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环境下隐私权侵权的认定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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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图分类号:D90密级:公开UDC:300学校代码:11832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法律硕士)网络环境下隐私权侵权的认定与保护Theidentificationandprotectionofprivacyinfringementunderthenetworkenvironment作者姓名:李峰指导教师:柴振国教授学科专业名称:法律硕士(法学)论文完成日期:2015年3月I万方数据万方数据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本人所提交的学位论文《网络环境下个人隐私权侵权的认定与保护》,是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原创性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

2、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标明。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论文作者(签名):指导教师确认(签名):年月日年月日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河北经贸大学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学位论文的复印件和磁盘,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河北经贸大学可以将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它复制手段保存、汇编学位论文。(保密的学位论文在年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论文作者(签名):指导教师(签名):年月日年月日II万方数据万方数据摘要当今社会科学技术正发生着日新月异的

3、变化,网络已经走进人们的生活。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给人们带来生活便利的同时,也对个人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提出了更大的挑战。网络隐私权侵权案件频发,而我国相关方面的立法还不成熟、不完善,相关方面行业自律制度的发展也还十分不健全,网络用户维护自身网络隐私权的意识仍有待提高,维权的途径有待明确化、具体化,建立一套完善的网络隐私权保护机制已经十分必要并且迫在眉睫。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通过对网络隐私权的概念界定、侵权行为的分析以及国外经验借鉴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实际,对我国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提出意见及建议。本文从网络隐私权侵权的认定和对网络隐私权侵权的保护两方面进行研究,采用国内外现

4、状及解决措施的比较研究方法,探求网络隐私权保护的发展趋势以及我国在网络隐私权保护的完善上所应注意的问题,并由此提出相应合理、可操作性强的保护对策。本文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引言部分,主要介绍本文的写作背景、研究目的以及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总的概括。第二部分介绍隐私权和网络隐私权的一般问题,通过对传统隐私权和网络隐私权的比较研究,我们知道网络隐私权与隐私权在某些方面具有共同点,但是其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不同于隐私权的一些特点;第三部分是网络隐私权侵权的认定问题,对网络隐私权的侵权主体、侵权责任构成要件、责任承担方式以及责任承担的例外作了较为详尽的研究;第四部分研究国

5、外对网络隐私权保护的现状及保护措施,主要是对美国的行业自律模式和欧盟的立法保护模式进行对比分析研究,以探求国外网络隐私权保护经验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第五部分分析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借鉴域外经验,探讨我国在相关方面的对策。在研究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的完善对策时,从完善网络隐私权保护的相关立法、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公民自身的维权意识等三方面提出相关的网络隐私权保护建议。我国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制度还十分的不成熟、不完善,与国外相比,对公民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做得还十分不到位。在我国相关的法律规范中,只有《侵权责任法》是保护公民隐私权的具有较

6、高法律位阶的法律,且2014年10月10日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19条对于网络隐私权的相关规定相对比较系统、可操作性较强。其他关于网络隐私权的III万方数据法律规范散布于《宪法》、《民法通则》、《刑法》等法律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和规定中,不成体系且缺乏可操作性,并且其效力等级较低。美国采取行业自律为主的网络隐私权保护方式,主要强调自律组织在网络隐私权保护中的地位与作用,但其同时也有相关的法律对其予以保护,例如《信息自由法》、《隐私权法》等。行业自律模式固然有其优势,其减轻了政府的工作负担,显示了民主化

7、,但是行业自律的自律效果可能不会很理想,因为行业自律组织完全由网络经营者自愿加入并且承诺遵守行业自律规范,假如其不遵守行业自律规范也不会受到任何惩罚。欧盟则注重网络隐私权的立法工作,尽管这样可以避免行业自律的缺陷,但是法律的滞后性和僵化性,可能会导致网络隐私权侵权案件的处理无法可依。对以上内容加以综合分析,笔者认为我国在选择网络隐私权保护模式时,可以考虑以法律规制为主,兼采行业自律模式,在弥补立法的滞后性和僵化性的同时,又可以弥补参加行业自律组织的网络经营者在不遵守行业自律规范时而无相应处罚的缺陷。关键词:网络隐私权保护立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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