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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赢了网s.yingle.com遇到医疗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yingle.com医疗纠纷是否都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确定医疗纠纷是否都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确定医疗纠纷是否都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确定2002年4月4日,国务院公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人民法院如何审理医疗纠纷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2004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颁布实施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
2、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明确指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除工伤、国家赔偿以外,均应适用《解释》的规定,当然也包括医疗赔偿纠纷案件。医疗赔偿纠纷分为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和医疗事故以外的其他原因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医疗事故以外的其他原因引起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包括不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以及不涉及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本案中,原告在起诉时的诉讼请求以及法院传票中列明的案由都将本案定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属医疗行为过错造成的人身损害,属一般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般法律咨询s.yingle.com赢了网s.yingle.com医疗损
3、害赔偿应考虑过失参与度、责任程度、损害结果、因果关系等因素。鉴于两者赔偿标准不同,适用法律也存在不同。一、根据原告起诉的案由来划分,原告以医疗事故赔偿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属于因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原告以一般的医疗赔偿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属于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其他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理由如下:第一、人民法院审理医疗赔偿纠纷,若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设为前置程序,是一种历史的倒退。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11条规定,“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结论或者对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不服的,可申请重新鉴定或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依据该办法,受害人因
4、医疗侵害似乎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只能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作出结论后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处理后,才有权向人民法院诉讼。实践中,患者在未作医疗鉴定之前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时,人民法院往往以未有鉴定结论为由拒绝受理。先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事实上成了医疗赔偿诉讼的前置程序。作为一个民事纠纷,受害人为什么不能就其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之间的侵权损害赔偿纠纷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要设立一个前置程序来不公正地限制受害人的起诉权呢?行政法规的这种规定与上位法《民事诉讼法》的规法律咨询s.yingle.com赢了网s.yingle.com定相冲突,实践中也给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的立案、审理带来了一定的
5、混乱。《条例》对此已作出了修改,不再要求医疗赔偿纠纷只有先经过鉴定才能诉讼,这是一大进步。现在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以后,审理案件过程中,若再设置所谓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前置程序,无疑是一种历史的倒退。第二、《条例》是行政机关颁布的行政规范,是行政法规规范民事责任问题,与民法对民事责任的调整存在差异。《条例》是行政机关颁布的行政规范,原本只适用行政机关解决医疗事故赔偿的依据。医疗事故也是行政法的概念,而不是民法的概念,《条例》规定的医疗事故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条例》对此一并作出了规范,其对民事责任部分的调整,属于行政法规规范民事责任问题。由于民事责任构成要件与行政责任构成要件存在差异,
6、两者过错及因果关系的认定标准也存在差异,所以由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行政鉴定程序作出的鉴定结论,作为民事赔偿的依据,必然导致医疗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与民法调整的民事赔偿责任结果的不同。对比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解释》,《条例》的赔偿数额也较《解释》要低。法律咨询s.yingle.com赢了网s.yingle.com医疗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较按一般人身损害承担民事责任其赔偿数额要低,在现行规定下,其合理的解释为,若构成医疗事故,医疗机构既要承担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也要承担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双重责任的情形下,有必要对医疗机构民事责任的承担进行限制性调整。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是将医
7、疗事故责任的认定纳入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过程,既解决当事人医疗事故的民事赔偿争议,也为确定医疗机构的行政责任提供依据,并保证行政途径与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法律适用的一致性。《通知》将《条例》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医疗事故民事赔偿部分的参照,是在当时没有统一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历史条件下,为人民法院审理医疗赔偿纠纷提供了一个参照标准。但在《解释》实施以后,这种明显不合理的限制性规定与民法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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