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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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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科學院社會福利學系 課程規定 1、大一至大四畢業學分數128,自95學年度起至外系所修專業課程,不計入本系畢業學分。 每學期所選學分數:最高不得多於25學分,最低不得少於10學分(四年級9學分),延長修業生至少需選修一科。 (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或應屆畢業生,或經核准修習輔系、雙主修、教育學程者,得經系組主任核可,加選一至二科,但最高不得多於30學分-於「超修學分」階段持上網列印之「選課清單」及至註冊組網頁列印之「選課更正申請表」於規定時間內至教務處註冊組依規定辦理) 2、凡前一學年不及格之必修課程及其基礎科目(含共同科目),應先修習及格。 3、凡有先後修
2、習順序之課程,應依序修習;重修者得以併修。 4、含實驗、實習之課程,未修正課者,不得先修實驗、實習課程,但語文課程不在此限。 5、全學年必選修課程,為課程連貫性,上下學期均需修習,如僅修習一學期或任何一學期不及格,其已修及格之學期學分數,不得列入畢業學分數計算。 6、同一課程修習多次或已辦抵免,僅承認其及格之第一次或抵免之學分為畢業學分,但體育興趣選項課程不在此限。 7、不得修習上課時間衝突之科目,衝堂科目未辦更正者,以零分計算。 8、全學年課程以選修同一班級為原則,但因上課時間衝突等特殊情形經核准變更修習班級者及統一教學進度之課程不受此限;未依規定辦理選課者應予勒令休學,已逾休學
3、年限者勒令退學。 9、如未按規定辦理選課,由教務處視情節輕重,給予申誡以上處分;未於規定時間內繳清所修課程學分費者,由教務處逕行刪除其缺繳學分費之課程。 10、選課已全面採電腦選課,請詳閱網路選課須知及本系選課注意事項(先修科目請特別留心)。 第4頁,共4頁 1、修課相關規定: *本系課程 課程 修課規定 備註 原班級必修課 不得換班修習,於原班級修課。 1、重補修者不在此限。 2、轉學生除入學第1年得換班修習外,爾後仍應以編制班別修課。 欲更換班級上課及修習高年級課程,需徵得任課老師之簽字同意。 印出選課清單於老師簽名後於第一階段選課結束前送交助教,
4、未繳交選課清單者將逕行刪除課程。 跳修高年級課程 1.本系專業必修課程,不得跳修高年級。若前學期平均成績達八十分以上,須提申請書,經系主任同意後方可修習。(如備註) 印出選課清單於老師簽名後於第一階段選課結束前送交助教,未繳交選課清單者將逕行刪除課程。 專業必修課程 1.不可至外系修習,若至外系修習則不列入畢業學分。 2.僅能在原班修習。(如備註) 若有特殊情形,須寫報告經系主任同意後方可換班修課。 選修課程 1.同年級A、B班課程可依興趣自由選課。 2.高年級可下修低年級課程;其中二年級學生僅能修三年級之選修課,不得跳修四年級課程。一年級學生僅能修二年級之選修課
5、,不得跳修三、四年級課程。 若違反左列第2點規定,跳修課程不列入畢業學分。 *共同課程及外系課程 課程名稱 修課規定 備註 外文領域 一(上3下3) 語文實習(一) 一(上1下1) 語文實習(二) 二(上1下1) 大一外文領域6學分、大一語實(一)2學分、大二語實(二)2學分-共10學分。 領域課程係指:外文課程若修習「英文」,則語實課程則必須修習「英語實習一」及「英語實習二」。 95學年度起語實課程將採能力分班選課,請依相關規定辦理選課。 為學年課,上、下學期不得自行更換組別。 語實(一)、語實(二)係有先後順序之課程,不可顛倒修習;亦不可上、下學期顛
6、倒修習,或同時併修兩課程。 於一、二、三年級時曾修習語實不及格者,在四年級方可併修語實(一)、語實(二)。 四年級同時修習語實(一)、語實(二),若於下學期退選語實(一)則同時所選之語實(二)將全學年不承認。 語文實習課程規定依本校語文中心作業實施辦法。 通識課程 93以前入學新生(95學年度大三、大四、延畢生) 1、應修「核心通識」8學分。修習【一般通識】課程不計入通識學分。 2、已修通識學年課程,其中一學期不及格者,得承認2學分。 3、修習通識課程未及8學分者,應補修原通識以外之「核心通識」科目。 核心通識-社福系開設之「CE10通識:社會問題與適應」及哲學系開
7、設之「CE05通識:社會宗教與倫理」課程不計入通識學分。 94入學新生(95學年度大二生) 1、應修「核心通識」4學分、「一般通識」4學分-共8學分。 2、核心通識-社福系開設之「CE10通識:社會問題與適應」及哲學系開設之「CE05通識:社會宗教與倫理」課程不計入通識學分。 3、本系屬【社會科學】類別,故一般通識-【社會科學】類別課程(如下)不計入通識學分。 CE16一般通識:生活與法律、CE28一般通識:經濟與法律、CE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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