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ID:27541509

大小:64.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12-03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_第1页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_第2页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_第3页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_第4页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_第5页
资源描述: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存量资金备选项目的通知区级各有关部门,各园区、空港新城管委会,各有关企业: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存量资金备选项目的通知》(渝发改环〔2015〕1296号)要求,请你们立即组织开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存量资金备选项目申报工作,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渝发改环〔2015〕1296号文件(附后)规定的申报范围、条件和要求。请于2015年9月14日(星期一)12:00前将备选项目汇总表、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附表1—3)报区发展改革委,一并报送电子文档,由我委

2、统一汇总上报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王应全,联系电话:13883391370,电子邮箱:qq550893940。附件: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存量资金备选项目的通知》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9月9日—9—渝发改环〔2015〕1296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存量资金备选项目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北部新区发展统计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根据国办发〔2014〕7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投资〔2015〕1128号、1669号文要求,为进一步盘活市级财政冻

3、结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推动我市节能环保产业、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等重大项目实施,现就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存量资金备选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选项范围—9—(一)节能环保产业化项目。重点是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产业化示范项目。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高效电动机及其控制系统、高效燃烧及换热系统、余热余压利用及传热系统等节能技术、产品、装备、核心材料、零部件产业化项目;再制造技术装备生产及试点单位产业化示范项目,稀贵金属精细分离提纯、废电池全组分回收利用、废旧荧光灯回收处理利用等装备;细微粉尘控制、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

4、及高浓度有机废水治理、污泥处理处置、垃圾处理等环保技术装备(含核心零部件),机动车尾气治理装备和除尘纤维及滤料、高效膜材料等产业化生产项目;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项目。(二)节能重点工程。重大、关键节能技术与产品规模化生产和应用示范项目;年节约标准煤2000吨以上的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项目等。(三)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示范工程。对于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创建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城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等国家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具有推动和示范作用的重点项目。二、安排原则(一)规划优先。重点支持“十二五”—9—

5、节能减排规划、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生态文明先行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等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对于纳入《重庆市环保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15—2017年)》储备项目且符合选项范围的,将优先安排。(二)条件具备。项目单位综合实力较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土地、规划、环评、能评、资金等前期工作落实,配套条件较好,已经开工建设或者能够确保在2016年一季度开工建设的。(三)比例控制。本次中央预算内投资比例将按照不超过总投资12%,且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上限为1000万元进行控制。我委将根据上报项目数量综合平衡,最终比例以我委投资计

6、划为准。三、申报要求(一)做好申报组织工作请你们按照选项范围,认真组织遴选备选项目,切实提高上报项目质量。我委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对上报项目共同审查确定。(二)严格审核把关1.请你们认真审核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要求、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项目前期工作是否落实等情况,并对审查结果和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2.此前已经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其他部门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经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他司局或国家其他部门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在近5—9—年审计、稽察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的企业不得申报。3.坚持项目法人自愿申报原则。请你们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所在

7、地企业,尊重企业意愿,由企业自主决定申报,并积极做好指导帮助和配合协调工作。(三)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对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我委将视情在门户网站上公开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信息。凡申报备选项目的企业和单位,视同同意公开相关项目信息。不同意公开相关信息的项目,请勿申报。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请你们于2015年9月16日前将上报的申报备选项目正式文件及备选项目汇总表、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1—3)(一式二份)报我委(资环气候处),备选项目汇总表请报送电子版。请严格遵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