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蒋玉龙因诉重庆市南岸区房屋管理局要求行政赔偿一案行政赔偿判决书

上诉人蒋玉龙因诉重庆市南岸区房屋管理局要求行政赔偿一案行政赔偿判决书

ID:27037965

大小:17.53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1-30

上诉人蒋玉龙因诉重庆市南岸区房屋管理局要求行政赔偿一案行政赔偿判决书_第1页
上诉人蒋玉龙因诉重庆市南岸区房屋管理局要求行政赔偿一案行政赔偿判决书_第2页
上诉人蒋玉龙因诉重庆市南岸区房屋管理局要求行政赔偿一案行政赔偿判决书_第3页
上诉人蒋玉龙因诉重庆市南岸区房屋管理局要求行政赔偿一案行政赔偿判决书_第4页
上诉人蒋玉龙因诉重庆市南岸区房屋管理局要求行政赔偿一案行政赔偿判决书_第5页
资源描述:

《上诉人蒋玉龙因诉重庆市南岸区房屋管理局要求行政赔偿一案行政赔偿判决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学习部虽人员较少,但各干部和干事都能遵循踏实做事的原则,注重效率,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学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自身能力在锻炼中不断得到提高。上诉人蒋玉龙因诉重庆市南岸区房屋管理局要求行政赔偿一案行政赔偿判决书上诉人蒋玉龙因诉重庆市南岸区房屋管理局要求行政赔偿一案行政赔偿判决书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赔偿判决书    (XX)渝五中行终字第25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蒋玉龙,男,1958年7月3日出生,汉族,重庆市商储物流有限公司职工,住(略)。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重庆市南岸区房屋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王平昆,局长。    上诉人蒋玉龙因诉重庆市南岸区

2、房屋管理局要求行政赔偿一案,不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XX)南行初字第143号行政判决书,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开学初,学习部准备新干事招收计划和相关资料,但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这项工作告一段落。本部也与团委学习部负责了校宣传栏更新工作,并安排了义工进行每日更新报纸学习部虽人员较少,但各干部和干事都能遵循踏实做事的原则,注重效率,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学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自身能力在锻炼中不断得到提高。    原审法院查明,XX年8月28日,重庆市南岸区房屋管理局根据重庆渝能壹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的申请,给重庆渝能壹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颁发了拆许字[XX]第41号房屋拆迁许可证。蒋玉龙原住重庆市南岸区玄正街一巷12号,位于拆迁范围之内,同年9月,蒋玉龙与重庆渝能壹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定了《重庆市南岸区城市建设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蒋玉龙接受了安置。XX年4月8日,重庆渝能壹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方才取得了重庆市规划局颁发的渝规地证(XX)南字第001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年5月20日,重庆渝能壹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了南岸地资字(XX-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批准书》。同年,重庆渝能壹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玄坛庙地区二期拆迁工作已经全部完成。XX年9月9日,部分被拆迁人认为被告和重庆渝能壹佰房地产开发有

4、限公司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故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告颁发的拆许字[XX]第41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同年11月2日,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作出(XX)南行初字第173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重庆市南岸区房屋管理局给重庆渝能壹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违法。XX年4月,蒋玉龙认为重庆市南岸区房屋管理局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给其造成了损害,书面向重庆市南岸区房屋管理局提出赔偿申请,重庆市南岸区房屋管理局随后作出书面答复,决定对蒋玉龙的要求“不予受理”。蒋玉龙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要求赔偿元。开学初,学习部准备新干事招收计划和相关资料,但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这项工作告一段

5、落。本部也与团委学习部负责了校宣传栏更新工作,并安排了义工进行每日更新报纸学习部虽人员较少,但各干部和干事都能遵循踏实做事的原则,注重效率,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学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自身能力在锻炼中不断得到提高。    原审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蒋玉龙认为重庆市南岸区房屋管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对其造成了损害,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请求行政赔偿。应当作出行政侵权赔偿的情况,一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二是行

6、政相对人有损害事实,三是行政机关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与行政相对人的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综合本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看,重庆市南岸区房屋管理局给重庆渝能壹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该公司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故重庆市南岸区房屋管理局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行为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庭审中,蒋玉龙没有举出能够证明重庆市南岸区房屋管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给其造成实际损害的有效证据,蒋玉龙的诉讼请求难以主张。加之,蒋玉龙已与重庆渝能壹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定了安置

7、补偿协议,接受了安置。故蒋玉龙要求重庆市南岸区房屋管理局对其造成财产侵害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理由不能成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判决驳回蒋玉龙要求重庆市南岸区房屋管理局赔偿元的诉讼请求。开学初,学习部准备新干事招收计划和相关资料,但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这项工作告一段落。本部也与团委学习部负责了校宣传栏更新工作,并安排了义工进行每日更新报纸学习部虽人员较少,但各干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