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对南方民族地区的文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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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朝对南方民族地区的文教政策  清朝是历代中央王朝对南方民族地区统治最深入的一个朝代,这一方面是因为清朝统治势力的强大,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清朝总结了历代中央王朝治理南方民族的经验教训,采取了一些比较适合南方民族地区的统治政策,较好地处理了与南方民族之间的关系,使其统治得以深入。在这些政策中一项重要的措施就是重视发展南方民族地区的文化教育事业,具体说就是在南方民族地区采取“文教为先”的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收到了稳定和巩固对南方民族统治的效果。对于清朝在南方民族地区实行“文教为先”这一课题目前在学术界尚无学者进行专题研究,本文试就对清朝在南方民族地区推行的文教政策进行初浅的分析和研究,

2、以丰富清朝治理政策研究的内容。  一、清朝在南方民族地区推行“文教为先”政策的由来  中央王朝在治理南方民族地区的历史过程中一直比较重视帮助南方少数民族发展文化教育,这是因为中央王朝的统治者很早就认识到汉族(中原)与少数民族的差距之根本除经济上的差距外,就是文化素质上的差距,要治理好南方民族地区其关键就是要缩小这种差距。因此从汉朝开始就将帮助南方少数民族发展文化教育作为其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政策。汉朝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初郡政策中就有一项是帮助南方少数民族发展文化教育的政策,采取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开办学校,改变落后风俗的政策。王追在益州“始兴学校,渐迁其俗。”任延、锡光在九真、

3、交趾“建立学校,导之礼义。推广汉族文化,以提数民族地区开设学校,令狐熙在岭南“开设学校,华夷感敬,称为大化。”“虽未能顿革夷风,颇亦能渐识皇化。”唐朝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则采取“教之礼义”的政策,在京城设立了国子学,许多南方少数民族的子弟入国子学就读,“许(南诏)子弟入太学,使习华风。”唐朝曾在西川节度治所成都设郡学,“选群蛮子弟聚之成都,教以书数,欲以慰悦羁縻之,业成则去,复以他子弟继之。如是五十年群蛮子弟学于成都者殆以千数。”丨5南诏子弟入学者众多,前后就学者达千人。宋朝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提倡教育,后世文献有“洞瑶”“射雁唐世,就学宋朝”的赞词。许多州县都倡导办学,《壮族通史》中

4、总结宋朝壮族教育发展时说:“广西的教育肇于唐而盛于宋。”说明宋朝同样重视提高南方少数民族的文化水平。元朝对南方少数民族地区的兴学办校也很积极,许多元朝的地方官吏都在各地举办学校。元朝将军史格在驻广西桂林以后在桂林府学的废圩上重建桂林府学,赛典赤■赡思丁在云南兴办学校,提倡儒学等皆体现了元朝对南方少数民族文化教育的重视。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更是以“教化为先”、“教化以学为本”劝告土司及少数民族子弟入学读书,到明朝弘治年间就出现了“男知读书”'“通汉人文字”的景象。  到了清朝,南方少数民族社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经济上大部分地区已经过渡到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阶段

5、,政治上多数地区已经完成了改土归流,清朝对南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了直接统治,使清朝统治者更清楚地认识到少数民族的“悍俗”与内地的不同,多是专事斗杀,不讲孝弟忠信,缺悍俗”的产Z质的低下,因此清朝对前世各中央王朝治理南方少数民族的政策进行了总结,特别是从前世中央王朝在南方少数民族中实行的文化教育政策中得到极大的启示,认识到要改变“悍俗”,就要治本治本就是要提高南方少数民族的文化素质,要从“教化”入手,“教化无不可施之地,风俗无不可移之乡”11'在这种情况下,清朝改变了以往的单纯军事统治和消极防范的政策,“急则用威,缓则用恩”而“威激而叛,恩滥而骄”仍不能化解其“悍俗”,如能“使

6、明之礼义为利,则儒教日兴,而悍俗渐变矣。”'“以弘文教,以变苗俗”“行之既久,苗民渐可变而为汉,苗俗渐可化为淳,边末遐荒之地尽变为中原文物之邦矣。'因此清朝提出了“以文教为先”的帮助南方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文化教育事业的政策。  二、“文教为先”政策的具体措施  清朝“以文教为先”的政策从清初就开始了。从清顺治、康熙以来,就多次颁发诏谕,令南方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司子弟及其土民都要入学读书,接着就谕令各地建立书院、义学、社学和府州县学,劝导土民入学学习,并提倡在南方少数民族中实行科举。这些发展南方少数民族文化教育的措施比较全面,包括了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提倡强制土司子

7、弟及土民入学学习  清朝建立后鉴于土司势力的强大,为加强对土司及其子弟的管理,就必须要提高土司及其子弟的文化水平和素质,因此特别强调土司子弟要入学学习。顺治、康熙曾屡次下诏:“应袭土司子弟年十三岁以上者,令入学习礼,由儒学起送承袭。其族属子弟愿入学读书者,亦许仕进。”112顺治十八年“令滇省土司子弟就近入学,立课教诲。”顺治二十九年议准“土司应袭子弟,令该学立课教训,俾知礼义,俟父兄卸事日回籍袭职等语。”“各府县设立义学,土司承袭子弟送学肄业,以俟袭替。”康熙四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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