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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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解析罗湖区国家税务局目录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基本政策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第三十二条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基本政策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

2、,合理确定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第六十条固定资产类型最低折旧年限(一)房屋、建筑物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五)电子设备3年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基本政策回顾第九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   (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二)常年

3、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出台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背景是什么?今年以来,制造业投资增速下滑,企业自身投资能力不足、外部融资成本高等因素制约了企业转型升级。为此,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减轻企业投资初期的税收负担,改善企业现金流,调动企业提高设备投资、更新改造和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和活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4、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六大行业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14.01.01购进自行建造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解读政策解读:一、如何理解“新购进”75号文件所称新购进的“新”字,只是区别于原已购进的存

5、量资产,企业2014年以来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也属于优惠政策范围。二、新购进固定资产的时间点如何把握新购进的固定资产,是指2014年1月1日以后购买,并且在此后投入使用。设备购置时间应以设备发票开具时间为准。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取得设备的,以设备到货时间为准。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购置时间点原则上应以建造工程竣工决算的时间点为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解读三、“购进”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

6、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四、六大行业的界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确定。今后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从其规定。六大行业企业是指以上述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解读五、缩短折旧年限缩短折旧年限,是相对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折旧年限,而不是企业的

7、会计折旧年限。企业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固定资产类型最低折旧年限(一)房屋、建筑物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五)电子设备3年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解读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

8、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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