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王武犯合同诈骗罪一案

上诉人王武犯合同诈骗罪一案

ID:27094904

大小:25.34 KB

页数:20页

时间:2018-12-01

上诉人王武犯合同诈骗罪一案_第1页
上诉人王武犯合同诈骗罪一案_第2页
上诉人王武犯合同诈骗罪一案_第3页
上诉人王武犯合同诈骗罪一案_第4页
上诉人王武犯合同诈骗罪一案_第5页
资源描述:

《上诉人王武犯合同诈骗罪一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学习部虽人员较少,但各干部和干事都能遵循踏实做事的原则,注重效率,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学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自身能力在锻炼中不断得到提高。上诉人王武犯合同诈骗罪一案上诉人王武犯合同诈骗罪一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XX)一中刑终字第00570号  原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武,男,46岁(1961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江西省南昌市,高中文化程度,原北京市欧格美模特艺术有限责任公司艺术总监,户籍所在地(略)。因

2、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于XX年9月30日被羁押,同年11月5日被取保候审,XX年9月2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武犯合同诈骗罪一案,于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日作出(XX)海法刑初字第2266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王武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核实有关证据,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开学初,学习部准备新干事招收计划和相关资料,但由于某些特

3、殊原因,这项工作告一段落。本部也与团委学习部负责了校宣传栏更新工作,并安排了义工进行每日更新报纸学习部虽人员较少,但各干部和干事都能遵循踏实做事的原则,注重效率,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学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自身能力在锻炼中不断得到提高。上诉人王武犯合同诈骗罪一案上诉人王武犯合同诈骗罪一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XX)一中刑终字第00570号  原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武,男,46岁(1961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出

4、生地江西省南昌市,高中文化程度,原北京市欧格美模特艺术有限责任公司艺术总监,户籍所在地(略)。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于XX年9月30日被羁押,同年11月5日被取保候审,XX年9月2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武犯合同诈骗罪一案,于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日作出(XX)海法刑初字第2266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王武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核实有关证据,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5、。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开学初,学习部准备新干事招收计划和相关资料,但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这项工作告一段落。本部也与团委学习部负责了校宣传栏更新工作,并安排了义工进行每日更新报纸学习部虽人员较少,但各干部和干事都能遵循踏实做事的原则,注重效率,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学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自身能力在锻炼中不断得到提高。上诉人王武犯合同诈骗罪一案上诉人王武犯合同诈骗罪一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XX)一中刑终字第00570号  原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

6、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武,男,46岁(1961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江西省南昌市,高中文化程度,原北京市欧格美模特艺术有限责任公司艺术总监,户籍所在地(略)。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于XX年9月30日被羁押,同年11月5日被取保候审,XX年9月2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武犯合同诈骗罪一案,于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日作出(XX)海法刑初字第2266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王武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

7、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核实有关证据,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开学初,学习部准备新干事招收计划和相关资料,但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这项工作告一段落。本部也与团委学习部负责了校宣传栏更新工作,并安排了义工进行每日更新报纸学习部虽人员较少,但各干部和干事都能遵循踏实做事的原则,注重效率,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学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自身能力在锻炼中不断得到提高。上诉人王武犯合同诈骗罪一案上诉人王武犯合同诈骗罪一案      北

8、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XX)一中刑终字第00570号  原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武,男,46岁(1961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江西省南昌市,高中文化程度,原北京市欧格美模特艺术有限责任公司艺术总监,户籍所在地(略)。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于XX年9月30日被羁押,同年11月5日被取保候审,XX年9月2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武犯合同诈骗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