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关于2008年度高会考评结合工作安排的通知

海南省关于2008年度高会考评结合工作安排的通知

ID:27161595

大小:61.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12-01

海南省关于2008年度高会考评结合工作安排的通知_第1页
海南省关于2008年度高会考评结合工作安排的通知_第2页
海南省关于2008年度高会考评结合工作安排的通知_第3页
海南省关于2008年度高会考评结合工作安排的通知_第4页
海南省关于2008年度高会考评结合工作安排的通知_第5页
资源描述:

《海南省关于2008年度高会考评结合工作安排的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海南省关于2008年度高会考评结合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市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2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  (一)考试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会计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获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  2、获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

2、,从事会计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8年以上;  5、不具备以上规定学历、资历,但同时具备下列6项条件中的2项以上者:  (1)国家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荣获省、部级以上先进会计工荣誉称号者;  (3)获得国家三等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有关财务、会计科研成果奖项的主要贡献者;  (4)正式出版的财会专业著作、译作或合编中专以上财会专业教材的主要撰稿者(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5)设计开发过会计核算和管理软件,并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确

3、认并投入使用的主要贡献者;  (6)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者。  (二)报名办法、时间及地点  1、报名办法:各市县及省直驻市县单位的报名工作由各市县财政局组织,报名资料由各市县财政局审核同意后于6月20日前送省总会计师协会。在海口市的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中央驻琼单位的报名资料由单位审核同意后于6月20日前送省总会计师协会。  各市县财政局和省直各有关单位,应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准确、齐全。  2、报名时间:2008年6月16日至6月20日。  3、报名地点:海南省总会师协会(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省财政大厦1406室,报名:68

4、531504)  (三)报名材料  1、海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  3、学历证书;  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会计师资格证书;  6、符合破格报名条件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  7、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四)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1、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采用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和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2、考试时间:2008年9月7日(星期天)上午8:30—

5、12:00。  3、考试地点:设在海口市,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其他有关事项  1、考试收费按省发展与改革厅琼发改收费函[2005]1933号文件规定每人100元。  2、工作年限截止日期计算到2008年6月30日。  3、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此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内有效。省人事、财政部门将参照国家标准确定我省的合格标准,由省会考办核发合格证明,此证在我省2008年度的高级会计师评审中有效。  二、评审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是2006至2008年度全国高级会

6、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并具备《海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琼财会[2006]1966号)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申报材料  1、《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2、《海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  3、取得会计师资格以来的个人工作总结;  4、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关于申报材料公示一周时间情况证明的书面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需在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证明中应标明具体公示日期);  5、相关证明材料:(1)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证;(2)身份证;(3)学历证书;(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会计师资格证

7、书;(6)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7)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8)业绩成果材料原件及复印件;(9)符合破格或免试条件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反映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业绩、政策理论水平的材料,具体参见《海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琼财会[2006]1966号)第三条。其中,财会专业论文、著作、专项调查分析报告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封面、目录和版权页)。  以上申报材料统一向省财政厅会计处申报,其中的原件经审查后退回,复印件应以A4规格纸张复印一式3份,在每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依序装订。  (三)有关事项说明  1、申报人应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

8、实性负责。凡发现申报材料虚假及鉴定意见失实的,取消申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