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法律体系维护法律权威

了解法律体系维护法律权威

ID:26986886

大小:462.51 KB

页数:20页

时间:2018-11-30

了解法律体系维护法律权威_第1页
了解法律体系维护法律权威_第2页
了解法律体系维护法律权威_第3页
了解法律体系维护法律权威_第4页
了解法律体系维护法律权威_第5页
资源描述:

《了解法律体系维护法律权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五章了解法律体系维护法律权威第2课时:【新课导入】要做到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必须深入理解社会主义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内容探究】二.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一)法律作用的含义法律的作用,是指法律对于人的行为以及社会关系所带来的影响。法的作用的实质:1.是法对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所产生的积极或消极的影响。2.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影响社会生活的体现。3.是国家权力运行过程的体现。4.是社会生产方式自身力量的体现。在一定的社会中,法律能否承担起立法者所赋予它的功能,从根本上说,这取决于生产方式自身的生命力,而不

2、是取决于立法者的主观愿望。(一)法律的社会作用1.分配社会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起生效。而作为该法的程序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也于2008年5月1日起生效。后又于2008年9月18日,国务院又出台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进而对《劳动合同法》进行细化,使之更加明确和具有可操作性。2.解决社会纠纷处理劳动纠纷的法定途径:协商(不是必经程序)调解(自愿选择,调解协议无强制执行力)仲裁(具有调解的灵活、快捷;又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

3、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诉讼《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中还增加了“为追索劳动报酬,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规定。3.实施社会管理法律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上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1)维护人类社会的基本生活条件。(2)维护生产和

4、交换条件。(3)促进公共设施建设,组织社会化大生产。(4)确定使用设备、执行工艺的技术规程,以及有关产品、劳务、质量要求的标准,以保障生产安全,防止事故,保护消费者的利益。(5)促进教育、科学和文化事业的发展。(三)法律的规范作用1.指引作用指引对象是每个人自己的行为(本人的行为)例如:《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包括以下: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

5、;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差异性:《劳动合同法》中增加了劳动合同主体双方的基本情况、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内容;同时又取消了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三项条款。2.评价作用评价作用对象是他人的行为。专门的评价(效力性评价)一般的评价(舆论性评价)法律的评价是用法律的规范性、统一性、普遍性、强制性和综合性的标准来评判人们的行为。例如:《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

6、人单位如果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预测作用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的相互行为。4.强制作用法律的强制作用的对象是违法犯罪者的行为。5.法律的教育作用法律教育作用的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法律的教育作用表现在:通过法律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四)社会主义法律的局限性1.法律只是众多社会调整手段中的一种。2.法律调整的范围不是无限的正如马

7、克思说的,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我的行为就是我同法律打交道的唯一领域。3.法对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的涵盖性和适应性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限度法的内容:抽象的、概括的、一定的稳定性现实社会生活:具体的、形形色色的、异变的4.“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万能论的错误在强调依法治国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法的局限性,防止法律万能论的蔓延。【案例链接】“尹建庭读书目的论”案尹建庭1996年12月20日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原为株洲市第二中学在聘语文高级教师。在他撰写的《入学教育课》论文中

8、,提出了“读书考大学,是为了自己,不是别人。读书增强了自己的本领,提高了自己的资本,将来能找到一个好的工作,挣下大把的钱,从而有一个美好的个人生活,比如生活愉快,人生充实,前途美好,事业辉煌,甚至找一个漂亮的老婆,生一个聪明的儿子。所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