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胡适参加1946年制宪国大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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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胡适参加1946年制宪国大的原因[摘要]1946年年底,胡适参加由国民党一党包办召开的制宪国大。胡适参加国大的原因,缘于蒋介石与国民党做出实行民主的姿态,希望制宪能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以及胡适对中共革命的戒备。然而,蒋介石与国民党只是将宪法视为工具,并无真正在中国建立民主政治的意图。胡适参加1946年制宪国大实际是一个错误的选择。中国4/vie  [关键词]胡适;制宪国大;民主政治  胡适被誉为现代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领袖。1929年,胡适、罗隆基等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曾与国民党展开一场“人权与约法”的论战,激烈批评国民党一党专政。然而,1946年年底,胡适对蒋介石及国民党的态度发生了重大转变

2、,他不顾朋友劝告,毅然出席了1946年11月15日至12月25日由国民党一党包办举行的制宪国民大会(下文简称“制宪国大”),并称颂蒋介石与国民党。作为一个自由主义者,何以胡适会做出这样的选择?本文拟对此问题试作简要分析。  一、蒋介石与国民党做出实行民主的姿态  1946年,国民政府曾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做出修改十年前国民党单方面起草的《五五宪草》的决定,并表示要召开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开放政权改组政府,准备实行宪政。当时,制宪国大制宪的宪草蓝本,是民主人士张君劢起草的符合美式宪政精神的《政协宪草》。在制宪国大中,部分国民党顽固派反对以《政协宪草》制宪,蒋介石对这些国民党代表进行严厉指责,要求他

3、们不可阻碍制宪。蒋介石与国民党这些姿态,使胡适对由国民政府来推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寄予厚望。胡适认为:“以一当政二十年之政党,而自由精神与纪律效用同时充分表现,殊为可贵。”[1]在胡适看来,长期垄断政权的蒋介石与国民党主动提出开放政权进行民主化改革,是一种了不起的壮举。胡适1947年曾对英国驻华大使说:“国民党执有政权二十年,今日宣告结束训政,故是稀有的史实。”[2]  二、胡适希望制宪能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胡适时任北大校长,关心教育事业,他认为宪法中应对教育文化详细规定以促进中国教育事业发展。在制宪国大中,胡适联合一些学术名流提出一项有关教育问题的提案。在提案中胡适指出:“宪法为国家根本大法

4、,教育为国家百年大计”,中国历史上有重视教育的传统,而目前中国教育现状“则反较欧美各国为落后”。在宪法中列教育文化为专章,“不仅符合我国重视教育之传统,更足显示建国以教育为第一之新目标,使全国人民,成知教育之重要……使教育事业急起直追,迎头赶上”。为此,胡适建议在宪法中《基本国策》部分列教育文化为专章,他提出“教育文化,应以发展中华民族精神,民主精神,国民道德,健全体格,科学智能,适应国民生活之需要,并促进世界和平大同为目的。”“国家应注重各地区教育之均衡发展,以普遍提高一般人民之文化水准。”“国家应实行教育机会均等,保障学术与思想之自由。”等共计10项条文列入专章中。[3]胡适的提案经简单

5、文字修正后,成为制宪国大通过的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第13章《基本国策》第5节《教育文化》第158至167条。[4]  三、胡适对中共革命的戒备  胡适在美国留学,在抗战时期又担任过驻美大使,一生受美国影响很深。胡适虽曾激烈批评国民党一党专政,但他也反对苏联式暴力革命,他认为中国应该效仿美国通过议会政党活动逐步改良建立民主政治。1945年8月胡适托王世杰转交一封信给到重庆参加国共谈判的毛泽东。在信中胡适希望中共交出军队,做中国“一个不靠武装的第二大政党”。胡适以美国杰斐逊创立民主党与英国工党在二战后发展壮大为例劝中共走议会道路,并告诫毛泽东:“中共今日已成第二大党,若能持之以耐心毅力,将

6、来和平发展,前途未可限量。万不可以小不忍而自致毁灭。”[5]胡适始终对苏联及中共心存戒心,甚至撰文反对。制宪国大结束后的1947年7月国共内战愈演愈烈之时,胡适撰写《两种根本不同的政党》一文。胡适认为一党专政的国民党正向美式的议会政党转变,他将苏联式革命政党与德意法西斯纳粹党混为一谈,视其为“一党专政”,并认为英美式议会政党与苏联式革命政党“根本不同”。[6]当时,国民政府亲美,制宪国大又以符合美式宪政精神的《政协宪草》为蓝本制宪,因此胡适认为蒋介石与国民党将会把中国建立成一个美式的民主共和国,同时视中共的革命为“洪水猛兽”。在反苏反共这一点上,胡适与蒋介石可谓有“共同语言”。  四、结语:

7、一个错误的选择  胡适认为制宪国大的召开是“中国实验民主政治一大成功”[7],他参与制定的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从条文上看是一部典型的美式宪法。[8]但是,蒋介石并没有如胡适所愿在中国实行民主,他采用《政协宪草》为蓝本制宪只是一种权宜之计。当时全面内战已经爆发,蒋介石不顾中共与民盟反对召开了一党包办的制宪国大。蒋介石采取符合美式宪政精神的《政协宪草》为蓝本制宪主要是出于粉饰其统治合法性与反共需要,他对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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