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利益相关者治理的可行性

论利益相关者治理的可行性

ID:26035396

大小:58.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11-24

论利益相关者治理的可行性_第1页
论利益相关者治理的可行性_第2页
论利益相关者治理的可行性_第3页
论利益相关者治理的可行性_第4页
论利益相关者治理的可行性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利益相关者治理的可行性》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论利益相关者治理的可行性内容摘要:学者们大多从理论上赞同利益相关者治理,但对其现实可行性提出了质疑。文章批判了这种对利益相关者治理的“不可行论”,认为利益相关者治理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行的,在此基础上阐述了中国国有企业利益相关者治理的实施机制。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治理股东至上主义治理可行性    时下,利益相关者治理已成为公司治理的热门话题,其必要性得到了众多学者的赞同,但其可行性却遭到不少学者的质疑,认为利益相关者治理不具备嵌入的可行性。果真如此吗?    利益相关者治理的“不可行论”    不少学者认为:利益相关者治理只具有理论上的必要性,不具备现实可行性,

2、主要原因有:  利益相关者治理意味着只要与公司利益相关,就要参与公司治理,按此逻辑,那么公司治理将是一个无法确定边界的结构,因而也是一个无法稳定和行使职能的结构。如果根据与公司利益相关度的强弱来确定利益相关者是否参与公司治理,那么怎样来确定相关度?如果能够确定相关度强弱,又怎么来确定哪一个度(80%或90%)是参与和不参与公司治理的边界?如果确定了这一边界,实际上就否定了“所有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这一结论,只能说利益强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  在“股东至上主义”治理下,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也可以得到保护。因为在进入公司以前,专用性资产所有者是能够意识到自己进入公司所面临

3、的风险的,在由资产专用性所带来的风险没有得到补偿以前,他不会进入公司;即使进入,他也不会有足够的激励去有效率的运用自己所掌握的资本。因此,为吸引专用性资产进入公司,公司会给予其所有者一定的剩余收入索取权,所以说,在传统的“股东至上主义”治理下,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也可得到保护,根本用不着所谓的利益相关者治理。  即使能清楚准确地界定公司的利益相关者,但剩余控制权和索取权在他们之间的分配将是一个很难准确衡量的难题。  再进一步,即使能在利益相关者之间有效地分配剩余控制权和索取权,但分散的控制权却又极易导致公司决策制定时的拖沓和僵持的局面,严重影响公司的运作效率。  利益相关

4、者治理的观点有待商榷。    对“不可行论”的质疑    对第一点质疑,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公司利益相关的人都能被称作利益相关者,都要参与公司治理。虽然西方学者关于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形式多样,“没有一个定义得到普遍的赞同”(多纳德逊、邓非,2001),但目前大多数学者还是倾向于将利益相关者界定为那些与企业有一定的关系,并在企业中进行了一定的专用性投资的人(Clarkson,1994;Carroll,1994;Starik,1995)。可见,并非所有与公司利益相关的人都能称作利益相关者,而是特指那些在公司中投入了专用性资产的人,主要包括债权人、股东、政府、客户、管理人

5、员、员工、供应商等。不仅如此,美国学者米切尔和伍德(MitchellWood,1997)提出的“米切尔评分法”还从实证分析的角度大大改善了利益相关者分类的可操作性,极大地推动了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应用,并逐步成为利益相关者分类最常用的方法。所以说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已是一个理论和实践都得到解决的问题。  对第二点质疑,虽然公司为吸引专用性资产进入,会给予其所有者一定的剩余收入索取权,但这种剩余收入索取权所得到的远不能补偿他们的损失。比如债权人,公司为吸引他们进入,会给他们承诺: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首先补偿他们,但这种补偿是远远不够的,而且这种“承诺”带来的是更多的“套牢”。因

6、此,在“股东至上主义”治理下,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不能得到充分的保护。  对第三点和第四点,如果利益相关者治理是建立在分散的控制权基础上,那么这两个问题是明显且严重的,但利益相关者治理并不必然建立在分散的控制权基础上,我们可以设计这样的控制权结构:控制权仍掌握在经营管理者手中,其他利益相关者无控制权。这种设计虽然有利于监管和决策制定,但这种决策可能是有偏的(偏离于其他无控制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控制权的集中可能导致对部分利益相关者的负的外部性。因此,这种设计还须有其他配套措施来保护无控制权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一种是通过排除那些有较大可能给其他利益相关者带来负的外部性的行

7、动,对有控制权的一方的可行性决策进行有效的限制,达到保护无控制权利益相关者并提升整体福利水平的目的。这即是通过赋予各利益相关者参与治理的权力,制约经理层及其负外部性行动。另一是构造无控制权利益相关者“要求权”的结构,使“有偏决策”的影响达到最小。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给予债权人合理的“退出权利”:一些短期债务契约的持有者可以持有债务直到到期日,也可在坏消息出现时,要求提前支付。这即是利益相关者相机治理机制。对国有企业而言,这两种配套措施都应该有,一方面让债权人、员工、客户和供应商有权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监督制约经理人的负外部性行动;另一方面又要设计债权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