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商隱< 東還> 詩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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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商隱〈東還〉詩考11李商隱〈東還〉詩考余金龍應用日語系助理教授兼系主任【摘要】本論文探討晚唐詩人李商隱(八一二~八五七)〈東還〉詩之繫年及其詩作場所。然本詩自清程夢星、馮浩、張爾田之箋註後,經岑仲勉反論,乃至今人劉學鍇、餘恕誠、葉蔥奇之解釋,鹹認為本詩詩題之「東還」,即是落第後之返鄉,故解釋本詩係李商隱於大和八(八三四)、九年(八三五)或開成元年(八三六)春試後,即自長安東返回鄉時所作之詩。但本論文則推論李商隱此詩應於大和九年(八三五)夏,移家濟源後,至開成二年(八三七)中舉前所作。然大和八年(八三四)冬赴京應試時,尚未移家濟源。且大和九年(

2、八三五)春試落第後,即返鄭州,並移家濟源,學仙玉陽。又大和九年(八三五)冬,赴京應開成元年(八三六)之春試,在此之前並無秋季「東還」之跡。本詩應是於開成元年(八三六)春試後,於長安停留至夏季後,才東返回濟源,並途經鄭州停留,於秋才由鄭州東還濟源時所作。而「東」即濟源之地。關鍵詞:〈東還〉、李商隱、繫年、濟源李商隱〈東還〉詩考11壹、緒論晚唐詩人李商隱(八一二~八五七)之〈東還〉詩:自有仙才自不知,十年長夢採華芝。秋風動地黃雲暮,歸去嵩陽尋舊師。馮浩,《玉谿生詩集箋注》,臺北,裏仁書局,1989。第39頁。本詩最早由清程夢星箋評為:「宣宗大中十一

3、年……府罷西歸,乃自東而還也。……則凡東,皆東川也。」朱賀齡箋注、程夢星刪補,《李義山詩集箋注》,臺北,廣文書局,1981。第361頁。其意指為大中五年(八五一)李商隱應柳仲郢東川幕之招,前往梓州幕。大中十一年(八五七)府罷,自東川往西(長安)而歸。後經馮浩箋評:「義山應舉,至是將十年。」同1。第39頁。認為此詩是大和九年(八三五)所作。而張爾田則認為:「下第東歸,借學仙寄慨。義山自大和二年應舉,至此將十年矣,故雲〝十年長夢採華芝〞也。」張爾田,《玉谿生年譜會箋》,台灣,中華書局,1984。第42頁。即本詩應是開成元年(八三六)所作。又近人岑仲

4、勉提出李商隱並非自大和二年(八二八)起應舉,且開成元年(八三六)亦未有應舉之跡岑仲勉,《玉谿生年譜會箋平質》,台灣,中華書局,1984。第225頁。(詳見註8引文)。故劉學鍇、餘恕誠:「義山應舉失利後,……因此此詩為大和九年作,可大致肯定。」劉學鍇、餘恕誠,《李商隱詩歌集解》,北京,中華書局,1988。第76頁。但葉蔥奇將此詩繫年於大和八年(八三四)或九年(八三五),由京反洛時所作。「看三句的〝秋風〞,顯然不是下第而歸,只是未成進士前往來京、鄭時期的作品。」葉蔥奇,《李商隱詩集疏注》,北京,中華書局,1985。第212頁。本論文則認為本詩係李商

5、隱於大和九年(八三五)春夏之際,自鄭州移居濟源,學仙玉陽後,並於該年冬,自濟源赴京應開成元年(八三六)之春試後停留至夏季,才由長安赴鄭州,及秋自鄭州「還東(濟源)」時,所作之可能性較前諸說之可信度更高。貳、文獻探討李商隱〈東還〉詩,最早由清程夢星箋評為:宣宗大中十一年……府罷西歸,乃自東而還也。……則凡東,皆東川也。同2。第361頁。但是「東」是否為「東川」,仍待商榷。且大中十一年(八五七),在李商隱晚年篤信佛教之際,應與含有道教「自有仙才自不知」之詩意相悖離。另又將〈東還〉解釋為「自東(川)而還」,語意牽強。見「歸去嵩陽尋舊師」,應是不如歸去

6、學仙之地。李商隱〈東還〉詩考11而馮浩箋評為:義山應舉,至是將十年。同1。第39頁。並將此詩繫年於大和九年(八三五),認為李商隱「十年長夢採華芝」是自大和二年(八二八),開始應舉,至大和九年(八三五)仍未中舉時作。按此若大和九年(八三五)未中舉之際,應是春季,而與「秋風動地黃雲暮」之語意不合。又大和九年(八三五)冬「西去」應試,則又與「東還」不相符。不過馮浩所言此詩是未中舉前所作應是較為合理的。另張爾田亦指出:下第東歸,借學仙寄慨。義山自大和二年應舉,至此將十年矣,故雲〝十年長夢採華芝〞也。同4。第42頁。並將此詩繫年於開成元年(八三六)。如前

7、若開成元年(八三六)春試落第後隨即返鄉,則又與「秋風動地黃雲暮」不合。若開成元年(八三六)冬赴京應開成二年(八三七)之春試,則與前說「西去」相同,與「東還」又有所出入。且張爾田所提出之觀點,僅附會於「十年」,而推算自大和二年(八二八)至開成元年(八三六)約十年間應舉之事。故而岑仲勉指出:〈華州書〉「凡為進士者五年」,……猶雲自初被鄉貢,於今已五年也。……茲將此五年中商隱赴舉之經過,表列如下:大和七年鄉貢,知舉賈餗,不取。大和八年病,不試,知舉李漢。大和九年鄉貢,知舉崔鄲,不取。開成元年無明文,當是府試已不取。知舉高鍇。開成二年鄉貢,知舉高鍇,登

8、第。……此五年中,商隱得貢者凡三,故〈獻相國京兆公啟〉曰:「鄉舉三年,纔霑下第。」〈華州書〉之「居五年間,未曾衣袖文章,謁人求知」,即蒙上「凡為進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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