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主体的嬗变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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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主体的嬗变与创新  摘要: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体制经过了五个阶段的制度变迁,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农村义务教育由谁来承担的问题。然而,经过多次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仍然存在供需缺口,且供给不均衡问题突出。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面对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所面临的困境,必须进一步明确农村义务教育供给的主体选择。  关键词: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主体;政府;市场;第三部门  Abstracts:SincethefoundingofPeople’sRepublicofChina,thesupplysystem

2、ofruralpulsoryeducationexperiencedtheevolutionoffiveperiods,thefirstproblemforruralpulsoryeducationtosolveisanyperiodsofreform,hoandofruralpulsoryeducationexistsandtheimbalanceofthesupplyisobvious.Intheprocessofthenevillagereconstruction,inthefaceofthedifficultiesi

3、nthedevelopmentofruralpulsoryeducation,thechoiceofthemainbodyofthesupplyofruralpulsoryeducationmustbefurtherclarified.  Keyainbodyofsupply;government;market;thethirddepartment    一、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演变的路径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经发布了大量关于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其中有不少直接涉及农村义务教育体制问题。1985年中共中央发布

4、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2001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三个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文件。据此,可把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相关政策的演变过程划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65年):基础教育体制起步阶段。建国初期,确立了我国的农村基础教育实行国家办学、财政单一供给的管理模式。  第二阶段(1966—1976年):基础教育体制受到冲击。“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基础教育体制受到了冲击,并造成严

5、重损失,但是仍然实行国家办学、财政单一供给的管理模式。  第三阶段(1976—1984年):教育体制尚待重建时期。改革开放后,教育领域改革的重点是重建高等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1984年底国务院发布《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首次提出了“乡人民政府可以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并将附加率的决定权交给乡政府。农村中小学办学经费的解决思路是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即“中央和地方要逐年增加教育经费,厂矿、企业单位、农村合作组织都要集资办学,还应鼓励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集资办学和私人办学”。  第四阶段(1985—2000年):“地

6、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办学体制和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时期。1985年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把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交给地方,有步骤地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实行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实践中,这种“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教育体制转化为“县办高中、乡办初中、村办小学”的办学模式。但由于“财政大包干”体制自身的弊端以及20世纪90年代后乡镇企业走向势弱,使得农村义务教育供给面临窘境,“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教育体制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逐渐暴露出其弊端。[1]199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社会力量办

7、学条例》,为民营资本供给农村义务教育提供了法律保障,并使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迅速,形成了多渠道筹措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体制。  第五阶段(2001—2005年):“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体制时期。2001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并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同时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管理上收到县”。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出了《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要求“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

8、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这次改革把“明确中央与地方的责任作为重点”,同时提出“经费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目的是要“构建起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新机制”。这次政策上的重大调整,深化了“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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