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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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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戊戌前後国人对“民权”、“民主”的认知 戊戌前後的思想论说中,「民权」和「民主」是频繁出现的两个关键词。国人对「民权」、「民主」的认知,凸显了中国近代政治思想演变的某些特点。本文对「民权」、「民主」的涵义以及国人的认知,略予考察和剖析,以增进我们对戊戌前後国人对「民权」、「民主」观念的理解,进一步发掘戊戌变法的思想资源。一 有学者考证,「民权」一词不见於中国古代典籍,而乃是西文「民主」(democracy)一词的日译,故「民权」与「民主」本为同义词,并据democracy来源於希腊文,释「民权」
2、为「人民的权力」。「民权」一词来自日文当无疑问,但谓其乃西文democracy的日译则不确。据日本学者实藤惠秀考证,democracy在近代日语中译为「民主」。查《日本国语大辞典》和《日本语大辞典》,「民权」与「民主」分列为两词。「民权」的涵义为:一、人民参政的权利(suffrage);二、人民维护人身、财产的权利(civilrights)。「民主」的涵义为:一、人民的主宰者,君主(即《尚书 多方》中的「民主」);二、一国主权属於国民(democracy)。可知日语中的「民权」与「民主」仍为涵义有区
3、别的两个词。 另据时人何启、胡礼垣所言,中文词汇「民权」一词,有可能是由日文「自由」(liberty)经「中国学士大夫」转译而来。其《劝学篇书後 正权篇辨》称:「里勃而特」译为自由者,自日本始。虽未能尽西语之意,然以二字包括之,亦可谓能举其大由。自由二字而译为民权者,此必中国学士大夫读日本所译书者为之,其以民权二字译「里勃而特」一语,吾无间然,独惜译之者於中外之理未能参究其同,阅之者或至误猜其意。此说或许不错,但尚可深究。黄遵宪《日本国志》卷一〈国统志〉称:「近日民心渐染西法,竟有倡民权自由之说。
4、」此乃介绍日本明治维新时的「自由民权运动」所言,可知「自由民权」亦来自日文,而在中文 时人对「民主」的认知,确有不同理解,歧义较多。南学会开讲时,就有人对此提出疑问,「或谓西国民主之制可行於中国,此非本朝士子所忍言也……吾知吾君之不可弃而已。变君主为民主,将置我君於何地乎?此一说也。」「又有谓倡民主之义者非必欲变为民主也,但以减轻君主之压力,以伸民气而御外侮,於是而君主安若泰山。是倡言民主之义者,正所以保君权也,此又一说。」前一种说法,是指废除「君主」的「民主」,而後一种说法,所谓「保君权」的「民
5、主之义」,实际上等於梁启超所说的与「君权」合「则情易通」的「民权」。 如前所述,晚清士人受经书的影响,常以为西洋民主政制,不过是中国「三代之治」遗风。康有为在《孔子改制考》卷十二中所说的「尧舜为民主」,「惟《尧典》发民主义」,「辟四门以开议院」,便是一显例。而被视为「保守者」的王仁俊反倒比康有为更明白「民主」的真意,他指明:「立民主,非禹汤文武之法也,西法也」,「华盛顿、拿破仑,民主中之杰出者也」。出生官宦世家的孙宝 ,戊戌时期曾极力主张「开民智」、「扶民权」、「开议院」。他对「民主」的认知,也表
6、示了与王氏相同的见解:「尧、舜曷尝民主?君主之最知公理者耳,私相授受,岂如华盛顿立公举之法?世以为民主,失真矣。」「故尧、舜虽公举,不免为君主,无公议法也。英、德虽世及,无害民主,下有权也。」在孙氏看来,西方的民主,并不只是体现为公举元首,更重要的是体现为「公议法」,即建立立宪政制,其理解的「民主」也较接近democracy之本义。孙氏批评康有为以「孔子改制」附会民主、议院,不过是一种「新奇之说」,实则并不懂得西洋的「事理」。「孔子伪造,何妨并议院造之,而所造者仅知公理之君主乎?」「要之,伪造之说出
7、於康长素,彼欲以新奇之说胜天下,而不考事理。」他甚至对康氏之说表示了不能容忍的态度,「故吾谓长素教派,三圣之仇敌,公理之蟊贼,吾故辞而辟之,使天下人知其说之非,而不误中其祸,则幸甚」。孙氏对康氏的这一指责,似乎与「守旧派」、「洋务派」反对「维新派」的某些言论并无二致。不过,康氏《孔子改制考》对「民主」的认知,并不比王、孙二人高明。 上述表明,戊戌前後,既有人对「民权」与「民主」的涵义作了不同义的解释,又有人将两者相混淆。《国闻报》曾发表〈民权与民主不同说〉一文,专门辨析两词的不同涵义。言及「民权」
8、时说:「泰西各君主之国皆予民以自由而设律以定之,故其国日大,其君日尊」。释「民权」为「予民以自由而设律以定之」,恰符合日文「民权」之本义。将「民主」释为「总统」:「夫民主者,衣服饮食与齐民同。美国俸仅五万,权在议院,民主仅拱手画押而已」,「其任也,或一年两年或三年,美止四年止矣,退则复为民为商,不得复为民主」。 梁启超在戊戌後也一再强调「民权与民主二者,其训诂绝异」,不可「混民权与民主为一途」,并认为他们所倡言的「民权」之所以为当道者不容,正是因其对「民权」的涵义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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