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培训》ppt课件

《食品安全培训》ppt课件

ID:27544113

大小:3.93 MB

页数:44页

时间:2018-12-01

《食品安全培训》ppt课件_第1页
《食品安全培训》ppt课件_第2页
《食品安全培训》ppt课件_第3页
《食品安全培训》ppt课件_第4页
《食品安全培训》ppt课件_第5页
资源描述:

《《食品安全培训》ppt课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食品安全五项基本行为准则专业服务、精细管理!云南策品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食以安为先民以食为天国以民为本上海欢乐购昆明店食品安全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章附则第九十九条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在国民目前“吃肉怕激素,吃菜怕毒素,喝水怕色素”的情况下,我们更应努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掌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提升对食品安全的辨识能力,避免

2、食品二次污染,这也是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保护饮食健康的重要途径首先!认清食品名称食品名称必须是食品真实属性的反映,应该使用不让消费者误解、混淆的规范名称或常用名称,用同样大小的字号标示在标签的醒目位置。消费者通过食品标签上标明的食品名称,基本可以区别食品的内涵和质量特征。对于相近的食品名称,消费者也应该有正确的理解。比如,我们常见的花生油与花生调和油,一个是纯正的花生油,另一个是用花生油混合其他一种或几种植物油而成的。像牛奶与牛奶饮料、莲蓉月饼与莲蓉味月饼等,虽然名称相近或相似,但都属于不同属性的食品。像以前常见的“纯鲜牛奶”,现改称“纯牛奶”,不能再宣称“鲜牛奶”。

3、同样,那些用奶粉调制的还原奶,也必须在邻近部位标明“还原奶”字样,否则就是有意欺诈、误导消费。消费者在选购时,需要仔细核对食品名称的含义。不少消费者在购买“果汁”和“果汁饮料”时,往往忽略它们本是两种不同属性的产品。“果汁”中的果汁含量自然应该是100%,而“果汁饮料”中的果汁含量只需大于10%,果味饮料中果汁含量更是只需大于5%即可。又如“甜牛奶”的真实属性是“牛奶”,指的是在牛奶中加糖的奶产品;而“甜牛奶乳饮料”的真实属性是“乳饮料”,在牛奶中加水、加糖,水的比例多于奶,蛋白质含量大于1%即可。目前,市场上不规范的食品名称多采取这样的标注方法,即故意不标注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名称或将该名称

4、写得很小,并放在消费者不易看见的地方。比如,某厂商生产的橙汁饮料,在包装设计上,“橙汁”二字极为醒目,“饮料”二字却小得可怜,消费者如果不仔细察看,就会误认为是鲜橙汁,其实它只是普通的橙汁饮品,两者价格相差悬殊。甚至有些厂商竟然对于这类“掉身价”的后缀字词根本不做标注,消费者在购买时就更难发现其中奥秘了。食品安全法第九章;法律责任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

5、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

6、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五

7、)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