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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29
《湖北省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方案.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湖北省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方案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发展信用经济、建设统一市场、促进公平竞争、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2016〕149号)精神,结合湖北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清理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缴纳的各类保证金,坚决取缔违规保证金项目,组织清退违规收取或依规应返未返的保证金,修改完善规范保证金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减轻建筑业
2、企业负担,逐步建立良性的建筑市场信用机制。按照谁主管、谁收取、谁规范、谁清退的原则,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二、重点任务(一)全面清理各类保证金。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二)按时返还保证金。对取消的保证金,各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可行的办法,于2016年9月底前退还相关企
3、业;对保留的保证金,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按时返还。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的,保证金收取方应向建筑业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三)严禁新设保证金项目。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工程建设领域新设保证金项目。(责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四)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对保
4、留的四种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金融办、人民银行)(五)严格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六)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根据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措施,减免和提高缴存的比例及办法由人社部门
5、具体规定。(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七)规范保证金管理制度。抓紧修订或废止与清理规范工作要求不一致的制度规定。通过纳入信用体系等方式,逐步建立监督约束建筑业企业的新机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三、工作步骤(一)全面清理阶段(2016年8月15日前)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清理工作任务和分工,对本地区本行业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存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通过组织企业填报《保证金项目清理调查表》(见附件一)、
6、部门排查摸底等方式全面开展保证金清偿工作,按照“一个企业不落、一个项目不落”原则,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在2016年8月15日前要重点查清本地区以下情况:应取消的保证金种类、涉及项目、收取单位、收取金额;保留的保证金中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的项目、收取单位、应返还金额;与清理规范工作要求不一致的制度规定情况。(二)清退返还阶段(2016年8月16日-10月30日)对取消的保证金,收取单位应立即退还,确保在2016年9月底前全部退还到位。对保留的保证金应返未返的,在2016年10月30日前全部返还到位。逾期未返还及超额收取的部分,
7、收取单位应在2016年底前返还完毕,并按约定向建筑业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建立举报查处机制,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曝光违规收取保证金的典型案例。对保留的保证金中未到返还时限的,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到期按时返还。(三)规范管理阶段(2016年11月1日-12月31日)省级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分工,督促各地依法纠正和处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快完善管理制度。对取消的保证金,各地区要在2016年底前完成相关制度的修订或废止工作。对保留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
8、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尽快制定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保证金的收取、使用、返还等行为。在清理规范保证金的同时,要通过纳入信用体系等方式,逐步建立监督约束建筑业企业的新机制。四、保障措施(一)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针对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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