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质询司法机关相关法律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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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大代表质询司法机关相关法律问题的思考摘要:人大代表对司法机关个案进行质询并不能因在宪法中没有规定而被确认为违宪,下位法对于宪法的补充是宪法实施的一种方式。要判断人大代表质询司法机关的合宪性应当结合宪法的其他规范来综合判断。从宪法对于国家权力的分工配置来看,这种质询权有合宪性基础,但是质询必须要保障司法权的独立和完整行使,因此人大代表质询司法机关的权力行使必须保持克制,在监督中确立“成熟原则”。中国4/vie  关键词:人大代表质询权;司法权独立行使;合宪性  中图分类号:D916.1文献标识码:A:1004-1494(2

2、017)01-0115-05  一、问题的缘起:梧州市人大代表质询案引发的法律问题  2015年3月凤凰资讯、搜狐、网易等网站及《南方都市报》等国内多家媒体均报道了梧州市人大代表对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启动质询案的新闻。事件的起因是因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报请逮捕的村委会主任熊家文涉嫌贪污罪依法决定不予逮捕,引发相关人大代表对检察院工作的质疑,并由朱裕先等10名梧州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对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缺位及执法不公等问题的质询案。2015年3月10日,梧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梧州市

3、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到会接受质询。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婧奎、副检察长彭永雄及相关人员到会,就朱裕先等10名人大代表提出的质询案进行口头答复并现场回答代表提出的问题。朱裕先等10名市人大代表对梧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口头答复表示满意并表决通过。  本案也引起了法学理论与实务界的疑惑,产生如下疑问:一是人大代表质询司法机关是否会成为人大对司法机关个案监督的一种形式?二是对尚在侦查阶段或诉讼程序未终结的个案进行质询是否适宜?三是对司法机关质询案的提起是否会影响司法权的独立运行?四是质询权的边界应如何确定?最为关键的问题是:人大代表质询

4、司法机关合宪吗?本文将就这几个问题进行法律分析。  二、人大代表质询司法机关的合宪性分析  (一)人大代表对司法机关个案监督的正当性考量  从梧州市人大代表质询梧州市人民检察院一案看,的确是基于个案引发的质询。无论是对于人大、人大常委会还是人大代表能否对司法个案进行监督,宪法及其他相关法律都无明确规定。现行的《宪法》甚至对于质询司法机关都没有规定。  1.对司法机关进行质询是人大代表履行�O督权职责的需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共颁布了四部宪法,从几部宪法的沿袭来看,1978年宪法的第28条、第36条分别规定,各级人大代表有权向

5、本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质询,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但1982年颁布的现行宪法取消了各级人大代表对本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质询的规定。1982年《宪法》第73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明确接受质询的机关为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并未将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列入其中。  在法律中将司法机关明文列为人大代表质询对象的是2

6、004年修正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8条、第47条,以及2006年制定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35条,2009年修正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26条,2010年修正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14条等4部宪法性法律(涉及宪法规范的基本制度的法律称之为宪法性法律)明确将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纳入质询的对象。因此理论界与实务界对以上立法中人大代表质询司法机关的规定提出了违宪的质疑,是否是宪法没有规定的下位法规定了就属于违宪呢?显然这种观点是

7、不能成立的,理由如下:  首先,判断一部法律的具体规范是否违宪其标准并不是因为该立法规定了宪法没有规定的内容,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的内容和宪法规范、宪法原则相冲突。那么人大代表质询司法机关的立法规定和宪法的规范、原则相冲突吗?《宪法》第2条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因此,全国人大及地方各级人大是保证宪法和法律能够得到遵守和执行的国家机关。而人大是由人大代表组成的议事机关,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力的基本要素和核心要素。  其次,司法机关的司法

8、权是宪法赋予的,属于“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的权力的一种,司法权必须在宪法与法律的框架内正确行使,权力必须受到人民的监督,质询是人大代表行使监督权的一种形式,可以适用于行政机关也可适用于司法机关。因此,不是人大代表能不能质询司法机关的问题,人大代表应如何质询,采取何种方式去质询司法机关才是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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