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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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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沙理工大学课程与教材建设管理办法为深化我校本科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规范课程管理,紧紧抓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条主线,确保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进一步推动我校课程建设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优势特色课程建设第一条学校以立项建设的形式,进行校级优势特色课程建设。优势特色课程包括精品课程、重点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在线开放课程(含慕课)等类别的课程建设项目。第二条校级优势特色课程一般为已在本科生培养方案中列出,面向本科生开设的全校性公共课、基础课,专业核心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对人才培养质量影响大、覆盖面广
2、、选课人数多的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第三条申请条件1.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教学水平。同时拥有一支能满足教学需要、整体水平较好的教师队伍(原则上不少于5人)。2.申报课程应具有良好的建设基础,有完备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书等。3.课程所在学院重视和支持课程建设,具备相应的教学设施和实验条件。第四条建设目标与要求课程建设时间为3年。经过3年的建设,应达到以下目标:1.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学团队。2.30具有优质的教材和网络教学资源。可自行编写相关教
3、材,或者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鼓励教师建设经整体设计并与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3.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实验指导书、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文档齐全,质量高,电子教学资源丰富并上网。4.注重因材施教,切实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5.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成效显著、特色鲜明。在教学内容安排和教学过程中注重对学生科学学习方法和思维方法的训练,教学效果优良;学生评估优良率达90%以上。6.具有先进的教学实验室及相关设施和条件的支撑。7.课程组经常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活动,并富有成效。第五条立项评审1.
4、教务处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文件与学校实际,启动相关课程建设项目。2.课程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报表格。3.申报课程由所在学院审核推荐,签署推荐意见后交教务处教学计划与改革管理办公室。4.教务处对申报课程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评审结果公示一周。5.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6.经主管校长审批正式发文公布。第六条课程建设过程管理1.归口管理。学校课程建设的总体规划、申报组织、立项评审、中期检查、验收等管理由教务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归口教务处教学计划与改革管理办公室。2.建设周期。优势特色课程建设期一般为3年,分启动建设、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三个阶段
5、。303.课程获准立项后,课程建设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启动项目建设,制订详细的建设任务书(包括经费预算),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4.中期检查。学校对建设课程进行中期检查,视建设进展情况和建设成效决定后期资助,对存在问题的课程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限期不予整改,或进展缓慢未达到预期目标,或教学质量明显下滑,或经费使用不当,或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课程,将停止经费资助并取消重点课程建设资格。对建设期内不能完成建设任务或自行终止研究工作的课程,原则上将停止拨款,取消建设课程资格并追回已拨款项。5.验收。校级建设课程验收合格的授予相关荣誉称号,有效期为四年。第七
6、条课程建设经费管理1.校级资助经费。学校对校级建设课程给予经费支持,分两次拨付,启动经费拨50%,中期检查合格后,视建设情况拨付第二批建设经费。2.配套建设经费。学校对已被认定的省级和国家级建设课程将按1:1的标准予以经费资助。如出现省级和国家级资助经费低于学校标准,则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课程建设所在学院应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支持。3.经费使用范围。经费管理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课程建设资助经费专款专用,可用于必要的国内调研、图书资料购置、教材建设、教学参考资料购买、多媒体教学课件开发(购买)、网络教学资源建设等与课程建设有关的活动开支。课程建设经费不得用
7、于购买电脑、通信设备等硬件设施。4.经费使用审批。课程建设经费使用需按预算执行,由经手人签字,课程建设负责人审查,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批后到计财处核报。305.奖励。校级课程建设期满,验收合格后除享受荣誉称号外,给予一定奖励。6.复查。学校对已授牌的各级课程每四年进行复查,复查结论为“优秀”的给予一定奖励。7.政策激励。在同等条件下,学校对课程建设负责人及课程组成员在教学改革研究立项、教学成果申报、教材立项、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第八条课程建设实施责任教授制度。以全校各专业主要基础课程、公共课、主要实践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和通识教育核心课程为建
8、设重点,校院两级共同完成全校各专业主要课程的建设任务,逐步扩大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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