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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考试学院━━━━━━━━━━━━━━━━━━━━━━━━━━━━━━━━商经主观题精讲命题要点一:公司人格(一)公司、有限责任1.公司,是指股东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独立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1)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有自己独立的名称、住所、财产,并独立承担责任。(2)公司享有财产权,股东享有股权。股东将财产通过出资方式让渡给公司后,由公司对出资财产享有支配权。2.股东的有限责任,是指股东除按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缴足出资款外
2、,对公司的债务或公司债权人不负其他责任。(二)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项,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与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负责的一种法律制度。1.适用情形(1)公司资本明显不足;(2)利用公司回避合同义务;(3)利用公司规避法律义务;(4)公司法人人格形骸化。2.在适用公司人格否认情形下,要由股东以自己的个人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个人责任。(三)母公司、子公司1.母公司,是指通过股份对另外一个公司实现控制的公司。2.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
3、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1)关联交易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利用关联交易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2)深石原则当从属公司支付不能或者破产时,如控制公司对从属公司有不当的行为,其对从属公司的债权应劣后于其他一般债权人受偿。(四)法定代表人1.法定代表人的产生(1)我国法定代表
4、人采取一元化的法定代表人制。(2)公司法定代表人并不限于董事长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和经理均可以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3)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2.对法定代表人行为的限制(1)公司章程、股东会可以对董事长行使职权作出限制。限制董事长职权的行使属于公司的经营方针事项,股东会有权以普通多数表决的方式做出决定,(2)该限制不能约束善意第三人,董事长超越权限与善意第三人订立合同的,合同有效。【核心法条】28━━━━━━━━━━━━━━━━━━━━━━━━━━━━━━━━━:http://www.fdp
5、x.com:E-mail:sfksxy@126.com)010-58908130~58908133Æ010-58908136司法考试学院━━━━━━━━━━━━━━━━━━━━━━━━━━━━━━━━《公司法》第三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民法总则》第六十一条命题要点二:公司设立(一)设立方式1.发起设立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缴或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出资额或股份而设立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所以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2.募集
6、设立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1)实收资本制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采取资本实收制。(2)募集方式①向社会公众募集向社会公众募集,是指公司发行的股份除了由发起人认购以外,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②定向募集定向募集,是指公司发行的股份除由发起人认购外,其余股份向特定的对象发行。定向募集的特定对象以累计200人为上限,累计超过200人的为公开募集。(3)程序①发起人认购股份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应发行股份总额的35%。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
7、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②向公众募集股份的条件需要向国务院证监机构申请批准募股;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③缴纳出资及验资a.募集设立的,发起人按照章程认购的股份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者还要办理有关出资财产权的转移手续。b.认股人按照认股书认购的股份缴纳股款,并且只能以货币出资。c.在发行股份缴足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④召开创立大会a.召开时间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b.职权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通过公司章程;
8、选举董事会成员;选举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c.程序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二)章程的记载事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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