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经济学视角下的立法效率分析

法经济学视角下的立法效率分析

ID:25985584

大小:57.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11-24

法经济学视角下的立法效率分析_第1页
法经济学视角下的立法效率分析_第2页
法经济学视角下的立法效率分析_第3页
法经济学视角下的立法效率分析_第4页
法经济学视角下的立法效率分析_第5页
资源描述:

《法经济学视角下的立法效率分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法经济学视角下的立法效率分析法经济学视角下的立法效率分析立法是法治的基础之所在,历经法治建设的蓬勃发展,我国立法活动稳中有进。与此同时,各种亟待消除的弊病也显露无疑,许多立法活动非但未发挥应有功用,反而沦为社会进步的包袱。法的制定和实施必然消耗社会资源,并产生相应的经济、社会影响。近年来我国已尝试推行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制度,但效果不尽理想。深入研究立法效率问题,日渐成为该领域的当务之急。  一、基本假设与概念界定  (一)基本假设  对特定要素进行理论抽象与假设,是法经济学的常用分析范式,对立法效率的学理分析也能因此

2、更加简洁。  1.经济人假设。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是市场活动主体(个人、企业)的本质特性。较立法而言,立法者作为法律市场的主体,其本质亦是追求自身(集体)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所谓利益最大化不仅指货币收益最大化,诸如社会安定、名誉评价等非货币财富的最大化同样重要。  2.有限理性假设。经济人假设以个体的完全理性为前提,而现实中个人(集体)的理性往往有限,无法达到最优状态。立法活动中有限理性体现为立法者受限于自身的认知能力,对复杂的社会需求无法做出完全合理的预测及回应,所立之法固然无法达到最优水平。  3.法律产品的稀缺

3、性。作为立法活动的产出,经济分析视角中的法律亦具有稀缺性。通过对权利、义务等要素进行配置,立法即可产出实际效益。立法活动正是对法律资源进行配置的过程。法律产品的稀缺属性,决定了立法主体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必须注重效率这一价值指向。  (二)概念界定  立法主体制定、修改和废止本文由.L.收集整理法律的系列活动可视作广义上的立法,本文的考察对象亦是广义的立法活动。效率在经济学范畴内可表示为成本和收益的比例关系。阿瑟奥肯指出,效率不仅指多多益善,所谓的多必须在人们的意愿需求范围之内。可见不考量社会需求的效率反而会滋生浪费。

4、因此立法效率可指立法过程中投入成本与有效产出的比例关系。  二、法律市场供求关系分析  (一)法律产品与供求关系  立法活动的经济学解释可表述为供给法律的过程。法律市场上交易的产品是法律,其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即非排他性、非竞争性及不可分割性。  较一般商品而言,法律产品之价格兼具货币性和非货币性,这也使其价格难以度量。供给方(立法主体)一般被国家机关垄断,需求方(社会公众)在这一垄断市场中只能被动接受法律产品。而一旦法律产品价格过高,则需求一方很可能选择不购买(不守法)。只有当立法活动的产出能较好地符合社会预期需

5、求时,法律市场才会达到均衡,立法活动以此收获最高效益,即帕累托最优。①反之表现为法律供给不足或过剩,法律供求关系总是按非瓦尔拉均衡②的态势发展。  (二)法律供给过剩  法律供给过剩即过度立法。过度立法将导致一系列问题:其一,所立之法质量堪忧,不得有效施行,不受普遍遵守。其二,同一领域常有新法出台或需经常修改,使法丧失其确定性。其三,过度立法易生立法冲突,使法律实施过程中的交易费用大幅攀升,造成效率损失。  以经济分析方法阐释法律供给过剩的成因,主要包含:第一,立法者的自身利益考量。立法者本应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但

6、现实中该主体往往存在自身利益偏好,造成其利益追求与社会需求不相一致。第二,法律供给具有垄断性及强制性。国家垄断制定并以其制力保障法律产品的实施,因而立法者根据自身利益诉求而制定的恶法亦能被推向市场。  (三)法律供给短缺  立法活动的产出若与社会对优质法律资源的需求相背离,则产生法律供给短缺。为何法律供给过剩与短缺并存?一方面,尽管某些法律的制定能够增加社会福利,但若此类立法不能直接为立法者带来利益或有损其利益,立法主体则缺少推进立法的正向激励。另一方面,立法主体的专业素质、立法技术等因素影响立法的预期水平。而在实

7、践当中,不待法律空白凸显,受限于诸多因素的立法者往往不会产生超前立法的意愿。  三、立法的成本收益分析  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是法经济学常用理论模型,这一模型在权利界定、利益平衡等方面大有功用。  (一)立法成本分析  立法成本可视为立法过程中人力、物力、财力及时间等资源的总支出。其成本还应包括诸多间接成本,例如立法机会成本便不容忽视。不同立法方案能够实现的立法效益必然存在差异,受限于特定时空领域,选择其一则意味着放弃其他。是否需用法律手段调整某种社会关系?何种法律规范可供选择?不同选择之间的效率差别即构成立法的机会成

8、本。实践中立法的机会成本极易被忽视,从而造成效率损失。  立法成本的影响因素具有复杂性,应从以下因素切入分析:  第一,立法机制。一国的经济、政治制度决定其立法的基本原则,立法机制亦直接影响法律的生产效果。布坎南认为,投票规则和决策人数直接影响政治决策成本。譬如自发而生的规范,由于其常伴随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其进行实证调研与对策研究的专门费用便得以节省,将其转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