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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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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用款經費核銷說明報告人:會計室吳淑惠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第三條:各機關員工向機關申請支付款項,應本誠信原則對所提出之支出憑證之支付事實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應負相關責任。第二十七條:本要點有關應簽名部分,必要時得以蓋章代之。(個人收據或領據簽名即可)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第五條、收據應記明下列事項:(一)受領事由。(二)實收數額。(三)支付機關名稱。(四)受領人之姓名或名稱、地址暨國民身分證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受領人如為機關或本機關人員,得免記其地址及其統一編號。(五)受領年月日。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第六條、
2、統一發票應記明下列事項:(一)營業人之名稱、地址及其營利事業統一編號。(二)採購名稱及數量。(三)單價及總價。(四)開立統一發票日期。(五)買受機關名稱。前項各款如記載不明,應通知補正,不能補正者,應由經手人詳細註明,並簽名證明之。統一發票應注意事項二聯式發票(收執聯)三聯式發票及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應檢附收執聯及扣抵聯)收銀機統一發票,請註明品名及經手人核章買受人:應有機關名稱(成大醫院)、統一編號(06476734)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第十條:臨時雇工之工資表或收據,應書明受雇人之姓名、戶籍地址
3、、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實際工作起訖日數。※請領臨時人員(工讀生)薪資應附簽呈影本或報到單、實際工作時數(上、下班簽到)、工作項目內容,經科室主任、計劃主持人核章。衛生署計畫、專款專用經費申請作業研究助理、臨時人員(工讀生)薪資:各類人員未事先簽准聘用不得支薪已獲計畫通過即可簽請人員聘用計畫已核定未撥款前,得簽請預借人事費每年第一次薪資申請,應有核定聘用簽呈影本薪資晉級應檢附年資證明個人領據(應含機關負擔及代扣勞、健保費、退休金等)時薪或日薪應檢附簽到退紀錄及工作內容,並經單位主管(主持人)核章研
4、究助理請領年終獎金流程需編列年終獎金預算且12月1日在職者跨二個以上計畫,可依計畫聘用期間分別申請先填寫年終獎金申請表送相關單位審核年終獎金依實際聘用月份比率計算(如3月19日聘用可支領10/12年終獎金)物品請購或維修(一)物品採購預算超過十萬元以上,應由採購組依政府採購法辦理設備或非消耗品應先送資材室保管組登錄。十萬元以下物品採購自行辦理採購時,經辦人、驗收人不可同一人。物品採購金額一萬元以上應附二家不同廠商估價單。物品請購或維修(二)物品品名名稱應明確(不可以為文具用品、電腦耗材統稱)設備
5、維修應加註財產編號及購入日期一萬元以上金額未事先簽准不得代墊講座鐘點費外聘:國外:2,400元;國內:1,600元;與主辦或訓練機關學校有隸屬關之機關學校人員:1,200元。內聘:主辦或訓練機關學校人員800元。講座助理:協助教學並實際授課人員,按同一課程講座鐘點費1/2支給。出席費支給各機關學校支給出席費,以邀請本機關人員以外之學者專家,參加具有政策性或專案性之重大諮詢事項會議為限。一般經常性業務會議,不得支給出席費。補助計畫之補助或受補助機關人員,出席該計畫之相關會議不得支領出席費。委託計畫
6、其計畫相關人員不得支領出席費出席費之支給依計畫核定或以2,000元為上限其他費用醫學會常年會費、報名費等:應有開立機關統一編號或內政部社字編號、經手人章國外費用:應有收據、結匯水單或信用卡帳單(匯率證明)。無法取得收據者應檢附支出證明單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1.本院與航空公司訂有優惠價格,請購買機票時務必出示員工證,核銷均以優惠金額核銷給付。(應檢附來回機票各乙份)2.非因緊急公務,計程車費不得核銷3.臨時人員不得派遣出差職等項目特任級人員簡任級人員(第十至十四職等)薦任級以下人員(九職等以
7、下包括雇員)技工、司機、工友交通費搭乘飛機及高鐵者,部會及相當部會之首長、副首長得搭乘商務艙(車廂)相同之座(艙)位,其餘人員搭乘經濟(標準)座(艙、車)位,並均應檢據核實列支。其餘交通工具,不分等次按實開支。每日住宿費新臺幣2,0001,6001,4001,200檢據核實列支,未能檢據者,按二分之一列支。每日膳雜費新臺幣650550500450訓練、講習、發表論文差旅費奉派以公假(具出差性質)登記參加屬訓練或講習性質之各項研習會、座談會、研討會、檢討會、觀摩會、說明會,簽請院長核定補助往返交通
8、費。參加醫學會擔任座長或第一作者發表論文者補助往返交通費。請領差旅費時應檢附公假卡影本(請勿檢附正本)、出差旅費報告書衛生署計畫經費核銷注意事項(一)臨時工資,係按日計酬,應註明實際工作之月份、日期、及工作內容。出席費應檢附開會通知單、會議簽到(或會議紀錄)影本。講師鐘點費應抄附每天(週)實授課程時間表。稿費:應檢附稿件影本,並註明字數,及支給標準。衛生署計畫經費核銷注意事項(二)任何費用,需有統一發票或收據,收據除要有店章外,必需有統一編號,並註明購買物品之品名。(無負責人者應蓋負責人章。)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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