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6694022
大小:53.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1-28
《海南省关于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海南省关于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市县财政局、人事劳动保障局: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48号)要求,现将我省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管理及分工2007年度海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试点工作在人事部、财政部的指导下,由省人事劳动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劳厅)、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一)省人劳厅负责工作:1.组建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2.指导和监督评审工作全过程;3.核准评
2、审结果以及发放资格证书。(二)省财政厅负责工作:1.受理申报材料;2.审核申报资格;3.具体组织评审工作。二、评审对象2004至2006年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三、申报材料(一)《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二)《海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三)取得会计师资格以来的《个人工作总结》;(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关于申报公示一周时间情况证明的书面材料;(五)财会专业论文、著作、专项调查分析报告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封面、目录和封底);(六)相关证明材料:(1)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证;
3、(2)身份证;(3)学历证书;(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会计师资格证书;(6)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7)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8)相关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9)符合破格或免试条件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上申报材料缺一恕不受理。相关证书的原件经审查后退回。复印件应以A4规格纸张复印一式3份、依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四、申报人员统一向省财政厅会计处报送申报材料。五、重要事项说明申报人应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申报材料虚假及鉴定意见失实的,取消申报人的评审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鉴定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六、其
4、他有关事项(一)评审收费按省发展与改革厅(琼发改收费函[2005]1933号)文规定,每人收取评审费400元。(二)2004、2005年度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按当年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规定的申报条件申报,按修改后的琼财会[2006]1966号文参加评审。七、时间及安排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07年1月16日至24日,逾期恕不受理。办公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1703房,联系:68531650,:陈宏。附件1:《2007年海南省高会评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