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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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龙岗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培育扶持我区社会组织发展,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根据《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深龙委字〔2013〕12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设立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为规范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经费使用效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经费,是指每年从区社会建设专项经费中安排,专项用于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经费。第三条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

2、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管理、严格审批。(二)依法依规、专款专用。(三)自愿申报、择优扶持。(四)强化监管、注重实效。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区民政局为专项经费的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专项经费的总体统筹、协调。6(二)负责制定专项经费年度预算,协调区委政法委(区社工委)安排社会建设专项经费用于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三)负责制定专项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文件并监督实施。(四)负责审定并印发专项经费申报指南。(五)负责审定奖励、资助名单并印发奖励、资助文件。(六)联合区社会组织党委加强监督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3、,配合审计部门做好专项经费审计工作。第三章扶持对象和扶持标准第五条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奖励、资助在龙岗区民政局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第六条申请专项经费的社会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等。(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等,社会信誉良好。(四)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五)履行提交上一年度工作报告义务,未被载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因

4、成立时间不足而未提交年度报告的,应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不良记录。6(六)依法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业务事项,无违法违规行为。(七)具备提供社会服务能力,积极开展社会服务,社会效益明显。(八)按规定成立社会组织党组织。(九)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条件。第七条专项经费奖励、资助社会组织发展的标准。(一)奖励4A级以上的社会组织。给予上一年度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在4A级以上(含4A)的社会组织一次性奖励,4A级奖励3万元,5A级奖励4万元。(二)奖励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的社会组织。给予规定期限内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荣誉的社会组织一次性奖励,获

5、得市级荣誉的奖励1万元,获得省级荣誉的奖励2万元,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奖励3万元。同一事项(项目)获得多项或多级荣誉,按最高级别荣誉予以奖励。(三)奖励优秀社区社会组织。对在提供社区服务、扩大居民参与、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社区社会组织,每家社会组织给予3万元的奖励。(四)奖励获得区级以上荣誉的社会组织党组织。给予获得区级以上(含区级)荣誉的社会组织党组织一次性奖励,获得区级荣誉的奖励1万元,获得市级荣誉的奖励2万元,获得省级荣誉的奖励3万元,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奖励4万元。同一事项(项目)获得多项或多级荣

6、誉,按最高级别荣誉予以奖励。6第八条专项经费可用于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其他方面:(一)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强化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二)开展社会组织专题培训,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三)开展社会组织宣传,推广社会组织发展经验。(四)按照国家、省、市和区有关规定,用于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其他事项。第四章申报和审批第九条区民政局每年制定专项经费申报指南,并向社会公开发布。第十条申报和审批流程(一)申报:社会组织应当按照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二)受理及初审:区民政局负责受理社会

7、组织的申报,材料初审和复核工作。(三)公示:通过区政府网站及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对专项经费拟奖励、资助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区民政局在收到异议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完成核查,确定异议内容属实的,取消拟奖励、资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查不成立的,维持拟奖励、资助结果。(四)公告:区民政局通过印发正式文件对外公告专项经费奖励、资助结果。6第十一条区民政局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受理专项经费申报工作,委托费用从专项经费中列支。第十二条专项经费奖励、资助结果确定并

8、公布后,区民政局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和报销流程向获得奖励、资助的社会组织一次性拨付经费。第五章经费管理第十三条专项经费由区民政局每年按程序向区委政法委(区社工委)申请,并根据实际拨付金额专款专用。第十四条获得奖励、资助的社会组织,可将专项经费用于组织硬件建设、场地租金、服务项目支出、业务宣传和专职工作人员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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