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

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

ID:27226569

大小:75.49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12-02

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_第1页
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_第2页
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_第3页
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_第4页
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_第5页
资源描述:

《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一旦出现事故即会对国家长远发展、社会秩序稳定带来深远影响。近年来频繁曝诸于媒体的“三鹿奶粉事件”、“地沟油事件”、“双汇瘦肉精事件”一再击破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敏感底线,而这些食品安全事故中几乎无一例外地包含一项或多项食品安全犯罪。由于商品经济的高速发展,现今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也呈现出波及面广、危害性大、查处困难等多方面的特点。总的看来,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不仅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产生直接危害,而且普遍让社会公众心头对食品生产状况蒙上不安全的阴影。最终会对食品行业的论文联盟健康发展

2、以及国民经济造成极大的危害。正基于此。相关立法部门审时度势出台了《食品安全法》等一系列行政法律法规以加强食品安全行政监管,并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对与食品安全最为密切相关的刑法典第143条和第144条罪刑条文进行了修订,同时将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承担刑事责任单独作了规定不容否认,这些规定对构建完善严密的食品安全法律监管惩治体系起到积极的作用,然而鉴于当前食品安全犯罪的持续高发态势,如何将上述法律规定落实到实处以有效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并在获取相关执法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刑事立法仍然存有较大争议。特别是

3、近年来,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催生出对该种犯罪重新祭起“严打”刑事政策大旗的主张,过度寄希望于刑事法的打击,以收“乱世重典”之功效。因此,有必要在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高发的本质原因及其发生机制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明确各种监管机制的功能、地位及其生成、生效机制,重塑刑事法的保障法地位,将有限的刑事司法力量运用于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精准式的打击,从而更为有效地防范食品安全犯罪的发生,同时恪守刑事立法和司法权力的谦抑性原则。一、刑法地位: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食品安全犯罪作为中国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的附带产物。有其深厚的社会经济背景,而要防范此

4、类犯罪的高发,最为重要的就是要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外部监管机制。因为从食品生产行业发展的各参与主体来说,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寄希望于食品生产商的道德觉悟简直是一种不切实际的赌注。既然食品行业的正常发展离不开对其外在监管机制的确立,那么这种监管力量应源于何处呢?笔者拟就权力监督的主体不同作以下分析:首先。消费者认知作为最为直接的监管主体。任何食品必然会流入千千万万个消费者的手中,而食品消费者自然也就成为食品品质的最为直接的体验者。可以说,消费者倘若对于食品品质有着较高的认知水平,危害健康的食品自然也就没有存在的可能。同时消费者作为监管主体。因为

5、关系自身生命健康的切身利益,自然更具有监管的内在动力。事实上,在传统自然经济以及商品经济社会初期,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管主要来源就是由消费者来承担的。然而。消费者作为监管主体也存在其不能克服的内在缺陷,而且这种缺陷随着现代食品生产技术的专业化更为突出。前已述及,在工业化社会中食品生产行业也普遍采用了更为高效的食品生产技术,特别是各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已经远远超出作为非食品行业参与人的消费者的认知范围。即使是不同种类食品的生产经营者作为消费者的一部分,也会对于其他种类的食品生产流程全然陌生。因此在现代社会中,由于食品生产技术飞速发展而产生的行业信息壁

6、垒已经使得食品消费者在相当范围不能胜任监督主体。所以。这才急需国家公论文联盟权力的积极介入以及第三方主体的共同参与。其次是国家公权力的监管。中国在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虽然提出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的口号,但是却没有充分发挥法律监管对食品行业良性发展的促进作用。特别是一些地方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为了片面追求本地经济发展,对实施危害食品安全的企业行为视之不见,甚至“放水养鱼”。因此,从监管内容来看,国家公权力的监管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构建食品安全生产的激励机制二是建立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惩处机制。对于前者,应主要从建立完善各类食品安全

7、标准以及设置食品安全信誉体系等,力求防患于未然。后者则是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进行法律责任的追究。意在事后惩治教育。毋庸多言,对食品安全犯罪进行规制的刑事法律规范自然是属于后一类的范畴,是国家刑罚对程度最为严重的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惩治与打击。第三,就食品安全监管而言,公民权利意识的不断觉醒以及管理自身事务能力的提高,都为食品行业NGO的筹备组建及其效能发挥提供良好的社会条件,而极易引起普通民众安全恐慌的食品生产行业的专业性信息壁垒又对非政府组织的发挥作用提出了现实需要。对食品行业发挥监督机能的NGO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对食品安全进行外部监督的

8、消费者协会。另一类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内部制约的各种食品行业协会。虽然上述NGO仍然存在中国NGO发展的共有弊病,即自治能力弱、对国家公权力的依附性强、运行环境以及设立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