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7172910
大小:70.0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12-01
《珠海市促进高端服务业发展的》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珠海市促进高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为加大对高端服务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我市高端服务业发展,深化服务业发展体制改革和创新,特制定本政策意见。一、优化发展环境(一)建立和完善我市公共联合征信平台,整合工商、财税、质监、劳动、司法、人民银行、检察院、法院、公安、安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关等部门的信用信息,构建较为完善的信用信息征集、查询、使用体系,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促进全社会诚信经营。(二)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推进服务项目采购为重点,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逐步增加教育培训、研究咨询和法律事务等服务的政府采购,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检验服
2、务外包。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后勤服务等技术性劳务类事务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提升服务类采购占全部政府采购的比例,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品质,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和高端服务业发展。规范国有企业和国有投资项目的设备和服务整体外包采购。(三)会展企业具体承办全国性(综合性)或专业性较强的展会,以及展览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重要会展可适当放宽),并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的,经市会展局推荐,并报市政府同意,可以市政府名义主办、协办或支持。11简化会展审批手续,实行统一集中审批。安排会展业专项资金,制定激励办法,对会展场馆、展会企业等给予适当扶持。(四)新型地方金融组织
3、在办理工商登记、税收征缴、土地房产抵押及动产和其他权利抵押等相关事务时,参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待。(五)设立金融机构总部落户奖,大力吸引各类金融机构进驻珠海。鼓励我市金融机构跨区域设立异地分支机构,提升我市金融业的区域辐射力。(六)鼓励发展服务业联合会和专业性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深入推进部分政府职能向社会中介组织转移的改革,支持服务业联合会在行业自律、品牌创建、标准制定、执业资格、教育培训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七)引导金融机构根据服务业企业资金需求特点,在信贷、保险、外汇、担保、信用增级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提高对符合条件服务业企业的授信额度,满足不同类
4、型服务业企业的多元化金融需求。建立服务业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提高银行信贷支持服务业小企业的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八)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区域集优债发行工作,市财政安排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用于拓宽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九)11鼓励各类股权投资机构、新型金融组织积极面向中小服务业企业开展业务。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无形资产和动产抵押融资,扩大贷款抵质押品范围,不断开发出符合服务业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
5、的服务业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多渠道筹措资金。二、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十)进一步完善现代服务业各类专项资金的专项用途、拨付方式和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以及账务管理要求,加大政策整合力度,优化支出结构,逐步建立服务业引导资金逐年增长机制。(十一)制定《珠海市现代服务业重点集聚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对服务业集聚区进行认定考核奖励。认定的重点类集聚区,一次性奖励30万元。重点类、培育类集聚区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分别奖励50万元和20万元。对部分条件尚不具备、但有发展前景和发展空间、符合珠海未来发展方向的,认定为培育类集聚区,给予一次性财政奖励10万元。奖励资
6、金可用于集聚区编制规划、打造公共平台、建设基础设施、奖励先进等方面的支出。(十二)制定培育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行动计划,开展服务业企业暨具有国际竞争力服务业大企业大集团评选表彰活动。对新进入广东省现代服务业重点联系企业名单的市级服务业独立法人企业(集团),给予5万元奖励。(十三)设立总部企业落户奖,对经认定的总部企业注册资金全部到位后,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设立总部企业经营贡献奖,对经认定的总部企业按其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设立总部企业高管生活补助,让总部企业一定数额的高级管理人员享受生活补助。设立总部企业办公用房补助,11对租用
7、的总部自用办公用房、新建成或购置自用的办公房产给予补助。具体奖励标准参照《珠海市鼓励引进总部企业的实施意见》(珠府办〔2012〕15号)执行。(十四)制定服务业品牌培育计划,完善服务业品牌评价办法和评价机制,支持省、市服务业重点企业参评服务业品牌。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品牌的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同一品牌不同产品获得相应类级的品牌仅补(奖)一次。对服务业企业申报国际注册商标、集体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成功的,给予奖励。(十五)新设立的服务外包企业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落实增值税的“免、抵、退税”政策和免征增值
8、税政策;对在境外的工程勘察、会议展览服务、仓储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以及向境外单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