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察改革为视角论公权力行使与私权保护的冲突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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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检察改革为视角论公权力行使与私权保护的冲突与协调  【摘要】公权力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主动性,它的行使往往在具有正当性的同时,亦带有一定的职权干预色彩。当前中国社会,公权与私权存在一定的冲突,其关系状态并不和谐。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群体性事件、强拆事件等突出反映出了这类矛盾问题,也带来了相应的社会负面效应。所以,运用法律机制和法治思维解决公权与私权的冲突问题势在必行。  【关键词】公权力行使;私权保护;检察改革;解决路径  一、背景阐释  在历史发展的长河里,任何性质的国家之兴衰演变都伴随着公权与私权的博弈。公权力的行使和私权的保护,总是受到各方影响,冲突不断。当前,中国社会正

2、处于社会转型期和全而深化改革深水区,各种社会矛盾突显,如何理性认识和平稳解决目前存在的各类社会发展问题,是执政党而临的迫切任务。党的十八大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而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而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庄严宣示。司法体制改革是全而深化改

3、革的基础性制度保障,而检察改革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整个司法体制改革中的重要环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全而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亦扮演者主力军的角色。因此,以全而推进依法治国和检察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发挥和拓展检察机关监督和制约公权力的法律监督职能,强化检察机关对公权力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是运用法治思维、理性方式正确处理公权力行使和私权利保护之间关系的有效路径。  然而,公权领域与私权领域之间存在着不可忽视的游移。因此,应当理性认识公权与私权的关系厘清公权与私权的边界,明确公权应当在合理地介入私权的前提下,实现公权与私权的平衡,并通过构筑化解公权与私权

4、冲突的完善机制促成公域和私域的良性互动。本文拟通过对公权和私权的概念理论进行分析,透过对公权和私权的性质以及联系,并结合中国公权与私权相互之间的态势、检察机关应如何在两者之间发挥作用进行论证。在理论阐述和时间印证的基础上,以检察司法体制改革为视角,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四中全会系列纲领性文件及相关论述为基础,探寻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对公权力(主要指行政权,下同)运行予以适时法律监督的解决路径,着力促进公权与私权的相互协调,旨在使公权力的行使遵循法治的轨道,在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切实有效保护公民私权。限于篇幅和学识,本文所论公权力主要指行政权。  二、公权与私权的一般性

5、释义、研究价值及其相互关系  本文所要阐释的公权力,主要是指国家层而的公权力,它主要包括政府的行政权以及其他国家机关的权力。公共权力主要存在于公共政治领域,国家权力是公共权力的最重要表现。公权力是为维护和增进公益而设的权力,它来源于私权力,是私权力实现的手段与保障。所以要想深彻掌握公权力的实质涵义,必须首先要对私权进行潜心的研究和理解。权利是人类文明社会发展所具有的一种实质性要素。它既是人的基本价值追求,也是社会文明演化进取的不可少的力量。在一定程度上私权亦可被称为公民权。公民权不但包括宪法和法律明文规定的基本公民权利,而且还应当包含作为自然人所与生俱来的的当然权利。真正实行

6、法治的国家,公权力与私权利始终处于平衡状态。否则,公权力的极度膨胀,就是专制,就是中央集权制;私权利的极度泛滥,就是自由主义,就是无政府主义。当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时度势地作出了全而推进依法治国和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决定,法治国家的关键在于平衡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体利益的冲突,以法治的方式协调和处理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然而目前我国的权利(力)状况是公权力强、私权利弱、公权力经常侵犯私权利、公权力行使与私权保护的协调途径缺乏法治引导,因而正确认识和处理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深入了解当前中国社会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的关系现状,对之进行可行性协调途径的研究,将协调处

7、理途径纳入法治理性解决轨道,对于全而推进依法治国和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公权具有一定的集合性,在一定层而上它是私权利的叠加,与私权有着天然而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公民的权利是国家权力合法存在和正当行使的必要支撑,没有公民的权利,也就没有国家的权力。从这个意义上讲,公民之所以希望国家权力的存在,就是为了通过国家权力的强大和权威来保障自己的权利、发展自己的权利。然而我们又不难发现,公权力于私权利存在不可避免的冲突,从根本上看来,公共权力和私人权利的冲突和协调可以概括为国家与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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