知》、民航华北地区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办法(第一次修订)、民航中南局《民航中南地区安全信息管理办法》、南航股份公司《航空安全管理手册》有关规定,建立规范、有效的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北京分公司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及时掌握公司航空安全信息,有效预防各类航空事故,控制和消除航空安全隐患。特制定北京分公司安全信息管理规定。一、适用范围本规

2、定适用于南方航空北京分公司的各安全责任签约单位(以下简称签约单位)。适用于南航北京分公司保障范围内(含执管及非执管飞机)发生的飞行事故、航空地面事故、飞行事故征候和其他不安全事件的信息管理;各类有关安全的举报信息、安全日报、月报等信息的管理,国家、局方、南航股份公司明确要求的各种需要报告和反馈的信息。二、保密要求航空安全信息作为一种企业内部信息资源,除按局方要求提供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分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向外泄露。三、管理部门运行安全管理部负责统一管理分公司航空安全信息工作,负责对政府、行业及公司安全信息进行收集、

3、分析处理、上报、下发、归档、借阅和作废的管理,负责在安全活动、安全检查、评估、安全整顿以及不安全事件(含)以上事件调查处理中识别的航空安全信息。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单位上报的航空安全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各签约单位是本单位航空安全信息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安全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处理、上报、下发、归档、借阅和作废的管理。并妥善保存事故、事故征候、差错、其他不安全事件、综合不安全事件以及举报事件有关的所有文本、影音、数据及其他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缓报、漏报甚至瞒报民用航空安全信息。收文单位收到政府部门或

4、上级单位下达的各项紧急安全指示、指令后,必须立即报送安全职能部门,并由安全职能部门签署处理意见后呈分公司主管领导。安全职能部门根据主管领导批示,立即采取行动。发生突发事件时,公司运行指挥部按照公司有关手册和规定负责启动南航北京分公司应急程序。四、航空安全管理人员(一)各签约单位的安全工作联络人负责收集、整理、统计、上报本单位的航空安全信息,协助本单位领导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信息的培训工作,督促本单位按规定报送航空安全信息。(二)各签约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安全信息员应了解航空安全方面的法律和规章制度,掌握安全信息方面的规定和

5、流程,熟悉不安全事件的界定和标准;熟悉本公司航空安全信息管理流程,明确报告程序。(三)各签约单位安全职能部门的人员接到有关运行安全的报告时,应做到掌握和了解最初报告人的个人信息,以便进一步联络,并了解与事件有关信息。五、航空安全信息的报告(一)各签约单位在境内外所有航空安全信息按照本规定相关条款向运行安全管理部报送,由运行安全管理部统一负责向局方、股份公司安监部上报。(二)事故信息的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发签约单位应当在2分钟内电话向运行安全管理部报告事故信息,在1小时内以文字形式向运行安全管理部上报有关事故情况。运

6、行安全管理部应在5分钟内电话报告分公司领导、股份安监部、事发地监管局、事发单位所在地监管局。2、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事发签约单位应当通过有效途径向运行安全管理部报送事故初始报告;运行安全管理部向股份安监部、事发地监管局填报“民用航空器事故/事故征候初始报告表”,并且抄报事发地地区管理局、事发单位所在地监管局及地区管理局以及民航局安全信息主管部门。3、事故信息上报应遵照逐级上报原则,但在特殊情况下允许越级上报。事发签约单位不能因为信息不全、尚未审阅、有待调查等任何原因而推迟上报事故初始报告和“民用航空器事故/事故征候

7、”初始报告表,在上报后如果获得新的信息,应当6小时内及时补充报告。(三)严重事故征候信息的报告1、严重事故征候发生后,事发签约单位应当立即通过电话向向运行安全管理部报告严重事故征候信息,在3小时内以文字形式向运行安全管理部上报有关严重事故征候情况。运行安全管理部应立即电话报告分公司领导、股份安监部、事发地监管局、事发单位所在地监管局。2、在严重事故征候发生后6小时内,事发签约单位应当通过有效途径向运行安全管理部报送严重事故征候初始报告;运行安全管理部向股份安监部、事发地监管局填报“民用航空器事故/事故征候初始报告表”

8、,并且抄报事发地地区管理局、事发单位所在地地区管理局以及民航局安全信息主管部门。3、严重事故征候信息上报应遵照逐级上报原则,但在特殊情况下允许越级上报。事发签约单位不能因为信息不全、尚未审阅、有待调查等任何原因而推迟上报严重事故征候初始报告和“民用航空器事故/事故征候初始报告表”,在上报后如果获得新的信息,应当12小时内及时补充报告。(四)一般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