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能源政策与建筑节能标识制度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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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欧洲能源政策与建筑节能标识制度探讨--> 欧盟作为一个经济政治共同体,目前共有25个成员国,2004年人口4.57亿,国土面积397万平方公里,国内生产总值约103807亿美元。  2003年,欧盟25个成员国的能源消费量为17.26亿吨标油,预计2030年将增加到19.68亿吨标油。欧盟现阶段50%的能源需求依赖进口,在未来30年将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到70%。  我国即将实施《建筑节能管理条例》,本文结合自己在中国-欧盟能源环境项目工作的经验,对欧盟的能源环境政策、建筑物能源性能指令以及其建筑节能标识情况做一简要介绍,希望

2、对我们贯彻实施《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和建筑节能标识制度有所借鉴。  一、欧盟能源环境政策由于欧盟拥有的化石能源非常有限,能源对外依存度较高,因此面对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如何保护能源安全以及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力度是摆在欧盟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此,欧盟将立法和制定政策放在首位,仅过去几年,能源立法上升了1倍,比过去40年还多。  欧盟能源政策的主要目标是保证能源供应安全、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提高欧盟能源产业的竞争力。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欧盟采取了一系列步骤,一是制定相应的政策,如2000年欧盟发表了《能源政策绿皮书》;二是先后颁

3、布了一系列政策指令;三是积极开展与能源供应国或组织以及大的能源消费国,如欧佩克组织、俄罗斯、伊朗、中国等的对话;四是积极开展能源前沿技术的研究开发和示范,以保证欧盟在该领域的领先;五是重视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发展特别是可再生能源和氢能方面。  欧盟能源政策的工具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指示,一般在期刊公布20天后,在所有成员国自动生效;二是指令,指令有一个适应期,成员国有权根据自己的国情选择实现指令目标的方式和手段。欧盟目前在能源方面已经颁布了以下几个指令:关于能源效率和能源服务的指令;关于建筑物能源性能指令的指令;关于热电联

4、产的指令;关于设定电器最低电耗标准的指令;加快天然气市场开放的指令。  在环境保护方面,欧盟希望从现在到2012年减少8%的温室气体排放。为此欧盟制定了短期和中长期目标。长期目标是实现发电厂的零排放。  二、欧盟建筑物能源性能指令的主要内容《欧盟建筑物能源性能指令》于2002年12月16日颁布实施,各成员国最晚实施期限为2006年1月4日。指令包括17章和一个附录。  该指令的目标是,在欧盟范围内,在充分考虑室外气候特点和建筑所在位置的具体情况下,以及室内舒适度要求和成本效益的前提下,提高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率。其主要要求包

5、括以下5个方面:  (一)建筑物整体能源性能计算方法总框架指令附录给出了建筑物整体能源性能计算方法总框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在计算建筑物整体能源性能时,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建筑物(建筑物围护结构、内部部件等)的热工特性,同时也可以包括气密性;(2)供暖系统的安装及热水供应,包括它们的保温隔热性能;(3)空调系统的安装;(4)通风系统;(5)隐藏在建筑内部的照明系统的安装(主要针对居住类建筑物);(6)建筑物的位置和朝向,包括室外气候;(7)被动式太阳能系统和遮阳装置;(8)自然通风;(9)室内物

6、理环境条件,包括设计的室内物理环境。  2.在计算过程中,应优先考虑以下因素:(1)主动性太阳能系统,以及利用可再生能源生产热和电的其它系统;(2)利用热电联产获得电能;(3)集中供热和集中制冷;(4)自然照明。  3.为便于计算,应将建筑物进行适当分类,例如划分为:不同形式的单户住宅建筑、公寓、办公楼、教育建筑、医院、旅馆和饭店、体育设施、批发和零售性商业建筑、消耗能源的其它建筑等。  (二)对新建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的最低要求当新建建筑的总使用面积超过1000m2时,各成员国应确保在建筑施工开工前,在选择建筑方案时,已经从

7、技术、环境和经济性方面考虑了是否可能采用下列其他替代系统,如:1、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分布式能源供应系统;2、热电联产系统;3、集中供暖系统,或集中制冷(如有的话);4、热泵,如果条件允许的话。  (三)对需进行较大规模改造的大型既有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的最低要求只要在技术、功能和经济性上可行,各成员国就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总使用面积超过1000m2的建筑物如果需进行较大规模改造时,应同时提高建筑物能源性能,以满足最低性能要求。各成员国可依据第4章所规定的能源性能要求,提出在进行上述改造时,应达到哪些最低要求。上述最低要求,既可

8、针对改造的建筑物整体提出,也可在改造工程需限期进行时,仅针对改造的系统或某些组成部分提出要求,以达到改进建筑物整体能源性能的目的。  (四)建筑物能源性能证书1.各成员国应确保在建筑物建造、销售或出租时,应向建筑物业主、或由业主向潜在的购房者或租户出具该建筑物的能源性能证书。证书的有效期不得超过十年。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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