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各地养老服务做法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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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各地养老服务做法汇总一、政府重视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各地有的成立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有的将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有的将养老机构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和目标考核责任内容,同时,出台优惠政策,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使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强势推进,蓬勃开展。1、成立领导小组或者工作小组·北京市东城区成立了全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民政局局长、老龄办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区委宣传部、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文委、体育局及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主要领导,负责全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的宏观管理、综合协调、统筹规划。房山区高度重视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区创建活动,成立了由主管副区长为组长、民政局局长为副组长、区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区养老服务社会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丰台区成立了由主管副区长吕仕杰任组长的丰台区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领导小组,加强了部门配合协作力度,形成了工作合力。·天津市南开区构建了完备的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了南开区创建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区老龄委主任段金英同志任组长,区民政局、劳动局、卫生局、司法局等有关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塘沽区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民政、老龄、劳动、财政、卫生、物价、司法、街道办、残联、退管会和各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居家养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养老保障、医疗卫生、生活照料、文化教育、司法维权等五个指导组。·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刘卓雄任组长,政府副区长党惠建任副组长,民政、社保、教育、卫生、残联、共青团等12部门主要领导及各街道办事处主任组成的长安区养老服务社会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民政局主抓此工作,各部门统力协作。河北省鹿泉市专门成立了鹿泉市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分管的书记、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建设局、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等25个市直部门领导担任。·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和街道分管领导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成立了由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通辽市科尔沁区政府成立了由民政、发改委、经贸委、工商、地税、国税、城建、卫生、教育和各镇、街道等26个相关部门单位组成的科尔沁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的统筹协调,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由民政局专门科室负责。·辽宁省北票市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将社会化养老工作作为管理区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由主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宋驰亲自挂帅成立朝阳区养老服务社会化领导小组,成员由区民政局、区老龄委、区劳动局、区卫生局、区文体局、区残联、区财政局和各街道办事处一把手组成。长春市绿园区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主管书记、副区长任副组长,民政、卫生、财政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黑龙江省哈尔滨道里区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民政、老龄、卫生、司法、残联、团委和各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养老保障、医疗卫生、生活照料、文化教育、司法维权等五个指导中心,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和全方位的指导服务。·上海市长宁区在2004年底专门成立了区养老机构社会化推进工作组,由分管区长挂帅,民政局局长、副局长任正副组长,全力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成立了由分管区长为组长,区民政、财政、卫生等九个相关部门组成的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太仓市2006年11月成立由市分管领导、市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镇(区)分管领导组成的养老服务社会化领导小组,协调和落实全市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的重大事项,为养老服务社会化提供指导和保障。·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成立了以政府区长为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书记、副区长为副组长,由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司法、城建、卫生、文化体育等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区创建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成立了以分管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的领导。·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民政、人劳、老龄、卫生和各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的领导。·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区委副书记、主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民政、宣传、发改、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和各街道行政正职任成员的解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领导小组。·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区民政局局长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领导为成员的黄石港区创建全省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机构组织落实。荆州市沙市区成立了以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成立由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区委宣传部、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妇联、共青团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成立了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区老龄委、民政局、财政局、公安局、建设局、劳动社保局等单位,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落实和实施。达州市通川区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民政、组织、宣传等部门为成员的“通川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民政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各方面工作。·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成立了以主管领导为组长,民政局等7个区级机关部门为成员的创建“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咸阳市秦都区专门成立了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担任组长,宣传部、团委、妇联、工会、民政、财政、卫生、教育、劳动保障、公安等部门为成员,各镇办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成立了“城关区创建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新疆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成立了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的管理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库尔勒市成立了以市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民政局、老干局、老龄办、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建设局、文体局、卫生局、工会、残联、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十几个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各相关部门具体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2、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或者制定养老事业发展规划·北京市东城区将养老服务工作分别纳入了《东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东城区“十一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以及《东城区“十一五”时期和谐社区建设发展规划》。房山区将示范区活动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丰台区将发展老年福利事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写进《丰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丰台区民政事业“十一五”规划》、《丰台区社区建设“十一五”规划》。顺义区将养老服务社会化列入《顺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顺义区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顺义区老龄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等重要文件中。· 天津市和平区坚持把“探索建立区域性养老服务体系”纳入区老龄工作的“十五”、“十一五”计划发展纲要中。南开区坚持抓好居家养老工作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责,把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塘沽区从解决涉及老人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将养老服务社会化事业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总体规划。·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把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纳入“十一五”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加大政府推动力,把养老服务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规划。·辽宁省北票市将养老服务社会化摆在突出的位置,纳入全市“十一·五”发展规划。大连市中山区将养老福利事业发展纳入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在科学规划、提供财政支持、创新推进机制等方面为养老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鞍山市2005年决定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十一五”规划,并责成有关部门编写“十一五”养老服务规划。鞍山市铁东区将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纳入《铁东区国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同时制定了《铁东区老年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并将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纳入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年终考核目标。营口市将养老福利事业的发展纳入社会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之中,并将该项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把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将发展老年福利事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社区服务业发展规划中。哈尔滨市南岗区把发展老年福利服务事业纳入“十一五”规划中。·上海市长宁区先后制定了区老年事业发展十五规划、十一五规划、区养老机构床位建设三年实施规划、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三年实施规划,有效地推动老年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江苏省太仓市把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江苏省把发展适度普惠型的养老福利服务作为发展重点和政策取向列入《江苏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并制定了《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子规划》,把示范养老机构建设、社会养老机构建设、“爱心护理院”建设、“关爱工程”即农村敬老院建设建设作为重点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将养老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它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并将发展老年福利事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写进“十一五”规划。嵊州市出台政策,明确将养老服务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国家对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税费、财政扶持政策。·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专门制定了老年福利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禹会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纳入社区建设总体发展计划之和年度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江西省南昌市把老年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社会养老事业列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了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了领导责任制。·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从解决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将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纳入全区“十一五”发展规划,作为和谐城区发展目标之一。荆州市沙市区将养老服务建设列进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湖北省研究养老问题,将养老服务事业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全省各地高度重视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都将这项事业列入当地“十一五”发展规划。·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把养老服务社会化作为全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纳入到全区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当中,列为年度政府工作报告。·海南省文昌市制定了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的三年发展规划。·四川省成都市将发展老年福利事业和加快城乡福利设施建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出台《渭滨区养老事业发展规划》,把发展养老事业纳入社会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规划之中。·甘肃省兰州市把老年福利服务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年度重点责任目标计划和考核范围。甘肃省把发展老年福利事业纳入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白银市将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列为全市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编入老龄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 ·宁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制定了养老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了养老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形成了较为健全的养老服务社会化政策体系。宁夏将养老服务社会化列入“十一五”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将养老服务工作列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新疆将发展老年福利事业列入自治区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了2006-2010年工作目标。乌鲁木齐市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立足实际,大胆探索,做到了“三个纳入”,即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重要目标任务。3、列入政府重点工作或者为民办实事项目·北京市房山区把发展老年福利事业列为乡镇政府一把手工程。·天津市根据广大群众的意愿,把增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入新20项民心工程。·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把解决“三无”老人、低保对象等困难老人的养老服务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并列为07年为民所办“十项民心工程”之一。·吉林省长春市将养老服务社会化建设作为“十一五”民政工作重要内容,2008年将养老服务社会化建设列为全市民生工作重点。·上海市闵行区连续5年将新增养老床位和居家养老服务作为政府实事项目和民生指标,成立由分管区长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实事项目领导小组,做好目标分解、落实资金,职责到人。·江苏省苏州市金闾区在区“十一五”计划、区委全委会工作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次次都有明确要求,年年列入实事工程。无锡市把实施“星光计划”、“新增养老床位”、“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实施薄弱敬老院改造”等养老福利事业作为关注民生的“民心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考核目标。江苏省2008年把“提高养老保障”、“全面启动建设示范性养老机构”、60%的县(市)建有一所示范性养老机构列为2008年改善民生的十件实事之一。 ·浙江省宁波市2007年把居家养老服务列入政府实事工程;2008年把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各地党委、政府也都把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作为“解难创优、爱心帮扶”活动和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列入当地政府的议事日程。·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2006年区委、区政府把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列入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把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列入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每年都落实2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活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把建设福利机构、增加养老床位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4、出台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政策措施·北京市顺义区政府出台新政策、制定奖励办法刺激市场发育,对投资额在500万元的给予200万元的三年贴息奖励,对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500万元的三年贴息奖励。·天津市和平区制定出台《和平区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明确了监督管理办法和表彰激励机制,形成科学准确的操作规范。塘沽区制定了《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意见》。·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在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普遍加大投资力度,出台了《长安区资助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暂行办法》、《长安区资助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明确了对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资助、补贴标准。河北省鹿泉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市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实施意见》和《鹿泉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为民营福利机构的发展提供了宽松的发展环境和政策依据。· 山西省太原市政府出台《关于扶持资助老年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规定,社会力量办老年福利服务机构建设用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予以划拨供地,优惠供地,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给予减免,建成的老年福利服务机构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挤占。老年福利机构使用的电、水、暖气、煤气,按居民生活收费价格标准收费,生活用车减免养路费,建设施工、配套工程和安装按成本价收费。老年福利机构所办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还可委托老年福利机构代办养老金发放。对老年福利机构及其提供的福利性服务和兴办的第三产业,单位和个人对老年福利机构的捐赠,国家给予税收优惠。·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结合实际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一是对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二是减免城市建设管理费;三是养老服务机构使用自来水、电、暖、煤气和电话,按照居民最低标准收费;三是养老服务机构的工作用车减免有关交通管理费用;四是养老服务机构入住的老年人在城区及各镇办医院就医时,对部分医药费进行适当减免;四是全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乘座公交车时享受半价优惠,免费参观辖区内各旅游景点;五是养老服务机构在卫生、文化、体育等事业中优先享受优惠政策;六是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公共设施统一规划,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用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的,国土资源部门优先划拨供地,并在地价上给予适当优惠;七是对集体和民办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收住的特困老年人全部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八是对进入养老服务机构养老并享受社会保险的人员,可由社会保险部门委托社会养老机构代办其养老金发放等优惠政策。通辽市科尔沁区制定下发了《关于大力扶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意见》,规定社会办养老机构存续期间内享受减免税政策,免交排水设施费,优惠征收配电贴费、供电贴费、电力增容费,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和行政事业分类价格择低征收自来水、煤气和电费,优惠电话安装、使用通信设施费,减免征收养路费等系列优惠政策,鼓励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引导养老事业的社会化发展。·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决定在该区登记的非营利性的养老服务机构可享受建设用地划拨、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缴卫生监测费和卫生许可证工本费以及养老服务机构的用水、用电,按当地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收费等八项优惠政策。长春市出台了《长春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明确了各项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集体、民营、个人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实体兴办不同经济成分和不同服务层次的养老机构。凡在辖区内登记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可享受建设用地划拨、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缴卫生监测费和卫生许可证工本费以及养老服务机构的用水、用电按当地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收费等八项优惠政策;对现有养老服务机构给予床位费补贴,每张床位每年补贴600-800元;对新办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调整登记管理制度,缩短登记周期、减化审批环节、放宽部分条件,有力地促进了养老机构的多元化发展。·上海市普陀区2005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本区养老机构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养老机构除享受市政府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外,另行配套9条扶持措施。如养老机构在办理立项设置审批后,按每床5000元标准给予床位补贴;凡节约能源,符合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系统的新建养老机构,由政府资助一套不超过15万元的太阳能设备;失业、协保人员投资兴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可视为创办小企业享受劳动部门鼓励和促进就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等。·江苏省苏州市金阊区出台了8项优惠政策措施,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兴办和社会力量投入、投资养老服务事业。无锡市2006年制定了《无锡市社会办养老机构资金资助暂行办法》。·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以承包、租赁、托管、股份制等形式,参与经营养老服务机构。江西省下发的《关于加快实现我省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决定》,在土地使用、用水用电、税收减免等七个方面对社会福利机构给予政策优惠。·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出台了《关于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享受优惠政策待遇的若干规定》。一是免交费税,减轻负担。建立社会民间养老机构时,免交办证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费,免缴营业税和所得税。二是优先贷款,政府补息。需申请贷款的,政府优先办理,银行优先放贷,并且政府承担贷款者所贷款额的全部利息。三是多措并举,促进发展。社会民间养老机构需要征地的,按当地当时市场价位优惠50%,免交征地税,免费发放土地使用证;需购房的(用于养老服务),免交办证费,免缴营业税。需购设备,政府按每万元设备补贴3000元标准给予扶持;需招聘员工,劳动部门优先安排、免费培训。· 广东省1998年颁布了《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1999年,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我省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2000年,民政厅与15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扶持我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通知》;近期内即将出台修订的《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这些政策的出台明确的体现了促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导向和措施,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广西自治区2007年10月印发了《关于扶持我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通知》(桂民发[2007]162号),规定了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享受福利彩票公益金扶持的条件、扶持对象、资助标准、申请程序等,把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甘肃省兰州市出台政策文件,从资金投入、设施建设、优惠减免等十多个方面制定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发展的政策依据和法规保障。全市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三无”老人持民政部门的证明在省内县级以上(含县级)各医院就医时,减免10%的床位费、护理费和20%的手术费,并实行挂号、交费、化验、取药四优先;社会养老机构使用电话等电信业务享受了减免优惠和照顾;养老福利机构用水均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收费。南京市于2006年下发了《关于动员社会加快发展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明确了规划立项、资质审批、税收规费、培训用工、社会捐赠及政府资助6个方面22条优惠政策。·宁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为调动民营资本参与养老产业的积极性,制定了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及时审批,加强管理。·新疆自治区提出了《关于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的意见》,在财政补贴(开办经费补贴、运营经费补贴)、信贷、注册立项、土地划拨、市政费用减免、生活费用减免、税收减免、取暖补贴、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接受捐赠、物业费减免、医疗服务、收养“三无”老人费用、从业人员培训等14个方面提出了支持优惠措施,目前《意见》已经过10个厅局的会签,争取在12月份出台。 二、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养老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的过程中,部分地区从出台政策、建立机构、明确任务入手,大力推进居家养老,确立了居家养老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1、出台推动居家养老政策措施北京市东城区研究制定了《东城区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以及《东城区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实施办法》,着重围绕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架构、补贴服务内容和标准、服务模式、支撑网络、运作流程、评估监督、表彰奖励、资金保障等方面进行养老服务政策的制度化设计。房山区出台了《房山区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顺义区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给予月平均服务量在20户以上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每年1万元的资助,给予月平均服务量在40户以上的给予每年2万元的资助,对服务对象中有完全不能自理人员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按完全不能自理人员实有人数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的资助。西城区出台了《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了居家养老服务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职责分工及补贴服务对象、补贴标准、资金保障等。天津市塘沽区拟定了《关于三无、低保对象中困难老人居家服务的实施方案》,对补贴对象进行调整,扩大服务面,向10个街道的1291名“三无”、“低保”以及优抚、救济对象发放调查表,在自愿的原则下确定了856人为重点服务对象,招聘了90名服务员,开展政府购买入户服务,此项服务工作自2006年开始结止到目前累计投入资金150万元。辽宁省鞍山市出台了《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鞍民发[2005]74号)和《关于规范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管理和使用的通知》(鞍民发[2005] 87号),近几年较好地完成了为5000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目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出台了《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宁波市先后下发了《关于促进居家养老服务规范运作的指导意见》(甬民发[2007]46号)、《关于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甬民发[2007]92号)和《关于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甬民发〔2007〕137号),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目标、阶段任务、设施建设、规范运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居家养老工作操作方案》,明确了居家养老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目标,组织建设,服务队伍建设,服务对象范围,服务内容和标准,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和要求,为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导。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先后出台了《东湖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试行办法》、《东湖区关于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了《推广使用居家养老服务券的试行办法》。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新模式,2006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制定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规章制度》、《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守则》、《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及责任分工》等各项制度。重庆市渝中区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渝中府发[2006]55号),规划了长远目标,将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无子女或享受低保的贫困老人全部纳入居家养老服务范围,不断满足社会老人居家养老的需求。重庆市2006年制发了《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城镇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全市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服务对象、服务形式、服务内容及工作措施做了明确的规定,促进了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工作在全市逐步开展。广西省柳州市在实践中结合具体情况,制定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制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范围》、《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居家养老的服务内容,以个性化管理、柔情性服务为居家养老对象服务。 2、建立居家养老指导或者服务机构北京市房山区在居委会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由中介组织承担服务项目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活动。顺义区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搭建区级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在城市社区成立了6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在农村成立了10家民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积极开展日间照料、代购物品、送餐服务、健康咨询等为老服务项目。西城区在区和街分别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区152个社区居委会都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天津市塘沽区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对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宏观调控、政策指导,严格审批程序,实时对服务质量做出评估;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组织综合服务项目,因地制宜地为居家老人提供服务;养老服务站对困难老年人家庭状况开展调查、核实,对服务质量进行反馈。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居家养老组织共分三层基本单位:一是“街道居家养老院”,院长由街道主管民政工作副主任担任,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居家养老工作的计划、实施措施;制定相关制度;负责双方签订协议以及对养护员调配、考核培训等工作。二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站长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兼任,主要负责采集相关信息,对养护员进行管理及征求意见等工作,并负责各项制度的落实和对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三是“家庭养老院”,设在老人的家中,由养护员和养护对象组成。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成立了居家养老指导组,各街道在老年服务中心指定了居家养老服务指导员,各社区居委会在社区老年服务站明确了具体服务,并在社区老年服务站的具体安排下入户服务。辽宁省大连市甘子井区在区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指导中心(设在社会事务科),对各街道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在15个街道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组建居家养老服务社(托老中心),具体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在120个社区按照社区养老体系建设要求,设置了“两站一所” (居家养老服务站、医疗服务站、托老服务所)。大连市沙河口区在区成立居家养老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制定相应政策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居家养老管理服务、审批养老和公益岗位资金发放。并把居家养老与社会机构养老等同,予以重点指导服务。在街道成立居家养老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居家养老的入户调查、养护对象审核报批、培训管理养护人员等日常管理工作和组织养老服务义工和志愿者队伍开展活动。在社区居委会成立居家养老服务站。由辖区老党员、退休职工、居民代表组成居家养老“检查小组”,依据居家养老管理办法和养护员职责,入户了解服务情况,定期检查由养护员每月填写并由养护对象签字的《家庭收支明细账》和《服务日记》等,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2007年初依托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在各社区建立了社区养老服务站。服务站站长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或委员担任,各社区低保专干负责信息采集、服务对接、质量监管等工作,服务对象以居住在朝阳区的“三无”、“空巢”、特困、优抚对象、残疾、无自理能力、高龄(80以上)老人为主。长春市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形式出台了《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各区制定了《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及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主要是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监督、检查以及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资金的筹措与使用。街道办事处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整合辖区内养老资源,组织各种文体活动,协调志愿者队伍的义务服务,反馈为老服务需求。社区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负责组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上海市浦东新区2002年成立了民非性质的区级居家养老指导中心,并逐步在街道、镇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积极开展政社合作,委托居家养老指导中心负责指导全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评估、服务管理等具体事务,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化发展。江苏省苏州市金闾区2006年成立了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三级养老服务管理和服务网络。无锡市构建了上下结合三位一体的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网络。市、区民政部门作为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政策和宏观监控;街道(镇)作为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服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街道(镇)、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日托站等作为服务机构,主要提供各类具体服务需求。到2008年底,全市共建立了132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了城区居家养老机构全覆盖,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网络基本建立。苏州市区(市)建立居家养老指导中心、街道(镇)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三级联网为居家老人提供服务。 浙江省杭州市建立了区、街、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并实现联网。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设在民政局,主要承担全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宏观指导、政策制定、综合协调以及居家养老专项资金的调配和使用;街道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整合辖区内养老资源和居家养老服务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举办各种大型文体活动和教育培训,维护老年人的权益;社区则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具体负责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实施,为本社区老年人提供信息联络和具体服务。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提供资金25万元,建成20个居家养老服务站,扶持居家养老服务。武汉市江汉区设立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对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宏观调控、政策指导,负责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具体指导、服务审批、监督管理、评比评估。湖北省打造三级机构平台。一是县级民政部门成立养老服务指导机构。对养老服务工作进行宏观调控、政策指导、综合协调等。二是街道成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依托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养老服务窗口,负责掌握整合辖区内养老资源、培训服务人员、宣传以及评估监督等工作。三是社区成立养老服务站。在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由社会中介组织以市场化方式运作,负责建立和管理社区老年人服务需求档案、招聘服务人员等工作。甘肃省兰州市重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各区都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城关区政府制定了《城关区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民政、财政、劳动、卫生、体育、文化等各有关部门和街道的职责。各社区成立了以社区主任为组长,社区民政专干、残联专干及服务人员为成员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柳北区政府成立了社区居家养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各试点社区成立了社区主任为站长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下设五个服务小组,即:特别服务组、帮扶服务组、日常服务组、文化娱乐组、综合服务组,每个组都有明确的职责和分工,形成了网络化的工作服务体系。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在街道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属地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的组织推进;在社区成立了社区助老服务所,负责落实各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广泛发动社区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慰藉等服务,初步形成了社会化的组织服务网络。 三、社区服务社区是社会与家庭的中间纽带,老年人居住在社区、生活在社区,加强社区服务网络建设,对于改善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支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在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的进程中,各地通过建设和整合社区服务设施、培育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等,极大提升了社区为老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1、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北京市丰台区成立社区助老服务中心。具体工作是:负责开展对“低保”“三无”困难老人认定和实施政府补贴认定,补贴资金的申请、管理、使用;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安排其社区弹性就业和实施政府补贴;指导社区文化站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等。成立社区助老服务站。主要职责是:组织社区需求、供给调查,综合分析。建立需求供给人员档案,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伍,并向需求者提供必要的志愿服务;根据需求制定服务规划进行服务项目设计,对服务需求进行发包、招标、派遣;对专业化服务队伍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评估、收集反馈服务质量信息等。房山区组建了一批便民综合服务站、家庭劳务服务站,基本形成了社区福利服务网络。天津市和平区结合“星级达标社区创建活动”,协调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指导全区总面积为12500平米的 33个“星光老年之家”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朝着基本功能齐全、项目搭配合理、服务简便快捷、侧重“社会效益”、满足老年人基本需求的方向调整完善。南开区自2001年以来,建成46个星光老年之家,总面积达 11350平方米。2007年,投资500万元,各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及企事业单位筹措1500万元,又建成了45个社区养老服务站,投资100万元增添为老服务设施,投资1320万元建设小五个阵地设施,投资300万元用于区老年公寓改造,全面改善为老服务条件,提升为老服务工作水平。塘沽区对街道开办的日间照料机构,按照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3—5万元补贴。天津市2001年至2005年,先后投入福利彩票公益金、市财政资金以及各区县资金和资源,共折合资金2.46亿元,建设了532个“星光老年之家” ,有效改善了老年人文化活动条件。同时,到今年年底,全市完成20个示范性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在100个居住人口超过6000人的社区配建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站)和老年活动室等养老服务设施。依托这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养老服务。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先后争取“星光计划”资金230万元,国家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国债资金550万元,市区财政投入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725万元,总投资达到1305万元,按照“三个100”(即每个社区办公用房、社区服务用房、室外活动场地分别都要达到100平方米)的建设标准,“五室一校”(即阅览室、健身室、娱乐室、棋牌室、电化教室、老年大学)的服务用房标准,启动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达标工程”。截止2004年底,河北省共建成城市星光老年之家1757个,基本覆盖了全省的城市社区。山西省从2001年6月开始至2004年6月,分三批成功组织实施了“星光计划”。三年共投资3.35亿元,其中部级彩票公益金投入4785万元,省级彩票公益金投入3950万元,市级彩票公益金投入3292万元,地方各级财政和社会力量投入2.15亿元,共资助新建、改造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910个。通过“星光计划”的实施和引导,全省街道和社区已利用各种渠道建起各类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2万多个。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结合“星光计划”实施,建成 6个街道老年星光之家和17个社区星光老年之家。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在42个社区居委会建立了16处社区星光老年之家。包头市青山区社区老年活动用房在2001年以来通过实施“星光计划”项目,建成25个“星光老年之家”。通辽市科尔沁区2003年至2004年,建立“星光计划”31个站点,设立日间照料室43处,家庭日托8处,区级投入资金860万元。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近两年投资8100万元,在每个街道都建立了两处面积在300平方米左右的社区托老所。本溪市在2006年建设社区日间照料室51个、房间89个、床位292张,统一配备了床、被褥、床单、枕头、枕巾、床头柜、电视机、电视柜、脸盆、拖鞋、社区日间照料标牌等物资,实现全市社区日间照料室物品统一的基础上,2007年已建设社区日间照料室达到45个、床位211张。目前全市已建社区日间照料室96个,使全市社区日间照料室建设达到全市社区总数的41.9%。营口市健全街道、社区为老服务组织,全市的31个街道办事处和130个社区基本建立了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等组织。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依托社区建设基础设施,投入600万元购置养老服务康复器材,投入500万元建设健身路径123条,形成以区社区服务大厦养老服务中心为龙头,以各街道办事处老人康复中心、55个社区为老服务站为辐射的区、街、社区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长春市朝阳区在重庆街道新华社区、清和街道铁路社区等8个社区建立起社区日间照料托管站和老年康复站。长春市绿园区自2003年以来,投资2000多万元完成了38个社区服务用房建设。长春市在全市城区246个社区统一建立起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养老服务站,服务站内设日间照料室、老年娱乐室、图书阅览室、康复健身室、棋牌室等功能区域。上海市长宁区建成2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5个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设有老年康复床位20张)、42个社区卫生服务点、10个社区事务受理中心、8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200多个社区健身苑(点)、4所区级老年大学、10所街道(镇)老年学校、171所居委会老年分校、30个扶老上网基地等。闵行区2008年将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列为实事项目,决定在全区11个镇、街道开展面向老年人的助餐服务,力争年底前建成38个助餐服务点,为2000多名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和助餐补贴。江苏省苏州市金闾区在实施“星光计划”中投入资金250万元,新增老年服务设施及活动场所面积1500平方米,改建面积1250平方米。2002-2004年,无锡市实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建立了37个社区老年福利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托老、社区救助、文体健身等多种服务。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依托“星光计划”项目,在全区建立6个街道老年活动中心、66所老人学校、59个星光老年之家。江西省南昌市投入9256万元,用于“星光计划项目”,共建成街道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62个,老年服务站173个,总建筑面积98817平方米。鹰潭市实施养老服务“星光计划”建设,投入达1349.5万元。萍乡市建有社区服务中心8个,城区养老服务站48个,城镇社区建有老年福利服务站(点)37个,向老年人开放的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120处,配置了健身器材560件。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加大对社区托老站的扶持力度,在场地选择、手续办理等方面给予优惠,每个建成的社区托老站所区政府奖励10万元。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投资20万元,街道自筹10万元,在各个养老服务所设立老年人照料室1-2间,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湖北省依托星光老年之家,在全省城镇社区普遍建立养老服务窗口。从2001年起,全省共投资5.04亿元,在城镇社区共建立了1660个立足社区、面向老人、小型分散、方便实用、星罗棋布、形成网络的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2006年,省级财政下拨1700万元专项资金,为全省3146个社区的养老服务场所又添配了设备,完善了功能。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近年来共投入近8000万元资金,通过购买、共建、自有物业调整、小区配套等方式,建成232个立足社区、面向老人,小型分散、方便实用,星罗棋布、形成网络的社区“星光老年之家”,为社会化养老提供平台,有效弥补传统家庭养老的不足。深圳市南山区在全区98个社区建立老年活动室内、外健身、活动场地,建立“星光老年之家”,投入社区建设“星光工程”资金5000多万元,到2005年底全区98个社区相继建立“星光老人之家”老年活动站,老年人不出小区就可参加娱乐健身等活动。广东省自2001年实施“星光计划”以来,在街道和社区共建立了“星光老年之家”4055个,总投资10多亿元,为居家老年人参与社区活动、提高自身生活质量提供了场所和条件。广西省柳州市柳南区按照“方便适用、因地制宜、小型多样、功能配套”原则,突出重点,精心筹划,扎实推进实施“星光计划”工作。通过“星光计划”先后投入760多万元用于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将“星光计划”作为开展社区为老服务的一项社会福利工程,投入经费428.6万元,建成了19个“星光计划”老年活动中心,并配备了完善服务活动设施,全天向老年人开放。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自2001年至今先后投入1235万元用于兴建老年服务设施。目前,共建有区老年活动中心1个,镇(街道办事处)老年活动中心9个,城镇社区老年活动场所30个,农村老年活动场所52个;“老年星光之家”30家、“老年之家”和老年活动室57所,健身广场4个,26间日间照料室,满足了老年人对社区日常活动空间和场所的需求。 西藏自治区利用民政部资助的1.3亿元部本级彩票公益金,在自治区、7地(市)和22个县共新建了30个综合性老年活动和社区服务中心以及7个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项目。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投入资金300多万元,在49个社区与企业联合建成“星光老年之家”,设置图书阅览室、健身康复室、棋牌娱乐室、卫生保健等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宽敞明亮、安全舒适的活动场所,使社区2万多老人享受到周到全面的社会化服务。咸阳市秦都区积极争取上级资助资金360多万元,建立了38个社区“星光老年之家”,搭建社区服务平台,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周到的服务。甘肃省白银市完成老年活动建设项目69个,累计投入2195.5万元,兴建老年活动中心5家、社区老年活动室160多家,安装老年人活动健身器材300多套。青海省以民政部实施的“星光计划”为契机,采取部、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和地方自筹配套相结合的方式,先后投入建设资金18684.22万元,用于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使每个城市社区和每个县均在“星光计划”中建成一处不具有住养功能的老年人活动场所。宁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近年来争取自治区投资38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551万元(共计1931万元),在辖区建立了40个社区“星光老年之家”,创办了92所老年学校和44个老年室外活动场地,建立为老服务医疗服务点117个。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老年人室内外活动场所。投资1200余万元,建设了30个“老年星光计划”,大力兴办和完善“老年之家”。2、整合社区闲散资源北京市房山区从社区老年福利事业的实际出发,将社区内闲散、闲置资源转化为福利服务资源,组织社区力量,开展以“日间照料、上门服务”为内容的社区照料服务。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结合地处市区中心老工业区,职工医院多且大都面临改制,大量先进的医疗设备闲置,大部分医务人员面临转岗的实际,坚持“以人为本、资源共享” 的原则,为了合理配置和利用其闲置医疗设施和医务人员的技术优势,将其改建成投资少、见效快的养老服务机构,从政策、资金、物资方面给予扶持,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社区驻地单位按照“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原则,将可供老年人使用的文体娱乐设施无偿向老年人开放,为老年人从事文体活动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调动辖区内各行各业和各个单位,特别是包钢、铁路等大的驻区单位的积极性,协调其内部现有的养老、卫生、文体等服务设施,对外开放,为老年人提供及时、全面的服务。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安康老人院利用大庆市第四医院医疗资源投资700万元建设而成,采取低偿服务原则,面向社区老年人开展托老服务,现已有204位老人入住。江苏省有的地方依托企业职工医院建起了老年康复护理院,有的地方将破产企业职工医院改建成社区老年护理院,纳入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有的利用闲置的单位用房开办托老所、“爱心餐桌”、“爱心驿站”等养老服务设施,有的与辖区内各类院校、科研院所挂钩,求利求便,方便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江西省萍乡市萍矿集团公司针对该公司有28000余老年人的实际情况,斥巨资打造养老服务行业的精品工程,利用原闲置的资源创办占地面积有 13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达16000余平方米的高雅休闲福利服务中心。湖南省醴陵市近五年来利用撤并后的乡镇政府旧院、关闭后的中小学校、改置企业旧房等国有土地资源,投资2200多万元,改扩建农村敬老院28所,新增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600余人。广西自治区柳州市利用市委党校闲置房屋兴办的柳州市老人康乐园,以良好的环境和优质的服务得到了老人们的称赞。建园8年来,康乐园共投资了550万元,现拥有床位300张。重庆市支持市内风景区兴建养老服务设施,鼓励交通方便、环境优良的城郊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用闲置设施或新建服务设施,开展季节性、休闲式养老服务。以满足多种层次、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需求。 四川省成都市通过整合资源,充分利用闲置资产,如中小学校布局整合以及行政区划调整后乡镇闲置的房产,建设敬老院、“星光老年之家”和社区日托照料服务中心,既盘活了闲置资产,又节约了建设成本和时间。新疆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照一手抓建设、一手抓规范的思路,在原有社区敬老室、老年活动室、聊天室、老年大学(学校)、老年人活动中心等设施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站)资源,采取新建、改造等多种方式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3、培育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北京市西城区社区已有64个单位挂牌加盟居家养老服务,正式成为居家养老服务的定点单位。天津市和平区2007年10月组建了“泰康家庭服务公司”,取代了原“区再就业家政服务公司”,使养老服务业步入了社会化、产业化的健康发展之路。天津市南开区有注册民间组织1024个,合唱团89个,舞蹈队127支,花会(养花协会)队伍100余支,书画组织90余个,曲艺美影等社区15个。天津市塘沽区与盛杭公司签订了新一轮“居家养老服务委托协议书”,完全按照市场化操作运行居家养老服务。协议时间为一年,从2007年5月1日到2008年4月30日。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引进信誉较高,服务质量好的颐养园、社康两家养老服务中介机构成立社区为老服务站,参与社区为老服务,服务站设在社区,社区居委会无偿提供办公场地和水电,区委、区政府给予每个站15000元的资金支持。石家庄市长安区着力发展培育为老年人服务的维权型、服务型、娱乐型民间组织,仅就文化体育而言,全区共有老年文艺队100支、老年体育队100支。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社区服务中心成立的社区服务总公司,内设专为老年人服务的保姆、生活用品配送、保洁等分支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有偿或低偿的服务,提高了专业化程度。 辽宁省营口市积极培育养老服务中介组织,省市民政投入资助资金20万元,成立了营口市嘉隆老年服务中心,并逐步开展老人照料、医疗保健、咨询服务、用品超市等服务项目。银川市兴庆区各街道社区和医院、银行、燃气公司、食品连锁经营公司等相关单位共建“社区养老院”,力求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引进了养老服务经营公司和家政服务公司,向老人提供有偿服务。长春市与养老服务志愿者和各类加盟服务商签订服务协议,使他们成为社区加盟服务单位,为每个老人发放一张详细注明志愿者与服务商联系方式的“爱心服务卡”,只需打一个电话,签约志愿者和商家就会提供细致周到的上门服务。目前全市有68个社区共签约商家189个,受益老人达3200多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整合社区内各类维修部、家政服务中心、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等社会服务机构资源,利用其专业性的服务资源,为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服务。还与各社区经营环境好、助老意识强、甘愿为老年人奉献的家政服务、房屋中介、老年婚姻所等几十家承担养老服务的单位签定了服务承诺合同。江苏省目前共有社区民间组织18749家,其中登记注册的有2295家,备案的有16454家,绝对多数是服务类民间组织。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湖街道以家政服务公司为支撑建立起“夕阳红餐桌”,为社区老人提供送食等全方位的专业养老服务。四、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北京市丰台区针对老年人的不同情况,为每位老年人建立了“一卡三册”(即爱心联系卡、空巢老人档案册、老年人艰苦档案册、为老服务记录册)并全部实行计算机管理。顺义区积极拓展“ 96156”服务功能,把社区养老服务的全部内容纳入呼叫系统,社区老人需要服务只要拨打“96156”或“69445966”两个号码,区呼叫中心就将社区居民的养老需求提供给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者义工联合会,按照老人的需求指定专人或者服务商提供各类服务。西城区充分发挥老年人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作用,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服务体系、优化养老环境,为13万老人建立了健康档案,为1371位空巢老人免费安装了紧急求助铃,为310位独居或孤寡老人免费安装了“一按灵”,每年为1000多位经济困难老人义务体检。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从05年起,动员一家民营企业,创建了“便民信息网,”并在社区建立了信息服务中心,主要针对老人提供16项服务。07年初,政府又出资100多万元,和“光彩社区”服务公司合作,在各社区成立了“呼叫服务中心”,为全区70岁以上12000名老人安装了“电子保姆”。老人足不出户,一按红、绿两键,即可及时获得送上门的家政服务和医疗救助服务。石家庄市建成“一键通”和“一号通”星光呼叫中心,通过网络系统主机与呼叫终端机的连接,将生活服务、医疗急救、家庭防盗等服务延伸到家庭中,深受老年人的欢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2006年联合社会力量投入30余万元开设了包头市首家社区服务网络互动平台,通过电话及互联网,建立起遍布全区的社区服务救助系统。包头市青山区由政府出资在社区建立了“爱心铃声呼叫服务系统”,为社区孤寡、空巢、三无老人及行动不便老人,安装“爱心铃声呼叫器”,第一时间为老人提供紧急援助。辽宁省大连市甘子井区在120个区社区服务中心普遍设置了“星光平安”呼叫援助中心,为千户孤寡老人、低保老人、单身遗属老人和重点优抚对象免费安装一线通呼叫器,在街道民政科、社区、区社区服务中心、区爱心超市总店形成联动服务网络,利用“八个一”服务平台,建设社区“医疗援助服务、社区护理服务、社区家政服务和社区义工服务”四大网络,为全区老人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依托社区服务网(85181890),利用现有服务平台,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区社区服务网络中心开通了养老服务频道,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数据信息库,通过招募养老服务加盟商,完善养老服务功能,使老人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拔打电话、登陆网站、一键式呼叫获得服务。养老服务频道开通以来,招募加盟商200余家,为全区老人提供钟点工、厨嫂、配送服务1000余次,深受老人们的欢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开通医疗援助、社区护理、家政服务、社区义工四大类网上服务。对接受服务的老人和服务人员统一建立档案,定期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建立了“365”电话服务热线,为老年人提供需求登记、服务咨询以及投诉等更加方便、快捷的全方位服务。 江苏省无锡市建立由市、区(县)、街道(镇)、居(村)四级构成的全市民政综合信息网络,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构建提供良好的平台,为社区老人帮困救助及家政服务需求等信息提供有效载体。苏州市沧浪区和中国电信苏州分公司共同研发,开办了“邻里情”虚拟养老院,被称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凭借信息化运营手段和产业化运作思路的引导,面向所有有服务需求的老人提供6大类53项服务,政府供养老人、低收入及困难老人和其他有服务需求的社会老人的详细资料都被录入虚拟养老院的“居家乐221养老服务系统”。浙江省杭州市以“一册三网”为平台,搭建养老服务社会化信息网络。“一册”即编印一本《社区服务手册》,将各类服务信息收录其中,编印成册,分发到每家每户。“三网”即互联网、电视网、电话网。社区建立社区服务网站;利用电视“模转数”时机,在数字电视上开辟“社区是我家”频道;利用“96345”市民电话服务网,打通联盟成员单位与服务对象的沟通渠道。通过“三网”提供的社区服务信息,使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能快速、方便地互动沟通,最后实现任何老人(Anyoldman)、任何时间(Anytime)、任何地点(Anywhere)、通过任何通信设备(Anycommunicationtool)、享受任何服务 (Anyservice)的“5A”目标。宁波市居家老人安全保障服务主要是依托“81890”信息服务平台建立的老年人“一键通”应急求助信息系统和遍布城乡推行的邻里守望安全看护。老年人“一键通”应急求助信息系统覆盖全市范围,实行24小时不间断无偿服务。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在“12343”社区信息服务中心开设了社区老人“呼救通”,采取数字化养老服务和管理手段,发挥信息化服务管理平台作用,充分展示了科学技术在改善社会生活方面的能力和魅力;同时,在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心专门开设了“110”(即:6812110、6815110)老人服务热线,使老人随时随地得到各种帮助和服务。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在各级社区服务网络建立了社区服务热线电话联动机制,老年人可随时通过热线电话发出服务信息,社区服务中心根据网络查询安排相应人员上门服务。广东省 广州市越秀区2005年正式启动“星光平安钟”信息服务试点工作,由市、区财政共同投入130万元用于购置硬件设施,在区社区服务中心设置“星光平安钟”呼援服务中心,通过无线遥控、电信联线、电话交换以及平台数据软件等技术,将老人用户家庭电话终端与平安钟呼援服务中心平台连接在一起,及时了解老人的需求、跟踪老人的动态。宁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利用和发挥社区网络信息平台作用,为社区中60岁以上的老人建立了联系档案,对每位老人的健康状况、服务需求等作了详细记录,并在社区信息平台上发布。五、机构养老政府扶持民办养老机构有关政策措施已分别在第一部分和第六部分中提及。本部分特指国办养老机构。国办养老机构承担着“三无”及贫困老年人的养护、康复、托管任务,发挥着政府的兜底保障功能。同时,国办养老机构在各类各种所有制性质的养老机构中起着基础性、示范性、辐射带动作用,地位十分重要。在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过程中,部分地区持续加大财政投入,陆续新建、改建、扩建了一批国办养老机构,极大改善了在院人员的生活条件。北京市西城区投资1.2亿元建成区级养老中心,成为引领全区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高品质的龙头企业和展示首都中心城区机构养老水平的窗口。天津市南开区政府投资300万元,整修国办养老机构,基本达到了示范化的要求。天津市国办养老机构建设所需资金,列入市、区县列入财政预算。市级新增床位所需资金,分别由市财政、福彩公益金、市发改委资金安排落实;区县新增床位,由市发改委财政预算资金给予每张新增床位3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农村敬老院新增床位,由市福彩公益金给予每张新增床位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先后投资2003.8万元,加强了老年人服务中心、福利院、幸福院、养老所、老年公寓等的建设。其中政府投资770万元,街道、社区、企业集体投资600万元,吸引民营投资633.8万元,总计建筑面积 20021平方米。河北省鹿泉市十五期间共投资1800多万元新扩建了鹿泉市综合福利服务中心及部分乡镇甲级敬老院等一批养老服务设施,占地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床位334张,2006年以来,市政府共投资230万元对市综合福利服务中心的闲置资源进行改造建设,进一步规范了社会福利院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办院条件。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2001年投入360余万元,建成区老年公寓,全面开展以养老、康复医疗、娱乐活动、学习教育为主要内容的老年人福利服务。山西省几年来全省市、县新建国办老年福利机构100多所,都被当地发展规划部门立项资助,总投资4亿多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1.5亿元。省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2亿元,自筹5000万元。辽宁省本溪市总投资3000余万元,先后分三批建设“星光计划”项目168个,总建筑面积61700平方米,其中社会福利中心2个、星光老年服务中心10个、户外健身活动广场24个、星光老年之家123个、高标准敬老院 9个。营口市加大资金投入,仅2006以来,用于养老机构设施建设和为特困老人购买服务资金就达4500多万元。营口市过加大投入,使国办养老机构设施状况得到改善,功能得到增强,全市现有国办养老(福利)机构3家,床位940张。自2005年以来,有两个市(县)区投资1000多万元新建了两所县级国办养老(福利)机构,其中福彩公益金资助550多万元,结束了该市无县级国办养老(福利)机构的空白。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几年来先后投入4000多万元用于老年福利设施建设,建起了一大批成规模、上档次的老年福利设施。黑龙江省东宁县筹措资金300余万元,同时协调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参与支持,建成了一所集收养、医护、康复、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社会福利院,总占地面积达1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 供养能力200余人。黑龙江省海伦市三年来全市公寓及福利机构建设新投资达1,060万元,新建和改造社会公益福利项目9个,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供养老人1,500人。哈尔滨市道里区政府投入资金2200余万元新建了一批敬老院、老人公寓、托老所及“星光老年之家”,并改扩建了一批老年人文体设施和活动场所。哈尔滨市南岗区“十五”期间全区社会养老机构硬件建设共投入3356万元,其中:政府投入1120万元,占33%;区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600万元,占18%;社会资金投入1636万元,占49%。江苏省 苏州市金闾区直接投资1200万元设230张床位的金阊区老年公寓于2001年建成,是当时苏州市城区规模最大、投入最多、功能最全的区级老年公寓,这些年来,老人入住率一直保持100%。无锡市政府投资1.1亿元,按照国家二级福利院的标准易地新建了全国一流的无锡市社会福利中心,建筑面积达4万平方米,内设床位900张。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无锡市各级政府投入2亿多元,对80多所敬老院等养老福利机构进行新建或改(扩)建。浙江省杭州市近几年各级政府投入大量资金新建了一批敬老院、老人公寓、托老所及“星光老年之家”,同时将大量福利彩票公益金对养老机构进行资助。目前,全市拥有老年福利机构210家,城市“星光老年之家”633个。绍兴市经过几年来的努力,各级政府共投入资金2.2亿元,新建、改建、扩建敬老院125所,增加床位4811张。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2003年以政府投资为主建设了养老服务示范工程——威海老年公寓,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总投资7000万元,集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爱心护理院三种功能于一体,为城市“三无”和优抚对象的养老康复及各类老年人的休闲养老提供了良好场所,是威海市乃至山东省规模最大、档次最高、设施最完善的养老机构之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对已开办的国办社会福利机构,按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1500元的标准,给予扶持,用以改善福利机构设施和设备,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湖北省“十一五”期间,将投资4.12亿元,通过新、改、扩建的办法,有计划、分步骤地加强全省国办城市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基本实现县级以上城市都拥有1所集养护、康复、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国办城市社会福利机构,力争到2010年全省国办城市社会福利机构总床位数达到2.7万张,城镇“三无”对象自愿条件下全部实行集中供养,并较大幅度的提高“三无”对象的供养标准,有效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截至目前,已安排9600万元专项资金,资助各地的项目建设,共有45个市、县(区)的国办城市社会福利机构动工兴建,部分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1998年高标准、高起点地破土动工建设南山区社会福利中心(颐老院),并将它作为区政府1999年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全力予以保证。2000年底福利中心(颐老院)落成,验收质量等级优良,总投资4153万元,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重庆市几年来,全市共计投入近8亿元资金新建和改进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养老服务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为开展好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每年投入资金20—25万元对全区的养老机构进行改建、扩建、维修和增添设备。特别是2005年市、区财政一次性投入350万元,彻底解决了困绕绵阳市社会福利院多年的债务问题,让其轻装前进,更好地为养老社会化工作提供优质服务。成都市近年来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先后投入4亿多元,高标准、大手笔对城乡福利机构进行改造,投入1300多万元在市三福利院新建了收养楼、综合楼,建成了床位为458张以收养“三无”人员为主体的福利院,并购置了必要设备;总投资将达到约2亿元的市一福利院、市精神病院整体迁建工程目前正在抓紧建设。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对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除争取国家、省市专项资金外,区级财政每年给予补助;对新建的养老机构,政府一次性给予每张床位800-1000元的补贴,对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按入住老人给予每张床位80、100、120元的补贴;对安置“三无”老人的养老机构,按照社会保障办法由民政部门依据供养标准给予补贴外,同时享受以上补助政策。甘肃省兰州市2008年5月转发了《兰州市社会福利机构2008—2010年建设规划》,合理确定了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目标,特别是对全市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数量、布局、规模档次以及资金、用地等统筹安排,以规范福利机构的设置推动社会福利机构稳步发展,为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条件。甘肃省2001年以来省财政每年投入100万元用于老龄工作和养老事业,各级财政每年投入1000多万元用于老年社会文化活动和社会化养老宣传;部、省两级投入2.2亿元,建成“星光计划”项目616个;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老年福利设施建设近3亿元;市、县两级政府也立足实际,通过多种渠道不断加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投入,先后建成一批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有效提升了当地养老服务水平。青海省2007年开始建设省老年福利服务中心。该中心将是集老年人住养、学习、娱乐、保健、康复、管理、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具有示范性的省级养老服务中心,同时一并建设青海省福利慈善医院(老年医院),实现资源共享。该项目用地面积138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231.28平方米,项目总概算投资为1.25亿元。预计2009年项目整体竣工并交付使用。 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加大对福利院的财政投入,将福利院设施建设列入政府重要目标任务,以拨款、补贴等形式直接支持福利院的建设,有效推动了福利事业的发展。几年来,政府投入福利院的资金达300万元,极大地改善了老人们的生活条件。乌鲁木齐市2005年以来共投入300多万元,专门用于改善养老机构条件。六、养老服务补贴及评估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扩大养老服务的保障范围,提高全社会的养老保障水平,是必然的发展趋势。在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过程中,许多地区特别是东部沿海发达地区适应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加大财政投入,积极探索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及评估制度,区别不同老年人,根据不同的经济状况和服务需求,实施不同的养老服务补贴及服务内容,有力推动了老年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的转变。1、实行区别对象分类购买服务北京市东城区通过实施对特殊老人的无偿服务即政府买单服务、一般困难老人的低偿服务以及普通老人的有偿服务,使居住在东城区的60岁以上老年人能够享受到方便快捷的社区养老服务,使老年人在生活服务、医疗卫生、安全应急、综合救助、文化娱乐等方面得到有效保障。西城区先后出台了《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办法》、《居家养老服务奖励办法》及《申请补贴服务老人健康状况评估工作流程》等多个政策文件,明确规定全区所有低保空巢老人只要有需求,每人每月都可享受80-280元(10-35小时)不等的补贴服务。目前,全区已有151位困难老人享受到政府补贴服务,4000余位老人自己购买服务直接受益。北京市西城区实施无障碍设施进家庭工程,由政府出资,每年为100户低保或低保边缘的高龄、患病、空巢老人免费实施无障碍改造,包括修建出入坡道、安装室内行走扶手、安装坐浴凳等。天津市和平区确定90岁以上老人、历届老年志愿者荣誉标兵、老市级劳动模范、离任老协会长、各类孤老、享受“低保” 和特困救助的老人、70岁以上的独居或空巢老人为重点服务对象,大多数享受“全额补贴”免费服务;少数相对困难老人和规定服务范围之外的项目,享受“部分补贴”。南开区始终把社会孤老、退休孤老、空巢老人、高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和经济困难老人,作为居家养老的重点服务对象,采取多种形式保障他们的生活。对全区80岁以上的758名高龄特困老人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每月每人提供30小时的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入户家政服务、精神慰籍、代购代买、清洁卫生等);对全区困难家庭577户,585人实施医疗救助,满足困难老人的医疗需求;投资60万元为72户孤老家庭安装暖气,为160户困难老年家庭赠送彩电,基本实现了老有所养。塘沽区实行了救济对象、60-69岁老人,每人每月提供60元送时服务;优抚对象、70岁-80岁老人,每人每月提供80元送时服务;“三无”人员、80岁以上老人以及60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老人,每人每月提供100元送时服务。同时,根据区情,为60周岁以上有经济能力的独居、空巢老人提供了低偿服务。天津市今年在全市范围启动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给予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享受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的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特困救助和抚恤优抚的60周岁以上需要生活照料的老年人。根据补贴对象其所需的照料程度,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个等级,每人每月分别给予100元、150元、20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河北省石家庄市自2008年1月起,由政府出资,为市区内满60周岁的“三无”老人和低保老人购买服务。购买服务主要包括洗衣、做饭、清洁、代购物品(蔬菜、药品、日常用品)、陪同洗澡、陪同就医等日常生活服务。石家庄市长安区列出专项经费为“三五”、贫困优抚对象、低保老人、生活困难的百岁老人购买服务,发放“服务券”。补贴对象根据生活需要到所在社区为老服务中心购买服务,社区为老服务中心根据补贴对象的需求配备经过培训的服务人员,并上门为补贴对象服务。补贴标准为:“三无”老人每人每月可享受300元补贴;低保空巢老人每人每月可享受100元补贴;低保疾病老人每人每月可享受200元补贴;困难优抚对象每人每月可享受150元补贴;百岁困难老人每人每月可享受200元补贴。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对凡在城区居住并具有城市户口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生活困难的孤老、获得省级以上称号的劳动模范、烈属、三级及以上残废军人、百岁以上老人等条件,且身体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实行政府购买补贴服务,按每月60元的标准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随着养老产业的发展,把居家养老服务延伸到社会公众老人,对他们采取护理员上门服务,老人个人承担服务费用的办法,按市场化、产业化方式运作,满足了社会公众老人居家养老的需求。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政府出资150万元对辖区低保家庭中6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予以80—150元的养老补贴,老人持服务券可在家享受家政服务、医疗服务,在社区可到托老所活动,在指定的饭店享用老人“小饭桌”用餐,亦可参与街道、社区组织郊游。大连市中山区实行货币化养老,主要针对“三无”、低保、空巢等困难老人,根据其生活自理程度不同,对符合条件的老人,每月会领到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发的100元—300元不等的养老服务券。老人持券,可以到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自主选择居家养老或到机构养老,养老服务券同样可以抵值使用。营口市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主要是享受政府补贴的困难老人(三无、低保特困等老人)和有经济支付能力的社会公众老人。对享受政府补贴的困难老人,主要是由社区为他们提供无偿服务(资金来源为省、市两级福彩公益金和政府公益性岗位补贴),对有经济支付能力的社会公众老人主要是由社区、养老服务中介等组织提供有偿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家居保结、精神慰藉等方面。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对符合《长春市绿园区特困老人养老服务社会化补助办法》规定的老人实行无偿服务,全区现招聘养老服务员99名,为全区345名符合条件的特困老人每天提供1—2小时入户免费服务。对其他不同困难的60岁以上老人,按照《长春市绿园区养老服务“晚情券”发放和使用办法》,采取发放养老服务券的方式,给予一定的补贴,让他们在社区养老服务站或经过区养老服务工作办公室认定的服务机构可以购买到生活照料、卫生保健等相应的服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是对城市“三无”老人实行集中和分散供养。根据老人的个人意愿,愿意集中供养的老人,由政府买单可以到社会福利院养老;选择居家养老的“三无” 老人、孤寡特困老人、低保特困老人、百岁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国家级劳动模范,实行无偿服务(1:3服务,即一名服务人员服务三名老人,政府买单)。二是对60岁以上困难老人、省级劳动模范、低保家庭中不能自理的老人、在乡复员军人、6级以上伤残军人,实行低偿服务(1:6服务,即一名服务人员服务六名老人)。三是对60岁以上老人实行有偿服务。四是志愿者服务与结对帮扶相结合的方式,为其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上海市长宁区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对社会救济孤老、低保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给予每月500—700元补贴,对70岁以上无业老人给予每年1000元的生活补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对全区90岁以上高龄老人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江苏省苏州市金闾区对生活困难家庭老人、做出特殊贡献的老人、难以自理的老人、残疾孤寡老人、低保独居老人、老伤残军人、台胞侨胞老人、离休老干部和百岁老人等14类需要半护理或全护理的老年人,确定为享受政府购买的补贴服务对象,并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情况,结合实际,分每户每月享受300元、200元、100元补贴服务三类标准实施居家养老服务。无锡市滨湖区对符合条件的特困、高龄和有特殊贡献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360元的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等,调动了各级开展居家养老工作的积极性。无锡市对政府供养的五保/三无对象6600多人和三类特殊困难老人(目前约300人)提供无偿服务。对享受低保或经济较为困难的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老人提供低偿服务。对家庭经济较好的其它老人提供有偿服务。另设立“尊老金”制度,对90岁以上老人给予100—200元的长寿补贴。江苏省各地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如对低保对象中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已全部按当地保障标准全额发放后再增发10-20%,对百岁老人已经全部发放50-300/月标准不等的长寿补贴,部分地区对80岁以上的老人也发放了数额不等的长寿补贴。有的地区还对6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增发了90-120/月不等的养老补贴。江苏省苏南、苏中地区各市分别从当地实际出发,确定了3至19类不等的享受政府补贴服务对象,包括散居社会的“三无”老人、70岁以上的独居老人、低保及低保边缘老人、老劳模、老优抚对象等,经评估后根据他们的不同情况和不同需求给予不同数额的资金补助,对于收入比较稳定的老年人,予以低偿或有偿服务。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根据不同对象、不同类别的老人,借助“金晖服务点”、“金晖服务卡” 这一服务标识和服务凭证,对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救助圈家庭的五类特殊困难老人发放金晖A卡,实行无偿为主,低偿、有偿为辅的福利化服务;向孤寡、独居、困难、残疾和高龄五类老人发放金晖B卡,实行低偿为主,无偿、有偿为辅的社会化和市场化相结合的服务;其他60岁以上的老人凭老年卡享受全区500个居家养老服务点提供的优质、优先、优惠服务,实行有偿为主,低偿、无偿为辅的市场化服务。杭州市上城区推行“六化一结合”工作模式,推出“居家养老服务券”制度,政府每年出资200万元向专业的服务公司购买适合老年人的服务(向困难等特定对象老人发放每人每月70-420元不等的服务券)。宁波市海曙区按照每位老人每年2400元左右的标准为600多名高龄、独居困难老人购买家政服务;镇海区对70周岁以上经济和生活自理有困难,无子女或子女残疾或子女不在本区的老年人,平均每天提供1个小时的免费生活照料服务;江东区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70周岁以上老人(孤老、残疾老年人放宽到60周岁),按有自理能力、部分自理能力、无自理能力三类分别给予每户每月150元至250元不等的居家养老服务经费补贴。目前,全市城乡有2000多位老人享受到了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对低保对象、“五老”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等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补贴服务,每人每年给予300元补助。江西省南昌市为100岁以上的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特殊生活补贴,使全市各类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鹰潭市对于社会上的“三无”老人,按照老人的愿望可以安排到社会福利院养老,其生活、医疗等费用均由政府承担;对于不愿意到机构中养老的“三无”老人,政府在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前提下,以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使他们得到较好的照料。九江市浔阳区制定了对户籍、居住均在浔阳区60周岁以上的“三无”孤寡老人、低保老人、空巢独居老人、重病重残老人,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特殊贡献老人等六类对象提供每月90元的送时服务和对百岁老人按月发放100元的生活补贴。吉安市万安县为60岁以上的孤寡老人、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采取政府买单的形式,为每位老人每月提供2小时的免费服务。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推出了居家养老工程,以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为重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补贴服务、自费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家政、基础护理保健和精神慰聊等服务,提高了老年群体的生活质量。郑州市金水区通过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形式,建立了专门的养老服务队伍,对生活在社区里的老人,根据不同的需求,定时上门提供各类服务。一是对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和无人照料的孤寡老人实行政府全额保障,免费提供生活服务。其中60岁-69岁的孤寡老人,每天提供1小时上门服务;70-79岁的孤寡老人,每天2小时;80岁以上的孤寡老人,每天3小时。目前政府每小时付酬6元。二是对60岁以上、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采取政府补贴一半,服务对象支付一半的形式提供服务。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根据老年人的家庭、经济、个人身体及生活需求情况,推出了三种服务模式。一是提供无偿服务。对于“三无”对象和享受低保介护或介助对象,养老服务所需经费由社区养老服务站统计、街道养老服务站审核、区民政局审批、政府负责“买单”。二是提供低偿服务。对于有一定的经济来源,能承担低价位的服务费用的困难老人,养老服务费用按市场价位的10-30%收取。三是提供有偿服务。对于家庭经济状况较好,有一定支付能力,有养老需求的老人,养老服务费用按市场价位的30-60%收取,最高不超过市场价位的60%。武汉市江汉区从2006年开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三无”老人,每人每月提供200元的送时服务;为60-70周岁低保独居无子女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每人每月提供150元的送时服务;为70周岁以上低保独居无子女老人,每人每月提供150元的送时服务;为80周岁以上低收入(月人均收入460元以下)独居老人,每人每年提供360小时的送时服务。同时还为60周岁以上有经济能力的独居、空巢老人提供低价有偿服务。2007年5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将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由低保独居无子女老人扩大至低收入(月人均收入580元以下)独居无子女的老人,月服务费标准分别由200元、150元提高到250元、200元。确保了民办福利机构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七类人员(在册救济孤老、低收入孤老、低保户中60岁以上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优抚孤老、一等以上伤残军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百岁老人)提供由政府出资购买的上门服务。荆州市沙市区每年拔出专款,对社会上散居的“三无老人”提供每月20小时的无偿送时服务;对低保困难老人、高龄困难老人提供每月10小时的低偿送时服务。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全面推广“政府购买服务” ,对承担居家养老服务的民办福利机构给予5万元的启动经费;对已入住民办福利机构的救济孤老,每月除给予500元的托养费和143元的基本医疗救助外,还按每人每月483元的标准对机构给予住房补贴资助。近年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共拨付经费350万元,为1300多位老人购买了服务。重庆市渝中区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和补贴的标准,规定:凡70周岁以上、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无子女的困难老人,每户每月享受200元的养老服务补助,60—69岁符合以上条件的,每户每月享受100元的养老服务补助,补助不以现金形式发放,而是折算成服务时间由社区护理员为老人提供服务;对现金折算服务的标准也作了具体规定,如陪同散步、聊天等日常陪护为每小时2元,代购物品、代交水电费为每小时3元,做饭、做清洁等家政服务为每小时5元等。深圳市采取“管办分离”的办法,政府不再兴办专门机构从事居家养老服务,而是按照不同标准,对传统的“三无老人”、经济困难老人、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直接进行补贴。重庆市南岸区2007年出台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城镇居家养老养老社会服务的实施意见》,政府对70岁以上的城镇“三无”老人每人每月给予100元的养老服务补贴,对70岁以上的城镇低保贫困老人给予每人每月50元的养老服务补贴,促进了居家养老的快速发展。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台了《武侯区特困老年人居家养老管理服务试行办法》,针对辖区内的孤老以及经济困难、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等,区政府每年出资200余万元购买家政服务,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关怀和服务,着力打造“没有围墙的敬老院”。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对80岁以上享受“低保”的独居、残疾、生活起居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由政府出资聘请下岗失业人员为他们提供日间照料或入住到社区的“安康之家”进行养老;对60岁以上需要服务的社会公众老人,则提供上门服务、托管服务和志愿者服务等低偿、有偿服务。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对全区60周岁以上的“三无”老人、享受低保并且生活困难的老人、90周岁以上老人,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提供免费送时服务,真正做到“人人享有养老服务”。宝鸡市渭滨区在居家养老中,采取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三种形式。无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本社区户籍的“三无” 老人;低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本社区户籍老年群体中的高龄老人、特殊群体老人;有偿服务的对象为有一定经济来源并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或者社区居民。无偿服务人员分为四大类,服务对象每月可享受折合价值不超过500、300、200、100元的服务时间。采取政府出资购买公益岗位进行;低偿服务为每月退休金收入高于800元低于1200元的老人享受,采取政府补贴一部分,服务对象承担一部分费用的方式进行。有偿服务为每月退休金收入1200元以上的老人,服务对象全部负担费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对“三无”老人、低保户中60岁以上的困难老人、孤老优抚对象等,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志愿者服务为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老服务,确定60岁—75岁每人每月40元,76岁—85岁每人每月80元,86岁以上每人每月120元的服务标准。白银市为70岁以上残疾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5元的生活补贴,由市财政列支92万元,为全市3054名残疾老人发放了生活补贴。兰州市七里河通过提供再就业公益岗位购买助老服务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从再就业渠道安排再就业资金74.4万元,购买100个助老服务公益岗位。金昌市先后制定了对城市“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户实行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给90岁以上老人发放特殊生活补贴。青海省对生活在福利院、敬老院的“三无对象”、孤老遗属或一等以上伤残军人、实现无偿服务。对有收入但生活有一定困难的老人,实行低偿服务。对有固定经济收入和生活来源的老年人,凡自愿入住老年公寓等社会服务机构的,实行有偿服务,按照老人的需求,签定协议,提供规范、优质的机构养老服务。新疆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确定了孤寡老人(三无、低保、五保户)、贫困老人、独居老人家庭(无子女)、特殊贡献老人(优抚对象、劳模、获全国单项先进称号)和高龄(80岁以上)行动不便老人等五类老年人为政府购买服务重点照护对象。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对散居全区的“三无老人”提供每月20小时的无偿服务;对低保老人、高龄困难老人提供每月10小时的低偿送时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劳模、优抚对象等老年人实行低偿服务;对其它老年人实行以低偿为主的有偿服务。全区目前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达1800余人次。2、建立评估制度北京市东城区通过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评估体系,包括对申请老人的补贴资格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不断提高老年人对服务需求的满意度,保障政府购买服务的有效落实。 天津市统一制定了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标准,统一组织评估人员培训,印发了《天津市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表》,由各区县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进行照料等级评估工作。上海市长宁区统一引入评估机制,改过去按年龄段实施补贴的简单操作为按身体实际评估等级给予不同标准补贴,使政府补贴更趋合理。浦东新区采取通过整合资源,招募具有医学、康复、护理专业的人员,建立起了一支24人的专业、职业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员队伍,形成了“区级+街镇”的两级评估网络。目前,已为1.23万名社区老人提供了需求评估,并在10家养老机构中试点开展了机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3、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北京市顺义区按照该区60周岁人口数每人每年30元且逐年增加10元的标准安排专项经费,2007年安排专项经费246万元,到“十一五”期末,将达到600万元。西城区形成了由财政资金、福彩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合力支持的资金保障机制,已投入130万元用于对困难老人的补贴服务,投入近1000万元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天津市和平区三年拨款240万元,用于组建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和政府买单送服务项目。天津市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区(县)财政按1:1比例承担。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财政每年对居家养老的补贴都在130万元以上。鞍山市民政局每年拿出250万元的福利金,作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启动资金和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服务的服务费用。营口市已在全市2市(县)4区中22个街道的111个社区中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仅2006年至今,投入资金就达380多万元,今年市本级福彩公益金下拨72万元用于居家养老补贴,市(县)区级财政投入资金达119万元。上海市长宁区2004年投入居家养老补贴经费为72万元,到2007年补贴经费为689万元,政府投入比2004年增长了857%。普陀区2008年预算的民政事业经费将达到1.6亿元,其中绝大部分经费用于老年建设项目和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2006年各级共投入资金1114万元,建成22个总建筑面积达1.48万平方米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07年,投入613万元建设10个居家养老中心。无锡市滨湖区给每个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单位拨付5万元的一次性建办补贴,每年视规模和运营情况给予4—6万元不等的运营补贴。无锡市2007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00万元、市福彩公益金和慈善资金配套投入200万元用于扶持居家养老事业发展。太仓市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资助力度。2007年,市财政列入居家养老服务资金300万元,实际使用210万元,其中资助镇(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办公设施建设和工作经费87万元,资助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经费32万元,用于政府援助服务费用91万元。浙江省宁波市加大财政扶持和资金投入,仅2006年至2008年,市、区(县、市)两级财政共投入4000多万元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其中,市财政投入14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市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2007年和2008年市民政局下拨了532万元本级福彩公益金对各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进行资金补助。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将为居家养老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拨给民政部门。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为确保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能长期持久开展,将养老服务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从市、区本级留成分配的福利基金中,按每年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部分资金用于资助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活动。汕头市从市本级福利金中安排116.2万元,为188名居家老人免费提供上门护理服务。广东省近几年来加大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的投入,2005年和2006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共投入390万元,资助试点单位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广州市越秀区政府补贴357.8万元为1284名居家老人购买服务。深圳市从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5200万元,对老人实施直接分类资助。东莞市从市本级福利金中已安排160万元,为资助对象每月提供价值400元的服务时间。广西省柳州市柳北区政府给8个试点社区下拨工作经费32000元,解决了试点社区居家养老的前期工作经费。重庆市渝中区将居家养老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从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专项经费60余万元,确保了居家养老工作的持续、稳定开展。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按照全区老年人人均3元的标准落实老年事业经费,按照老年人口人均10-30元以上标准落实老年事业发展基金,并根据工作需要逐年增加,建立起发展养老事业正常投入机制。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项经费。区财政将养老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有力保障了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2006年划拨工作经费96万元,其中:居家养老专项经费14万元,占14.58%;2007年划拨工作经费1464万元,其中:1214万元用于政府购买服务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经费,占8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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