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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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县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1/2]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彻底改善我县境内水质,结合我县各流域实际,制定**县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1/2]。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居兴县”战略,结合“三边三化”、“双清”行动,以保护源头地区水质和改善跨境交界断面水环境为目标,加强污染控制与生态保护,改善全县各流域水质,保持跨境交界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二、工作目标通过水环境整治,全流域各交界断面水质总体达到水功能区要求,跨行政区域河流交界断

2、面水质考核良好以上。其中与东阳市交界的台口断面水质稳定达到III类,梓誉断面水质稳定达到II类,与天台县交界的里石门水库上游断面、与新昌县交界的夹溪大桥断面、与仙居县交界的冲背断面、与缙云县交界的上东岸断面保持II类水质以上。其中台口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浓度<6毫克每升,化学需氧量浓度<20毫克每升,总磷浓度<毫克每升,氨氮浓度<毫克每升;其他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浓度<4毫克每升,化学需氧量浓度<15毫克每升,总磷浓度<毫克每升,氨氮浓度<毫克每升。1.开展全县制砂行业整治,确保各流域水体清澈。2.加强畜禽养殖场治理,促进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水平进一步提高

3、。3.全面开展存在废水企业执法检查,确保行业整治通过上级考核验收。4.继续开展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对病死动物、河面废弃漂浮物、河岸垃圾、河道障碍物、农村垃圾、农村污水坑臭水沟等进行全面清理。5.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确保出水达标率。四、实施步骤(一)集中整治阶段(XX年7月-9月)。抽调相关人员对全县水环境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制订水环境整治行动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全面开展集中综合整治。1.全面开展制砂行业整治。由县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牵头,对砂场进行调查摸底,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工作要求:(1)设立禁止取砂、洗

4、砂、制砂、采石区域。禁止范围为秀美乡村、集镇建设规划区范围;旅游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区、森林公园和珍贵树林等需要特别保护区域;主要河道两岸边界300米区域内、其它支流100米内,距离敏感点300米范围内;以及其它不适宜的区域。禁止区内己有取砂、洗砂、制砂、采石企业,原则上一律关停。(2)规范管理和限期治理现有洗砂、制砂企业。对有证、有照、有设施但达不到环保要求的采、制砂场开展限期治理,治理后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收回有关证照,责令关闭、关停。对无证、无照、无设施的采、制砂场,在集中整治阶段达不到治理标准要求的一律责令关闭,达到整治要求的,于

5、8月30日前向所在地乡镇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地乡镇签署同意意见,上报县水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整治办及时召集相关职能部门现场查勘,明确初审意见后由乡镇负责委托环评机构评估,由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按程序给予规范管理。(3)规范管理公路建设中废渣利用的临时制砂点。废渣利用,自产自用的临时制砂点,要合理选点,废水不得流入溪流,产生的粉尘不得影响居民生活。集中整治期间,县供电部门对采、制沙场先断电,采、制砂场按标准治理后,由县府办牵头,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环保局、工商局、供电局等单位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可以恢复供电。1.深入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由

6、县农业局牵头,以推进生态养殖、提高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率为目标,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完成全县年存栏50头以上养猪场排泄物治理工作,完善沼液后续利用,工作要求:(1)设立禁养区、限养区。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秀美乡村及集镇建设规划区范围、旅游风景区等环境敏感区以及距主要河道村庄500米以内的畜禽养殖场要限期实施搬迁、关闭。(2)限期整改。对现有的规模养殖场,虽有排拙:物处理设施,但是污水没有达到零排放或者排放不达标的必须在9月30日前完成治理。(3)对限期内未按要求实施搬迁或限期内整治未达标的养殖场,实行强制关停。2.大力开展企业污染治理

7、。由县环保局牵头,开展环保公安联合执法“零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以直排废水,通过暗管、裂隙和渗井渗坑偷排废水,严重超标排放等方式向水体排放或倾倒危险物质污染饮用水源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工作要求:(1)对未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企业,要限期补办和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1)对未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水污染物处理设施便投入生产的,责令停产整顿,并予以处罚,整改后经环保部门同意方可恢复生产。(2)对擅自拆除、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污水超标排放,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进

8、行立案查处;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责令其停产治理,逾期未治理完成的,实施关闭(3)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私设排污口或者暗管的,责令限期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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