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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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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管理制度(XX能源公司)1.目的区别不同事故,制定事故管理程序,及时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事故。2.引用文件《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3.管理职责3.1设备科负责设备事故的管理3.2办公室负责工伤事故的管理3.3安保科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4管理要求4.1设备事故由于设备制造缺陷,自然老化,安装修理或使用,维护不当等原因,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或必须进行修理的均为设备事故。4.1.1设备的分类4.1.1.1特大事故:重大设备爆炸事故,修复费用10
2、万元以上或造成全厂停产72小时以上者。4.1.1.2重大事故:修复费用5000元以上,造成装置停产24小时以上者,性质恶劣的事故。4.1.1.3—般事故:修复费用在500元以上,影响生产1小时以上者;4KW电机烧坏者;主要部件报废者。4.1.1.4微小事故:损失小于一般事故者。4.1.2设备事故的处理4.1.2.1微小事故,由各车间自行检修或处理。4.1.2.2—般事故,事故发生后车间保护现场,30分钟内通知设备科。4.1.2.3重大事故,按照规定逐级上报。4.1.2.4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并有人身伤亡时或发生特种设
3、备事故,由设备科向安全委员会报告,安委会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协助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具体按4.3管理。4.1.3设备科接到事故报告后,在15分钟内派人前往现场,初步调查原因,提出修复意见,本车间无法处理的设备科协调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分析。4.1.4事故发生72小时内,所在单位负责人72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报告,交设备科;设备科在抢修结束72小时内,填写《设备事故登记表》4.1.5车间和设备科必须建立全厂设备事故台帐。4.1.6车间必须积极配合设备科进行事故
4、调查;设备事故的处理按照《安全奖惩管理规定》处理,特殊情况由安委会处理。4.1.7事故单位和责任人总结经验教训。4.2工伤事故企业职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或上下班途中发生的职工人身伤害事故属于工伤事故。4.2.1发生工伤事故后,应立即进行救治,一般情况下必须到县级以上医疗单位治疗,并通知办公室办理相关事宜。4.2.2治疗结束后,当事人一个月内向办公室提出工伤事故处理申请,填写《工伤事故鉴定表》,由所在部门、安全部门、办公室对进行工伤鉴定。4.2.3具体情况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列》处理。4.3生产安全事故在生产经营过
5、程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需要报告和调查处理,按照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拫告和调查处理条列》执行。4.3.1事故报告4.3.1.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立即处理外,需要报告安保科和厂领导。4.3.1.2厂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在1小时内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4.3.2事故抢险与救护4.3.2.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安委会主任或安全负责人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积极抢救,妥善处理,防止
6、事故蔓延扩大。4.3.2.2企业负责人应直接指挥,安全、设备、保卫等部门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保护事故现场。4.3.2.3对有害物质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立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好防护器具,控制泄漏源;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立即进行抢救处理。4.3.2事故调查和处理4.3.2.1事故发生后,安委会按照不同事故类别、等级,组建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4.3.2.1.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制定人员组织调查;4.3.2.1.2死亡事故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查;4.3.2
7、.1.3任何人不得阻扰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不得拒绝调查提供情况和资料;4.3.2.1.4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接受教育不放过。相关处理按照《安全奖惩管理制定》办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3.2.5对下列人员应该严肃处理:1)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2)对已经列入事故隐患治理或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既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3)因违规指挥
8、,强令冒险作业,或不听劝阻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4)因忽视劳动条件、消减劳动防护技术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5)因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6)发生事故后,不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的主要责任者。4.3.2.6对于外部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安委会或安保科组织处理。4.3.2.7发生的伤亡事故的工伤赔偿按照4.2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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